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市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通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附件1),按照安徽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部署,現就我市2018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範圍及對象

合肥市2018年秋季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或具備在合肥市直接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申請:

(一)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合肥市的人員,其中:工作單位是指申請人在合肥市轄區內有工作單位,具體分為有編制人員出具工作單位相關文件證明,有工作崗位沒有編制人員出具本人所在人事檔案關係管理部門(含合肥市人事檔案關係代理機構)證明,僅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證明視為無效證明;

戶籍和人事檔案關係均不在合肥市轄區內的申請人應回本人戶籍所在地申報。

(二)持有效合肥市居住證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並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修訂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相關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頁面“政策法規”欄目查看。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方式、報名時間,普通話證書遺失補辦等常見問題彙總可登陸“安徽語言文字培訓測試網”相關頁面查看。

三、時間安排

合肥市及各縣(市)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秋季開放期間開展認定工作。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等環節的時間安排和具體要求,由合肥市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以合肥市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官網發佈的公告為準。

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務必關注本人擬報合肥市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官網發佈的通知公告,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證書領取等程序。

(一)、信息公佈。9月10日至9月15日,合肥教育網公佈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官網同時做好信息發佈工作。諮詢電話為0551-63505130。

(二)、網上申報。9月12日至9月28日,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註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註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中國教師資格網”網站每天開放時間為申報時期內工作日8:00-18:00,雙休日和其他時間段該網站停止服務。

申請人員務必使用自己常用的“電子郵箱”,以備遺忘密碼時找回密碼。

具備合肥市條件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網上報名時直接選擇“合肥市教育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確認點,其申請材料由合肥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具備合肥市條件的人員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在網上報名時務必選擇本人所在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確認點,其申請材料也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網上報名成功後,申請人下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到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指定的體檢醫院見本通告第七項),體檢時間安排在“現場確認”前10天進行,需自行前往體檢醫院,無統一安排。

(三)、現場確認。10月下旬,網上報名成功的申請人員按本人申請的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材料,現場確認。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自行安排。

合肥市教育局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23日至10月24日,特別提醒廣大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間為兩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時間,儘量避開第一天集中到來出現高峰時段排長隊,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確認地點見本通告第七項。

特別強調,申請人網上報名成功後務必攜帶申請材料前來現場確認,報名系統方能生效,凡未到現場確認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

(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教師資格認定的結論並公示,屆時關注合肥市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官網通告。

(五)、頒發證書。12月30日前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具體時間地點見教育主管部門官網通告)。

四、現場確認提交材料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後下載,用A4紙張雙面打印、第二頁簽署姓名,非雙面打印的申請表不予受理),外語教師資格申請人,請在打印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首頁,“申請資格種類”欄,註明申請的語言種類 ;

(二)、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提供正反兩面A4紙張複印件);

(三)、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人事檔案關係證明提供原件。其中,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和複印件(戶口簿中提供一張戶主頁和本人頁複印件);向居住證簽發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向人事檔案關係管理(含合肥市人事檔案關係代理機構)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相關證明原件;

(四)、《思想品德鑑定表》(附件2)一份,依據附件下載填寫,原則上由申請人合肥市戶籍、居住證所在地鄉鎮(街道)或人事檔案關係部門(含合肥市人事檔案關係代理機構)出具。

(五)、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提供與申請類別相關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國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鑑定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符合直接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所在學校或人事檔案關係部門(含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公章。

(六)、參加國考人員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

(七)、申請人員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八)、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

(九)、提供近3個月內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張(須與網上報名上傳的照片同底);

(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幼兒園)》一份(可登陸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頁下載,A4紙雙面打印,單頁打印不予受理),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並加蓋體檢醫院公章,體檢表上的照片處也需有體檢醫院加蓋部門公章;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五、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申請人員在申報前,應認真查閱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認定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認定機構一律不予受理,申請人員此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由本人承擔。申請人員如對相關規定和自身條件把握不準,可以電話諮詢,或到受理地點諮詢、確認。

(二)、補辦教師資格證人員,需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發申請,並提交《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髮申請表》(附件3)一式兩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或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複印件一份(本人人事檔案裡有留存),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六、其他事項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三)根據《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第七條,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籤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關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頁查看。請考生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七、受理地點、體檢醫院及聯繫電話(縣市區受理點、體檢醫院安排按其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發佈通告為準)

(一)、合肥市教育局受理點:合肥市教育局1218室(合肥市天鵝湖路558號政務區合肥廣電中心大樓A座12樓)

電話:0551-63505130(報名諮詢) 0551-62610039(體檢諮詢)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二)、巢湖市受理點:巢湖市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電話:0551-82624565

體檢醫院:合肥市第八人民醫院(原巢湖第二人民醫院),聯繫電話:82185937

(三)、肥東縣受理點:肥東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電話:0551-67730002

(四)、肥西縣受理點:肥西縣教育局人事科

電話:0551-68850092

(五)、長豐縣受理點:長豐縣政務中心教育窗口

電話:0551-66671331

(六)、廬江縣受理點:廬江縣教育局人事科

電話:0551-82563535、87338900

(七)、瑤海區受理點:瑤海區教育體育局組人科8樓804室

電話:0551-64490192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八)、廬陽區受理點:廬陽區教育體育局人事科303室

電話:0551-65699978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九)、蜀山區受理點:蜀山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懷寧路與樊窪路交口民生大廈2005室)。電話:0551-65597672(報名諮詢)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十)、包河區受理點:包河區政務服務中心 二樓創業大廳 諮詢電話:0551-63357133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十一)、高新區受理點:高新區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電話:0551-65320353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十二)、經濟開發區受理點:合肥市翠微路500號第六十八中學行政樓1樓101室

0551-63860874(現場確認期間)、0551-63886197(平時)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十三)、新站區受理點:新站區慶平希望學校(文忠路與磨店美食街交口)

聯繫電話:65777122

體檢醫院:合肥市體檢站(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口南側)

(十四)、安徽巢湖經開區受理點:安徽巢湖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電話:82811202

體檢醫院:合肥市第八人民醫院(原巢湖第二人民醫院),聯繫電話:82185937

2018合肥市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