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關於印發〈蕪湖市市直公立醫院工作人員自主招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衛計組〔2018〕19號)要求,經市衛計委批准,報市人社局備案,我院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8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招聘48人公告
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週歲以下”為“1982年9月10日以後出生”。崗位表中的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後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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