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偷吃果园刚喷过农药的水果中毒,一人不治身亡。家属诉果农赔偿,果农该赔偿吗?

无奈且向上


大实话:只要游客是正常的成年人,那么果农就不应该赔偿。

如果现实中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人偷了果农打了药的水果,食用以后中毒死了,那么按照现行法律情来说,如果果农没有做明显的“有毒提示”,那么果农可能还真得赔钱。但是,这种事是否应该赔偿是应该从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的,而不应该通过简单的法律规定来论证。

首先,咱们从最正常的角度来说,那就是游客是一个有自我辨识能力的成年人,果园也能明显看出来是果农种植的而不是野生的,那么在这种情况果农要承担的责任就应该很小。因为,对于游客来说,他的这种行为就是偷窃,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而果农给果树打农药则属于正常的果园管理,是法律所允许的,并且果农打农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害虫而不是毒死游客。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应该因为没有“有毒提示”牌就说果责任很大的。因为,就现实情况来说,就算是有提示牌,那只要有条件游客还是会偷,说白了,就是提示牌对于这种人来说没什么用。

然后就是游客非正常的情况,比如说这个游客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或者说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显然果农是需要承担的责任的。

因为在这种时候就不是有没有提示牌的事情了,而是果农不应该把打了药的果子那么轻易地让别人够到。毕竟,作为果农来说,是有责任和义务知道自己打了农药的果实是有可能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的,虽然可能提示牌避免了正常人被伤害到,但是对于没有认知能力的那些人来说,这种可以轻易被触碰到的危险就是投毒行为了。

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比如说你做了一些有毒的香肠,本来是想毒家里的老鼠的,但是,一个朋友带着他家的狗来你家玩儿了,结果朋友的狗不小心吃了有毒的香肠死了。那你说,你是否有责任呢?

说现实一点,就算是你的朋友不追究你的责任,你也会感觉很过意不去吧。因为那是因为我们的问题造成的一个生命的陨落。

所以说,这种事情要想判断果农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还是要根据偷东西的人、果农的安全提示、果园的种植安全环境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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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不请自来。 在法律上果农该赔,但不是全责。大家不要再讨论了,这种案例其实已有先例。前些年,发生在农村的一件偷水果案与之类似。一果农对自家将要成熟水果打了农药,地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了不少水果,除了自己食用还送给亲朋好友,结果致使多人农药中毒住院治疗,万幸没有出人命。事后,地邻起诉了果农,理由是,果农打药后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告知水果已喷农药。法院居然还支持了这个观点,考虑到这是一起偷窃引起的事故,判果农出了一定的赔偿,但不是全部。当时这案子引起了轰动,好多人都不解。

现在,这起吃农药水果的案例与之类似,如果在显著位置没有警示标志,也就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果农恐怕要赔不少银子,但不会全赔。

法律毕竟是法律,即使从人情上认为不该赔,也没什么办法改变。


醉卧听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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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说事


现在的人不知道怎么了,脸皮真是挺厚的。明明是自己贪图小便宜,偷了人家果园里的水果,造成了中毒一人不治身亡的后果。还起诉果农要求赔偿,真是拿着不是当理说。

一群城里游客路过一农村果园,一起偷摘果园的水果,没有经过任何清洗就吃了。结果,果园刚喷过农药,造成游客食物中毒,其中一人不治身亡。游客和死者家属起诉果农要求赔偿,理由是果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几乎家家都有汽车,交通也方便。人们在工作之余,邀上亲朋好友,到景色优美的地方。去旅旅游,散散心,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我们之所以去旅游,就是那里的景色好,是我们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所看不到的。去了能够身心愉悦,还能增进亲朋好友之间的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出去旅游也要注意安全。不注意安全,有的时候就会酿成悲剧,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给家庭带来悲剧,使完美的旅行,以悲剧收场。

本题所描述的,就是这么一个案例。本来大家高高兴兴的出来玩耍,在路上看见人家的果园,果树上有果实,就偷摘果园里的水果,也不洗就吃了。

结果,人家果园里的果树,刚刚打过农药。造成这些吃过水果的游客中毒,其中一人不治身亡。在此,冉兄向死者家属表示慰问,对死者家属的心情表示深深的同情。

事发后,游客和死者家属起诉果农,要求果农赔偿,就不能让人理解了。非礼勿视,非物物拿。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那人家的东西。

不是自己的东西,在不经过主人的同意,就拿就吃,是偷窃行为。而偷窃是可耻的,也是违法的。偷吃了人家的水果,出现了问题,还要人家赔偿,简直就是恬不知耻。

大家都知道,一颗果树一年,就结一次果实。果农辛辛苦苦的管理者自己的果园,是要拿果实去换钱,用换来的钱,养家糊口的。大家都去偷摘水果,果农拿什么养家糊口。

冉兄认为,果园是果农的私有财产,偷吃别人的财产,已经违法。给果农造成了损失,偷吃者应该补偿果农的损失,这样才合情合理。

在不经过果农的同意,偷吃别人的水果,造成游客中毒,并死亡一人。是他们咎由自取,后果理应自行承担,与他人无关。


冉兄说事


类似的案例很多,也有不少索赔成功的,就是因为偷盗导致死亡、伤残的,通过诉讼,获得了赔偿。假若是这例案件,果农如果没有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告、提醒标志,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为其过失赔偿。

法律上这样规定,是应该赔偿的,但是从果农的情感上不能接受,我的果树喷洒农药是我自家的事,游客偷盗(不是我售卖)本身构成了侵权(侵害),是自己的行为不当,导致的伤害,凭什么我要承担责任?果农的想法不错,也感到委屈。然而法律有一些规定,对于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有危险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安全措施。

以果园为例,农药对于生命有伤害,果树喷洒农药后,就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游客可以接触到,或可能游玩到。比如采取封闭措施,但是因为果园是开放的,果树不可移动,那就必须有醒目的标志,警示危险。如果设置了警示标志,发生意外,视其具体情况,果农的责任就小,甚至可以免责,但是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果农就有些责任,承担赔偿。

正是因为有这些法律条款,偷盗者,作案者也会因此钻法律空子,为其偷盗、作案导致的犯罪嫌疑人辩护,获取经济赔偿。因此,法律条款对于这些情况,还需要补充,完善,不能让作恶者得利。在法律审判、定责时,应当体现除恶扬善的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对于作恶者、偷盗者进行惩处。

近期南京一起小偷偷盗案审判就非常好。小偷偷盗被群众堵截抓获,偷盗事实确定,小偷以抓获时身体受伤申请诉讼,要求群众赔偿。法院判决,违法事实存在,抓捕行为并不无不当,无需赔偿,驳回小偷的起诉。


黄强黄不息


我认为果农不存在侵权责任,也不构成犯罪,更没有告诉小偷果园喷过剧毒农药的义务,没有主观上故意伤害和侵害,偷吃者咎由自取,自食其果!


果农喷雾农药目的是为了杀虫灭菌,防治果园病虫害。难道还要登报或在其他媒体上发表声明,广而告之吗?人家私有财产,凭什么还要告诉侵权人,果园果实喷过农药,不能食用?凭什么要告诉偷吃禁果者,果实有剧毒?!

偷吃行为本来就是侵权,就是违法行为,偷吃者都是成年人,都有完全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该有预见性,应该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自己好吃,吃死了,怪不得别人!简直是恶人先告状,反咬果农一口!



果园里果实是农民汗水的结晶,是农民生活的希望,不是公共财产,不是采摘园,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果农上你游客家偷吃,你是否也要有告之义务呀?!其实呀,果农不在乎你游客偷吃几个果子,没必要防人偷吃,任你吃,你也吃不了几个。你偷吃吃死了,怪不得果农,怪只怪你自己不能约束、不能自律,不讲道德!


长江老农


上天悟空问答邀请我回答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社会正能量缺失的根源在哪里?我想也可以契合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题主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我想与现在的社会大环境有关,就是社会上的正能量与戾气之间有了天平的倾斜,扶老人被讹诈,却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让坏人不仅没有得到惩处,而且让善良的流血又流泪,如果一味任由这种无赖式所谓流行与世,那么无论无赖做什么事都可以得到补偿或者赔偿,我们终将走向兽性社会。

因为没有理性,没有道德,没有了人类应有的良知和法律的公平正义,那么还谈什么正能量呢?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这样偷苹果的人,不要去谈论果农有什么责任,法律首先就要判处盗贼赔偿果农的经济损失,而且社会对这样的盗窃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如果这样的人家提出无理取闹的要求,全社会都要强烈谴责他,让社会的正能量一定要战胜邪恶。


煮茶闻书香


首先,我的水果我肯定要除虫、护理。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而偷我的水果,你首先就触犯了法律,为什么我要赔偿?他不是向我买而是偷,你要搞明白这因果关系,该赔偿的是他,而不是我水果园。


梦蝶168487345


不赔,原因很简单,偷吃,在外水果成熟与否和喷洒农药不知情况的话,不能吃,你自己以身试法,以身试毒,怨不了主人,但是,主人要没有照立牌!要负一点责任,良心债。有牌完全不负责!


天乐142603147


游客偷吃果园刚刚喷洒过农药的水果中毒,一人不治身亡,家属要求果农赔偿,合理吗?

首先要质疑事件的真实性,一群游客都摘了果园的水果,然后一人中毒身亡。这一群游客难道都是鼻子有问题吗?如果是刚刚喷洒过农药,不可能闻不出来啊。还有,这果农喷洒的农药毒性得有多强才能让毒死人?(我只能勉强理解为,或许这名毒发身亡的游客吃了太多吧)

如果问题描述属实,那么果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从法律上看,果园里是否有危险提示的牌子,或者果农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将直接决定果农是否应该担责。

但是这种要求明显不符合公理。

1,不问自取是为贼也,游客的行为属于偷窃,在道义上是受人鄙视的。正常人应该有正常人的思维习惯,未经主人同意偷吃果子,也应当想到是否有农药这件事。(游客自己都不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回事,凭什么苛责别人呢?)

2,果农为果树喷洒农药是为了保护果子,并没有其他恶意,也不可能预见到有人未经同意偷摘水果。

3,个人认为即便立一块“小心有毒”的牌子也不能阻止偷吃者,他们完全可以说没有看到。总不能要求果农在每颗水果都贴上“小心有毒”的标签吧。

如果从事件的正常逻辑来看,游客进果园偷吃果子未经果农同意,果农才是受害者。而后续发生的中毒事件完全是因为偷吃果子这个行为引发的,不应该苛责无辜的果农。站在这个角度,个人认为果农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游客家属因此获得赔偿,那就成了“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那才是真的悲哀。

最后附上一个以前被热烈讨论过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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