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通報7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央廣網哈爾濱9月29日消息(記者遲嵩 哈爾濱臺記者曲歌)28日,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7起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其中有2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哈爾濱市投資促進局辦公室原主任科員尋振華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1月26日22時,尋振華駕駛機動車在香坊區紅旗大街與珠江路交叉口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醉酒駕駛。2018年2月2日,香坊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尋振華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8年4月,尋振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雙城區承旭街道辦事處農業服務中心原副主任楊明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1月17日21時30分,楊明駕駛機動車在雙城區花園大街與光明路交叉口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醉酒駕駛。2018年1月24日,雙城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楊明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2018年3月,楊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木蘭縣利東鎮水利站工作人員孫洪宇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1月12日15時,孫洪宇駕駛機動車在木蘭縣利東鎮尚家店道路與慶木公路交匯處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醉酒駕駛。2018年7月24日,木蘭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孫洪宇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2018年9月,孫洪宇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哈爾濱市江堤維修管理處辦公室原副主任彭俊生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月25日20時53分,彭俊生駕駛機動車在道里區經緯街與紅霞街交叉口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2018年5月,彭俊生受到撤職處分。

道里區教育局體衛藝科工作人員鄒方勇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2月23日22時20分,鄒方勇駕駛機動車在松北區松北大道綠洲生態酒店門前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2018年5月,鄒方勇受到警告處分。

尚志市衛生計生綜合執法局科員徐光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月3日19時,徐光駕駛機動車在尚志市騰飛路夏威夷道口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2018年5月,徐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賓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孟凡軍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3月11日20時,孟凡軍駕駛機動車在賓縣三中西側路口被交警部門檢查,經鑑定屬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2018年5月,孟凡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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