古代有一种官员,当官的人人害怕老百姓却很喜欢,最后却变成大害

“巡按御史”在古代是一个很有权利的职位,隋朝设置,专门为制衡行政机构主官的非常派的朝廷或地方官员。这也类似于近代世界各国的:督察处、政风室、ICAC、查贪局、清廉会、廉政署等等。

明清两代中央政府均设有监察机关即都察院,并且,明代都察院下属有十三道监察御史,可以说,明代的御史是一个肥差,他们代表着皇上到国家各地巡查,上到官,下到农,都在他们的审查范围之内。巡查的目的是为例保证当官的两袖清风,不贪污腐败,保护国家政治的政治清明。也可以说,正是有了这些人的存在,明朝的政治更加趋于完善,朝堂上的不正之风也渐渐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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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他们在审核的过程中会以事情的紧急与否进行分类,如果,事情紧急的话,他们是可以自行处理的,然后,等事情处理完后他们再禀告皇上。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御史真的是一个非常有权力的官职,“代天子巡狩”这也相当于古代的“先斩后奏”!当然,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时间是非常宽裕的时候,他们可以等着巡查结束,上报朝廷再处理的,正所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御史权利的扩大发生在明朝的正统时期,其范围扩大到考察布政和两司的官员了。“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可以说,在当时,御史是一个可以一手遮天的职位了,可想而知,当时的大臣们最介意的就是御史的弹劾了。因为,如果他们被御史弹劾了,那么,他们将会有罚俸禄和罢官的两种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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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在巡查结束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就是填写考语,这也是朝廷官员能否成功升职的依据。同时,他们还可以向朝廷举荐那些有才华的人入朝为官,这一举措,大大增加了那些有才华的学子实现抱负的愿望。并且,御史考察不只是考察官员这个人,他们还会对官员在位时所做出的业绩进行审查,他们会通过看各种档案,来判断官员是否是存在违法的行为。

这一做法,也就让官员们开始认真的对待自己的职位,生怕被抓住小辫子。

可以说,他们的存在也在另一方面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因为他们到一个地方后,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审查是否有官员乱判的现象。这时候,那些认为审理不公的人就可以借助这个机会开始上诉,对官员进行举报。如果,御史发现这个案件确实有失查之处的话,那么,就可以把这个官员按照失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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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百姓控告也是有类型的划分的。比如说,如果百姓控告的人是本县的官员,那么,这件事就可以在这个府衙解决。如果,仅仅是府衙的官吏,那么,就需要布政司的帮忙了。再接着,如果审查布政司,那么,就要按察司的参与了。最终,只有在按察司的官员存在不公平的时候,御史才能出手亲自审查,但是,军职在身的人不接受审查。

御史不止审查官吏,还会对当时的贞洁烈女和孝子进行嘉赏。农业在古代一直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因此,他们的职责也包括那些农田里的水利设施。只有保证了农民的生活物质来源,农民才能老老实实的活着,不发生内乱。如果发现了道路,桥梁,驿站,学校等公共设施等方面出现问题时,他们则应该监督当地的官员再次审核。

这里,也正是由于这些御史的权利越来越大,所以,在明朝后期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些滥用职权的人,扰乱了各个地方政府的平衡,经济也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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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的时候,政治还不稳定,官吏的作风也不是很清廉,朱元璋首先实行了一些严刑峻法,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这才使得地方政事正常运行。御史制度的建立确实在一定的时候保证了政治的运行,可是,到了明朝中后期以后,御史起到的作用也就不大了。

据《明史》记载,洪武年间即有巡按御史之设,然非常例。至永乐元年二月乙卯,遣御史分巡天下,遂为定制。全国巡按御史的分派是:“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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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没有一个人可以对权利不心动的,因此,这些御史利用自己的监察权开始骚扰农民的生活,地方政府也开始寸步难行。因为,权利的诱惑,本来他们不可以对地方政事动手,但是,他们却参与了地方的事务,这也是朱元璋没想到的事情。

最严重的是嘉靖朝的时候,当时的政治已经陷入了混乱,御史一方独大,甚至,超过了地方官员的权利。因此,当御史巡查的时候,他们就守在御史的身边,也无心政事,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讨好御史。在加上朝廷不只是派来一种御史,因此,官员们也不得不开始来往于各个御史之间,讨好各种御史

本来,监察御史是一个保证国家权力运行,减少腐败的官职,但是,随着权利的扩大,监察体系也开始腐败了,最终,也加速了王朝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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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清史稿》记载:“清初沿明制,设都察院,下有十五道监察御史。顺治初,又有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也就是说,清顺治年间基本上沿用了明朝的巡按御史制度,之后,虽然不再设巡按御史,但仍有巡盐御史、巡漕御史、巡农御史等职官,并且,雍正年间还曾置巡察各省御史。

『《古代的御史》、 《 明史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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