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童遭家暴致死,生前曾對老師說「可以抱抱嗎」,對此你怎麼看?

過妄所著


大實話:這不應該是“傷害兒童致死罪”,這應該叫做故意殺人罪。

這件事發生在我國比較偏遠的一個省份臺灣省,事情大概就是一對兒有吸毒史的小兩口借管教孩子為由,對孩子進行毆打,最後將親生兒子活活打死。

而臺灣新北市高等法院對這兩個人的判決則是分別處以10年與12年半的有期徒刑。

說真的,我著實感覺這個判罰太輕了。一般來說,對孩子實施家暴行為也就是父親或者母親單方面的行為,或者說某些離異的家庭孩子跟著其中一方過單親生活,而一些人把婚姻的不幸福情緒推到到孩子身上,通過毒打孩子對另一方實施報復。

但是,在這件事中卻是親爹親媽都打孩子,說句難聽的,孩子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如果社會上沒有及時發現這一虐童行為然後進行援助的話,基本上孩子就是註定要被打死的。

畢竟,如果是隻有一方打孩子,那麼至少還有另一方對孩子進行保護,而兩個人都打孩子,孩子就只能忍受著身體和心理的雙重摺磨,早晚是死路一條。

所以,我個人認為這種行為是應該被判死刑的,或者說在進行嚴判以後對兩個人進行強制性結紮,說句不好聽的,這種人就不應該有孩子。

誠然,從孩子父母的角度來說,是賦予了孩子生命權,但是,從基本的人權角度來說,孩子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經具備了最基本的生命權,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脅孩子的生命權。

所以,在這種事情上,應該是把孩子和父母作為獨立的個體來看,對一個7歲的孩子做出熱水燙、鐵管毆打等行為並最終導致孩子死亡就是應該屬於故意殺人,應該以死刑論處。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年僅7歲,卻遭遇這樣的對待,看了下女子有吸毒前科, 而且打人還真不是親媽的男朋友慫恿,還是她自己聯合自己男朋友,毆打自己孩子,又是開水燙,又是鋼管打,用腳踹。

而理由是孩子沒有做家務,當時經過檢查,男童全身多處新舊瘀傷,臉部、前胸和腹股溝處有15%二度灼傷,最終因腹腔出血、內臟破裂,導致出血休克死亡。

可以說這樣殘忍的手段,在很多人眼裡死刑都不為過,十年多還覺得判少了。

但這是發生在臺灣的案件,他們的司法系統和我們是有差別的,中國內地也經常發生虐童事件,那麼這些最終被發現的虐童案件,在中國內地地區判刑結果如何呢。

案例一,這個孩子每天是被栓廁所裡,一天吃一頓,做家務,毆打,用煙燙。用針扎


女孩眼睛被打的都睜不開了

但最終判刑結果,一個兩年,一個一年六個月。

案例二,長期被毆打,傷口還撒鹽,兩年?

案例三

給你們看看孩子的傷


案例四


個人認為,我國關於兒童虐待,可以說一言難盡,一方面虐待罪,依然屬於親告罪,也就是你必須自己去起訴告對方,除非重傷或者死亡,公訴機關才會介入。

但是我們知道,作為兒童年幼,有什麼能力反抗自己的父母。

尤其如果他所處的環境,就是大家都不願意管閒事時,更是如此,他面臨的狀況是孤立無援沒人救助。

所以我希望如果你發現誰家在虐童,能不能主動舉報也好,報警也好,但另一個問題來了,我國家暴,包含虐童這塊,能夠剝奪撫養權的都少之又少,更別說其他。

我舉例的這些行為,一個人可以對自己親身孩子下毒手,這種人的心腸,幾個月?孩子受傷的是肉體嗎,這輩子都是陰影,很可能就毀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在國外哪怕父母是失責,比如看手機,孩子出意外,都會被判刑,在中國雖能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但是實際上基本沒有父母會因為自己失誤導致孩子死亡,最終判刑

我真心希望我們的孩子能夠活在一個更安全更有愛,至少更能夠獲取到幫助的環境裡。


廖彩琳律師


當七歲的他對老師說:可以抱抱嗎?那種對愛,對溫暖的渴望已經讓我淚目了。


事件大概:臺灣新北市27歲有吸毒前科的女子與同居男友自去年四月份起,因為7歲的孩子不服從管教,經常毆打孩子,男孩經常帶著傷勢上學,因為缺乏關愛,曾對老師說:我可以抱抱你嗎?

去年六月份,男童因為沒做家務,被女子和男友持鐵管毆打,罰睡廚房,隔天看到男孩回房間睡,男子持手機自拍架狂砸男童,令男孩擦地板,男童不從,男子用滾燙的開水澆淋。男童嚇得尖叫,女子看到後不但沒制止,還幫著男子用熱水燙孩子,狠心的二人當晚發現孩子奄奄一息,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一審判處女子10年半,男子12年,之後二人上訴,高等法院26日二審維持原判,可上訴。


詩詞公寓觀點: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偏偏這位女子而且孩子的親生母親,卻在做著連畜生也不如的事情,多次毆打親生兒子,手持鋼管,並且和同居男友一起毆打,你下手的時候怎麼就不想想,這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是自己親生孩子啊!

這種喪心病狂令人髮指的禽獸行為,嬸可忍叔不可忍,在我內心衝滿憤怒的同時,我打心眼裡為這位男童感到悲哀,是老天那天睡著了嗎?才讓孩子託生在這樣一個惡毒婦人的家裡?當孩子看到別的孩子的父母對自家孩子無處不在的愛和溫暖的時候,他卻只能伸出自己的小手對著老師說,老師,你可以抱抱我嗎?難以想象孩子的心裡是多麼的缺乏溫暖和愛。此時此刻,我的眼淚已經不由自主的打溼了我的臉頰。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個人真的無能為力,除了為孩子流淚之外,只能在這裡默默的為孩子祈禱,走吧走吧,天堂裡沒有打罵,天堂裡有你需要的愛和溫暖。

喜歡就加個關注謝謝。


詩詞公寓


可憐的孩子!

攤上這樣一個變態的狠毒的娘,這孩子算是倒了八輩子黴!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北市一27歲女子夥同其男友對自己7歲的兒子實施暴虐,多次用熱水燙、鐵管抽打等,致使孩子內臟破裂出血不治身亡。而打孩子的理由竟是:孩子不做家務。多麼狠毒的一個母親!多麼可惡的一對狗男女!

一個7歲的孩子,年幼體弱力小,正是剛背上書包進入學校的學童,即使上學放學也要靠家長或老師接送,能做什麼家務?有哪個為父為母者捨得讓孩子去做本該大人做的家務?可是這個狠毒的娘竟逼著孩子每天必須做家務,孩子稍有怠慢便會遭致一頓毒打。到最後這位母親自己打都覺得費勁,又叫其男友一塊用熱水燙、鋼管抽打孩子。可憐一個7歲的兒童就這樣慘死在親生母親和其男友的暴虐之下。真是令人悲憤交加!為孩子的死而悲,對這個蛇蠍之心的女人及其男友恨得牙癢!

據悉,這個女人有吸毒前科。由此可以判斷這是一個病態的不正常的女人。虎毒不食子,做為親孃,竟對兒子下得了手,她還是人嗎?她不是人,她連禽獸都不如!還有她的那個男友,不僅對她的惡行不加勸阻,反而幫她施暴孩子,甚至下手更重,真的是物以類聚,臭味相投,蛇鼠一窩,一對混帳玩藝!

日前,臺灣法院已對此虐童案進行了判決,施暴女人獲刑10年,其男友獲刑12年。判得輕了。這樣一對惡毒至極的渣人判她(他)死刑都不為過。

就讓她(他)們一邊在鐵窗裡煎熬一邊接受良心的譴責吧。

原孩子天堂再無痛苦!


誰憐一燈影


通過新聞了解到的案件細節如下:

  • 毒品前科的女子李某與男子李某,自去年4月起,就因為7歲兒子不服管教,經常毆打兒子。
  • 男童也因為長期遭家暴,經常帶著傷勢上學,甚至還因缺乏關愛,曾對老師說,“老師,可以抱你一下嗎?
  • 男童因為沒做家務,被李女聯合男友持鐵管毆打,罰睡廚房。隔天男子李某發現男童仍跑回房間睡覺,氣得拿起手機自拍架狂揍,再喝令男童擦地板,男童不理,他憤而拿水瓢舀起滾燙熱水澆淋。
  • 男童嚇得尖叫亂跑,但李男抓起浴巾蓋住男童的頭,再動手狂歐、狂踹男童。男童母親見狀竟不制止,還幫忙拿熱水燙男童!男童因此二度燙傷。
  • 將男童送醫後,醫師發現男童全身多處新舊瘀傷,臉部、前胸和腹股溝處有15%二度灼傷,最終仍因腹腔出血、內臟破裂,導致出血休克死亡。

虐待他人導致其死亡的,可以提升刑罰力度

虐童現象雖然不算是多發案件,但是從目前的新聞報道來看虐待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本案發生在臺灣最終兩人各被判處李女10年6月、李男12年6月的刑期。

從目前我國刑法的規定來看,虐待罪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以看得出來目前,我國虐待兒童導致其死亡或者重傷後果的,頂格判罰也就是7年,相較於危害後果來說這種處罰力度還是有點過輕了。

因為正常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後果頂格可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虐待罪當中侵害人多有看護或者保護被虐待人的義務情況下,仍然實施虐待行為導致其死亡的,可以說是罪加一等才是,可惜頂格判罰也就只能7年。

所以相比較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而言,虐待罪的情節和手段有過之而無不及,加之考慮到虐待侵害人本身就有看護和保護兒童義務的情況下,仍然實施侵害行為,更應該罪加一等才是!所以對於虐待兒童的行為,建議提升判罰力度,以示正聽!



麋鹿說法


這種人為什麼不判死刑!!!!!孩子的生命被如此輕易地剝奪,公理何在?人性何在?施暴者居然是親身母親!!這種人坐牢出來絕對不會改正的,他骨子裡就存在著殘暴,本性難移,詛咒這個殘忍的施暴者不得好死。


騷雷子


這兩個人簡直就是人間惡魔,怎麼忍心對一個年僅七歲的孩子下手啊,如果不想養他,可以把他送給別人,幹嘛要折磨他啊,用開水燙,用鐵管打,這兩個人還是人嗎?簡直就是畜牲,連畜牲都不如。

不管什麼原因,虐待兒童肯定是不對的,題目中兩名男女,更是過分,把孩子活活的折磨死,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對孩子感覺到同情,怎麼就生在了這樣一個家庭。

在此,我只想勸告一些未婚先孕的年輕人,如果你還沒有做好要對孩子負責的心態的話。那請你做好安全措施,而不是說把孩子生下來了,給扔了,給丟了,等等一些傷害孩子的行為,他們是無辜的。就是這樣。

最後,我覺得這兩人判的有點輕了,這種情況,最好執行死,,刑吧,兩個渣子。



小幸福的萌萌雷


面對這樣的有違倫常的案件,我們除了憤怒的指責孩子母親及其繼父的狠毒之外,還需要靜下心來,分析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讓本該對孩子呵護有加的母親,成為終結孩子生命的惡魔。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知道如何避免這種慘劇再一次發生。


所謂“虎毒不食子”,呵護自己的幼崽,是許多動物,尤其是哺乳動物和鳥類的本性。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動物都是如此,比如說許多冷血動物,就會將自己的幼崽作為食物。有調查顯示,雌蛇在生崽後(卵胎生)的一個星期之內,有大約6%的營養,是來自於自己的幼崽。這是因為,蛇類的大腦比較簡單,缺乏產生豐富的情感的能力。

而對於人類來說,我們的大腦可以分為三層。最底層,就是和蛇類大腦功能相似的“爬行動物腦”,它負責調控身體的正常節律,以及各種原始的本能衝動;上一層就是“母愛”產生的部位,稱為“哺乳動物腦”,我們大部分的情感,都是由這一部位所產生,並且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對本能衝動進行抑制和調控;最上面,就是我們人類所特有的“自我腦”,負責調控情感衝突。



對於一位正常的母親來說,由於情感腦中“母愛”這一情感的存在,無論小孩子做了什麼,母親對於孩子的懲罰都會受到極大的限制。

對於此案中,小男孩的母親來說,之所以她能夠做到長期虐待自己的兒子,可以說她情感腦肯定受到了損害。而吸毒,作用的部位,恰恰就是這個部位。但是,這可能僅僅只是其中的一個原因。因為,如果我們的“自我腦”過於強大或者過於弱小,也會導致情感腦出現功能性的紊亂,從而出現“情感淡漠”的現象。而情感腦功能被抑制的情況下,就會出現“爬行動物腦”亢奮的現象,從而出現較強的攻擊性以及各種冷血的行為。



許多產後抑鬱症的母親,也會傷害自己的孩子,根本原因也是“情感腦”功能出現了紊亂。

所以,這些傷害自己孩子的母親,往往都有著嚴重的心理問題,甚至是精神問題。如果,我們能夠及時發現,並予以合適的處理,就可以杜絕這種悲劇發生。


姜丁粽子


我個人認為可以按照故意殺人未遂來處罰,判決。上述的判決對孩子太不公平了,雖然我國法律不講人情,但是對孩子確實不公平,個人比較偏激,如果我是法院審判長,我會直接判死刑,立即執行!個人意見!


快樂簡單26876125


作為一個一歲多小豆丁的奶爸 我真的不知道這些對孩子能下的去手的渣子為什麼還能生存在這個世上?國家的法律應該儘快完善虐童這一方面 對於這些渣子 我都不願意在前面加個人字 因為他們不配 用畜牲的話又對畜牲不公平 唉 美美的心情 全被這些渣子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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