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不信邪,这些司机因为乱停乱放挨罚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这里是南明区整脏治乱办公室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开设的【交通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专栏。
这里将持续曝光南明区部分交通不文明行为!
对交通不文明行为说“No”
人人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提高市民文明意识
争做文明有礼南明人
以下是曝光案例!
1
案例一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8日07时12分,在富源路(龙家寨)99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2
案例二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8日07时30分,在青云路与尚义巷交叉口10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3
案例三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8日08时06分,在中华路中华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50米实施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代码8207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8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4
案例四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8日08时29分,在玉溪路100米实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5
案例五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8日08时05分,在甲秀南路与五里冲路交叉口50米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代码1344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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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被处罚人于2018年09月28日09时27分,在油榨街与富源北路交叉口500米实施
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代码80110)违反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27条第9项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
2018年09月28日
审核:罗正阳
稿件征集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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