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婚姻法規定: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就是合法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其增值部分,應屬個人財產。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或部分房款,婚後持續還貸的,雖然房產是一方婚前購買的,但婚後房屋的增值部分,應當是為共同財產。
很明顯,婚姻法只對房屋增值做了分割明確,貶值了怎麼分擔。
是不是說明了,連我們的法律都沒有考慮過房價會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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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20:29:50 百靈讀財社
我國的婚姻法規定: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就是合法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其增值部分,應屬個人財產。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或部分房款,婚後持續還貸的,雖然房產是一方婚前購買的,但婚後房屋的增值部分,應當是為共同財產。
很明顯,婚姻法只對房屋增值做了分割明確,貶值了怎麼分擔。
是不是說明了,連我們的法律都沒有考慮過房價會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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