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保護歷史,延續記憶

深度|保护历史,延续记忆

中國古鎮文化內涵豐富,作為一種歷史遺存,蘊藏了豐富的歷史記憶及深厚的文化信息,作為先人生活和群居的一個特定樣態和形式。古鎮還包含文明進步的意義,它是歷史發展的結果,也是社會變遷的結晶,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它是歷史深厚的積澱、鮮活的表現,是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的綜合呈現,是人類文化多樣性的生動闡釋,是中華民族璀璨文化的直接見證,也是社會變遷的結晶,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然而,在現代文明與工業化的快速推進下,許多古鎮在城市化進程中遭到了嚴重損毀,有的已經永遠消失了。如何通過傳統與現代相融合、文化與經濟相統籌、社會與自然相和諧來保護與發展古鎮文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十分重視歷史古鎮文化遺產保護的研究,先後通過了《威尼斯憲章》《關於保護歷史小城鎮的決議》《關於歷史地區的保護及其當代作用的建議》《保護歷史城鎮與地區憲章》等文件,明確把古鎮保護納入到世界遺產保護的範圍,對歷史古鎮保護的原則、要求、方法、措施等都做出較具體的規定。並強調了城市化、現代化過程中古鎮維護、保存、修復和發展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日本等國自1970年代以來,所掀起全社會保護古城鎮古村落的活動,已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1980年代以來,國內著名專家吳良鏞、羅哲文、周幹峙、王景慧、謝凝高、阮儀三、郭旃、張學忠、馬自樹、陳為邦、黃景略等,分別對世界遺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古建築等保護、管理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但是,由於我國經濟建設、現代化、城市化浪潮衝擊,加之1982年《文保法》對古鎮尚未做出必須保護的規定,地方政府一直未把大量的歷史古鎮文化遺產作為保護對象,以致1980年代末還星羅棋佈的古鎮,至今已廖若星辰。

為此,不少全國著名文保專家共同指出:古鎮保護是目前歷史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最需要強調的;未來20年是相對危險期;務必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保護歷史文化古鎮,就是保全人類社會的發源點,保存我國五千年文明的基礎和縮影。

古鎮保護重要性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要求有總數5億農民移居城鎮,新一輪鄉鎮城市化高潮已經來臨,留著不少文化遺產的歷史古鎮被開發,搶救保護古村鎮歷史文化遺產的任務已迫在眉睫,意義重大。搶救、保護歷史古鎮、古街區、古村落、古建築物,以及民族傳統、民間民俗習慣等文化與自然遺產,不僅對於維護古鎮今天乃至將來的可持續發展、保全人們生存發展所必需的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歷史古鎮的兩個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而且有助於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切實解決和防止歷史古鎮的“建設性破壞、開發性破壞、旅遊性破環”等重大問題,促進地方政府科學、合理、有效的保護、開發、利用、管理好祖宗留下的文化與自然遺產,對真正保護好、發展好、建設好有歷史文化價值、有中國特色的古鎮有重大現實意義。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領導至今尚未真正重視古鎮保護工作,甚至存在“古鎮落後、古民居破舊無用、礙手礙腳應拆等錯誤認識。再加上有些文保、建設規劃職能部門的責任感不強、管理不到位,有的是 “原則性”不夠,也有出於無奈、屈從領導決策;有的因法規缺失、體制弊端而難以依法行政等等,以致古鎮歷史文化遺產在城市化、現代化過程中遭受“建設性破壞”趨勢至今沒有得到根本遏制,仍面臨著鄉鎮城市化的新壓力、新挑戰。一些歷史文化古鎮違背保護規律,違反古鎮保護“三性”原則(即保護歷史的真實性、保持風貌的完整性、維護生活的延續性);而是一味地“人工化”、返老還童”式開發;現代化的商業性利用;旅遊失控、人滿為患;甚至大拆大建大改造,拆掉舊建築、新建假景觀;人造文化遺蹟;移建歷史遺勝;仿冒假古董、偽復古;還有畫蛇添足“把真文物變成不今不古的“四不象”;如此種種問題,都在不同層面上對古鎮歷史文化遺產造成“保護性、旅遊性破壞”。目前江蘇省不少古鎮、就連中國十大歷史文化名鎮也面臨這種深層次破壞的危險。

在保護與開發利用關係上,不少地方尚未真正落實“保護第一、合理利用”的方針,保護原則與具體實施、認識與結果並不一致;“重申報、輕保護”、“重開發利用、輕保護管理”的現象較為普遍;申報定級後,往往是“先上車後買票”、“先開發後規劃”,甚至“先破壞後治理”的案例也為數不少。有的地方以前沒有意識到古鎮價值時隨意改造破壞,現在看到古鎮能帶來金錢時,又在保護旗號下急功近利、過度開發;這在江南六大古鎮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類似現象,有關地方政府應高度重視、切實解決。否則,不僅嚴重影響申報世界遺產的成功可能,而且將給全國古鎮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帶來“破壞性示範”的惡果。

近年來,來自各個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社會大眾,紛紛把目光投向古村古鎮,從各自的學科領域或興趣愛好出發,關心或致力於古村古鎮保護,但是由於各個部門各自為政,各領域的專家各執己見,各社會利益方的不同利益訴求,導致古村古鎮的保護信息不對稱,要麼重複投入,要麼無人問津,要麼建設性破壞,要麼開發利用過度。因此,古村古鎮內涵豐富、外延性強的特點呼喚社會各界開 展整體性保護。

推進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中國古村古鎮的協同保護與發展,需要我們凝聚和整合地理學、建築學、城鄉規劃、民俗學、民族學、社會學、哲學、歷史學、文物學、考古學、旅遊學、經濟學、管理學、信息技術等多學科的力量,多方努力,多元互動,達成共識,共同推進中國古村古鎮的協同保護。

現在正是各學科領域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統一思想、齊心聚力、相互協同、多方位保護古村古鎮的時候。多方位協同保護是古村古鎮保護走向成熟的重要歷史轉折。由於中國古村古鎮的地域分佈差異大,古村古鎮的特點各異,文化內涵的程度不同,保護與傳承價值不一,因此,古村古鎮保護必須採取多樣化的形式和途徑。古村古鎮的保護可以根據具體的規模大小和相關政策要求,選用整體性保護、重點區域保護、歷史街區保護、重點文物建築和設施保護等;也可以根據呈現的環境,選擇活態博物館保護、靜態博物館保護、虛擬博物館保護;也可以根據呈現的方式,選擇實體環境保護、文字記錄保護、數字化保護、空間技術實時監測保護等等。數字虛擬博物館保護和空間技術實時監測保護是信息化時代和互聯網+時代古村古鎮保護技術的快速發展方向。

古村古鎮的保護不是簡單地建築和文物的靜態保護,而是包含原住民生活的相對活化的協同保護。古村古鎮的活化不應侷限於旅遊和商業的目的。古村古鎮文化資源的多方位永續利用是古村古鎮可持續 發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古村古鎮協同保護的核心是保護鄉土文化的原真性及其文化景觀基因。保護古村古鎮的原真性就是要保護傳統村鎮有代表性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特別是聚落的整體格局、街巷風貌、民居風格、特殊民俗及原生環境等。保護古村古鎮的景觀基因就是要保護和挖掘各個古村古鎮所獨有的歷史文脈和鄉土記憶。保護鄉土文化的原真性及其文化景觀基因就是為了確保其地域文化傳承的獨特性和地方感。

當前,保護古村古鎮的關鍵是要培養和增強地方居民對於鄉村歷史環境的保護意識,要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在思想觀念上讓地方居民意識到古村古鎮文化遺產的真正價值及其保護的重要性。以此為基礎,對全體國民開展鄉土文化保護意識宣傳和引導,鼓勵各地古村古鎮成立鄉村保護組織,鼓勵廣大國民成立多種形式的古村古鎮保護聯盟,大力發展古村古鎮保護志願者組織。

從長遠來看,保護古村古鎮必須依靠立法保護,我國目前出臺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 村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助於古村古鎮保護的法律推進,但還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細節。要加強對古村古鎮保護有利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到有法可依;同時加大執法保護的力度。

古村古鎮保護與發展的目標是打造歷史與現實輝映且充滿鄉風鄉情的人居環境。歷史文化古鎮的更新與保護主要體現在歷史風貌片段的風貌特色保護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首先,要保護和延續其原有的空間結構,體現在傳統的道路格局上。基本維持老街原有的肌理、走勢、空間尺度等;其次,要保護原有的空間尺度感覺,包括建築的體量高度、街道的寬度等,這些顯示了建築物與外部空間的關係,體現了城市肌理;第三,要保護空間的接口特徵,包括立面符號、裝飾主題、窗洞佈局大小、色彩、材料等;第四,保護的同時也要更新,包括房屋的結構、構造、基礎設施和市民生活設施等,另一方面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傳統風貌所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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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鎮保護模式

對於歷史文化古鎮的規劃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宏觀方面的內容,包括保護範圍即核心保護區和環境協調區的具體界線的劃定、歷史街區用地性質的調整、道路交通和社會生活的規劃等;第二層是中觀方面的內容,包括建築高度控制、空間環境整治、小品設施佈置等,一般以修建性內容為主;第三層次是微觀方面的內容,針對歷史街區的核心保護區的重點地段整治規劃,進行空間、環境和建築的整治。

歷史文化古鎮的保護與更新,大致有以下幾種實踐模式,包括:安徽池州“肅孝街”模式、雲南“束河古鎮”模式及早期的經由同濟大學阮儀三教授等人分類的五種實踐模式:上海的“新天地”模式;桐鄉的“烏鎮”模式;北京的“南池子”模式;蘇州的“桐芳巷”模式和福州的“三坊七街”模式。

1、桐鄉的“烏鎮”模式

周莊、烏鎮、同裡、南潯等傳統村鎮都採用了“修舊如舊”的更新保護模式。雖然傳統城鎮的整體風貌得到傳承,但建築的時代意義得不到體現,居民對現代生活的渴望被定格在傳統建築形式的外殼裡,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城鎮居民精神上的空心化,城鎮作為生活庇護所的作用在這裡被演繹成一種傳統生活的表演。

2、福州的“三坊七巷”模式

是對歷史建築大拆大建模式的一種變體,歷史建築被髮展成為現代居住環境中一種展品。這種模式的著眼點完全在於大規模商業性開發所帶來的經濟利益,而置歷史文化於不顧,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措施。

3、蘇州的“桐芳巷”模式

房地產開發中對城市格局的因素和傳統元素的仿製模式。以“桐芳巷”為代表的“新建街區,風貌延續”已成為蘇州古城更新的主要模式。桐芳巷所處的優越的區位條件,是傳統的底層高密度住宅能夠得以實現的根本保證,房地產開發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使得對傳統風貌得延續成為可能。對傳統的城鎮街巷空間結構和界域的沿襲,延續了城市的肌理,這是桐芳巷小區物質更新獲得成功的基礎。通過人口結構的置換使之成為一種高尚社區。

4、池州的“肅孝街”模式

一種因循於城鎮的界域性、採用新舊拼貼與並置的保護與更新模式。“統一”中的“對比”與“協調”是該更新模式的最大特色。在傳統城鎮空間肌理的喪失、結構不完整的狀態下,城鎮的界域性便取而代之、發揮出它巨大的“統一”與“協調”的功能。更新設計能夠尊重研究對象的界域特徵,並以“新”與“舊”的“包容”和“協調”為出發點,採取相應的更新措施,最後獲得成功。

5、上海的“新天地”模式

主要特點為“存表去裡”,這是歷史街區更新的一個典範。保護歷史建築原有風貌和空間格局,周圍建築的改造必須在尊重歷史建築文脈的基礎上進行。採用了功能置換的方法,把原來的居住功能變成經營功能。“新天地”的改造模式把人們的視角從局部城市街區的保護、再利用的技術層面拉回到城市經濟社會的大背景下,從城市結構性調整的角度思考歷史建築與環境的保護、重塑、再創造的意義和方式。

6、北京的“南池子”模式

政府主導下的公眾參與,仿古與再創造相結合的模式。該模式的更新特點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生活適應性改造;更新自主性的培育;單元式更新——院落的擴大;風貌延續;道路系統的完善。

“南池子”更新是“有機更新”理論的應用和在社會結構方面的理論不足的補充,在延續傳統風貌、保護道路結構的前提下,以院落為保護與更新單元,部分保持了原有社會結構的穩定,實現了以政府為主導的小規模、漸進式更新。

7、雲南的“束河”模式

一種“雙簧”式的更新表演,古鎮以保護為重,新區發展旅遊。其更新模式的特點有:“束河模式”的更新原則是以發展促保護,適度發展,全面保護。通過民營企業的投資在保護的基礎上作適度的旅遊開發。避開歷史街區建設的做法,為維護傳統城鎮的形態完整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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