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個全馬、平均3:18!他是如何做到的?

上期本號詳細介紹了世界上馬拉松跑最多最快的英國大神史蒂夫·愛德華茲(Steve Edwards)。

21日星期六他再下一城:在北安普頓的朋克跑(Punk Run)馬拉松,以3:29:24險守3:30。

831個全馬、平均3:18!他是如何做到的?

最近幾場愛德華茲的成績,似乎有點每況愈下,3:30底線幾乎不保。但考慮到目前時值盛夏,而且這些小比賽賽道都不好跑,這其實也情有可原。

事實上,週末這場他還榮獲亞軍!賽後他在推特上寫道:

又是一個大熱天。我原本以為在這條難度大、起伏不平的越野小徑上(比賽要連跑5圈),自己進不了3:30,因為半程剛過就疼痛難忍,完賽後我渾身上下一點力氣也不剩。

831個全馬、平均3:18!他是如何做到的?

831個全馬、平均3:18!他是如何做到的?

迄今我已經完賽831場,平均用時3:18:30。跑1000個平均完賽時間最快的馬拉松,這一創造世界紀錄的努力仍在繼續!

這是愛德華茲第754次跑進3:30,進3:20也多達497次。他究竟是如何實現這一奇蹟的?

以下問答綜合自兩家英國媒體對他的專訪:

跑馬成癮

你為什麼跑這麼多馬拉松?

理由有很多。我喜歡跑步,它讓我保持絕佳狀態,身體上和精神上都感覺良好。

但它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具有社交性的一面:跑友間的手足情誼;它讓我結交到很多朋友。

我還到過很多美妙的地方——如果不跑馬拉松,我就無緣見識。

這也是一種回報方式,讓我得以募款大約25000英鎊善款。主動找到我、說在我的鼓舞下也去迎接某種挑戰的人數,多到出人意料。這既令人震撼,又讓人感覺很有力量。

只要我保持狀態和健康,就會一直去努力推高馬拉松運動的極限,這是我的天性。

知道自己已經做成一件沒有其他人做到過的事,這很讓人興奮;而專注於做一件可能永遠沒人能夠效仿的事,這更加令人振奮。

人的身體是一臺奇妙的機器。據說人的大腦利用率過低,其實人體的也是如此。人體在經受考驗時所能作出的回應,一向都讓我大感驚奇。

如果你沒有體驗過將自己的身體推到絕對極限的感覺,那你就沒有真正活過。

831個全馬、平均3:18!他是如何做到的?

你是如何開始跑馬拉松的?

我的第一個馬拉松是1981年10月跑的,在我的家鄉考文垂。當時我看到比賽海報,心想:幹嘛不去參加呢?還和一些小夥伴打賭自己可以跑完。

那時我18歲,這是我的第一場路跑比賽。在學校我跑400米,偶爾跑800米,不過對長跑和越野跑都不喜歡,對它們避之惟恐不及。

以3小時38分完賽後,我覺得自己已經征服世界,但第二天下樓時只能倒著爬,將近一週後才能正常走路。我發誓再也不跑馬拉松了!

馬拉松的哪一點讓你如此熱愛?

(處馬的)疼痛消失後,我意識到在身體狀態絕佳、不會氣喘吁吁之時,自由奔跑的感覺有多棒。

我嘗試過各種距離:5英里(8公里),10英里,10公里,半馬,但都體會不到那種興奮勁。我似乎也更以耐力見長,在馬拉松距離上更為成功。

一位教練告訴我,只要訓練得當,我可以跑到2小時30分左右。這樣的好成績會讓我的跑步履歷表很好看,但贏不了任何一場大城市馬拉松比賽。

於是我就尋思:不如做個極限馬拉松跑者,創造各種跑步紀錄。

這意味著在長時期內持續跑出不錯的成績。這是一種完全不同的路數,因為我的成功與否,主要取決於運動壽命是否足夠長。

1000個馬拉松只能是終極目標,前提是我能夠繼續以不錯的成績完賽,因為這樣才會讓這些紀錄更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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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自己算跑步上癮(addicted)麼?

絕對是,不過是以一種積極的方式。一些人用的是“沉迷”(obsessed),但那是被懶人用來形容執著者的字眼。

多數運動員會說,為了實現目標,他們只能保持高度專注和決心——幾乎要到自私的地步。

是什麼激勵你不斷打破紀錄?

《吉尼斯世界紀錄》以前有一項跑500個馬拉松的紀錄,平均用時3:30出頭,這激起我想要打破它的慾望。

而隨著500個的接近,我意識到自己能以平均3:15以內的成績做到。我在2012年實現了這一目標。

別人都說這不可能、會毀掉我的膝蓋云云,但我做到了,而且感覺不太壞,於是繼續下去似乎就順理成章。

現在驅動你的又是什麼?只是追求數字?

絕對不是。1991至1992年,我創下當時的世界紀錄:一年跑87個馬拉松,平均用時3:14,還創造我的PB 2:51。

87個的紀錄後來被多次打破,但只是在量的方面。對我來說,質——完賽時間同樣重要,兩者缺一不可。

修煉秘辛

你是怎麼訓練的?

我每週跑45到60英里(72.4到96.6公里),取決於那一週是否有馬拉松比賽。

我會不時變換訓練路線和方式。多數週會我爭取完成陡坡重複跑和一次門檻跑,距離從4到10英里(6.4到16公里)不等。

隨著年齡增長,我只能學會如何練得巧,而不是練得狠。不過訓練時我都會push自己,因此每次都像是強度課,而且我越老就越是感覺強度加大。

每週我騎車上班兩三次,距離大約三四十英里(48至64公里);每星期還會練六次左右核心力量和一次舉重。

保持和改進全身力量與跑姿,對延長我的運動壽命很有幫助,也使我成為一個效率更高的跑者,這在26.2英里(馬拉松)的後期階段尤其重要——可以保持良好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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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受傷多不多?你是如何防止受傷的?

過去27年來(截至2016年3月,他完成700個馬拉松後),我每隔14天就要跑一場正式馬拉松;如果你再算上訓練跑量……我的身體還是很皮實的。

除了肌肉拉傷、扭傷和痠痛這些小傷病之外,我唯一真正受過的傷,是一次腳踝應力骨折。

由於在年輕時就打好身體基礎——我練過舉重、循環訓練(circuit training)和武術,而且來自一個所有孩子都很活躍好動的時代,這給了我一個良好的平臺。

我很注意營養,會攝入基於食物的優質補充劑;對補水我也格外重視——同樣是不包含很多糖分、人工色素或增味劑的天然飲品。

對比賽和訓練後的恢復,我也相當講究:拉伸,喝蛋白質飲品,泡冰浴,滾泡沫軸,每兩週按摩一次,穿壓縮衣等等。

在工作和生活中抽空比賽、訓練有多難?

我每週至少兩次騎車上班,單程大約8英里(12.9公里),偶爾也跑步過去。我到得早,先做點核心練習。

多數訓練跑都是利用午餐時間。下班回家後,我會在晚飯前再練一次核心或舉重,這樣晚上就有時間和我妻子特瑞莎一起放鬆。

我還代表一個俱樂部“Bourton Roadrunners”參賽——我是俱樂部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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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成年的兒子已經不和我們一起住,家裡只剩我們夫妻倆。我們花很多時間外出參賽,週末經常不在家。

平衡好馬拉松和日常生活可能是個挑戰。如果沒有特瑞莎的理解、愛和支持,我無法取得所有這些成就。

自我發現

你有沒有過特別想放棄的時候?

每當比賽不順、想停下或走路時,我會強迫自己熬過每一個難關——只要挺過去了,你就會感覺好些。

我是有幾次質問自己:你幹嘛這麼做?這一切究竟在圖個什麼?但隨後就想到我已經成就的和可以繼續去成就的事。

自信來自經驗。如果你跑過100場,一兩次不順不會打擊你的信心。而如果你第二、三個馬拉松就遭遇不順,你也許會感到洩氣。

我把每一場馬拉松,都當作自己的最後一個。我當然不想在自己的最後一個馬拉松棄賽或走路。

我不希望在回顧人生時有任何遺憾——後悔自己沒有去實現夢想,或者起碼沒有為此而盡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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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來說,跑步是不是一場自我發現之旅?如果是,你發現了什麼?

當我著手寫書(自傳《THE MAN INSIDE THE MACHINE》)時,我並不這麼看。

但在為此而追憶往事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學會了很多:不僅關於跑步,也關於人生——計劃、溝通、注重細節等等技能,還有耐心等等美德。

我非常固執,孩提時就屢敗屢試,哪怕我的辦法不是最好的。

我也從我爸身上學到很多。他是個洗窗工,不管颳風下雨,每天都外出工作,年復一年,直到他70年退休。

我看到了那種自律,它也一直跟著我。這畢竟是先天還是後天?我不知道,大概兩者兼而有之吧。

回顧來路,你需要戰勝逆境麼?

在寫自傳時,我回憶起很多痛苦的往事。因為左手畸形,我自幼就飽受欺負,只得學會不去理睬。

我從小就必須在精神上堅強,還習武自衛。隨著年齡漸長,這一經歷對我很有幫助——我不知道假如當初自己沒受過欺侮,現在會是怎樣。

主動找到我、表達“我能理解,因為我也經歷過”的人多到讓我驚奇。同樣讓我吃驚的,是有如此多的人因為童年經歷而開始跑步。

你永遠無法真正瞭解別人的動機,不過能成為一個勵志人物,這真的很讓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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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能跑多久?

我可以想象自己跑到老的模樣,但無法想象自己不跑步。我有一個秘密目標:跑50屆倫敦馬拉松。這就得一直跑到80多歲。但願到了那個歲數,我還跑得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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