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婚前的房子是否应该相互平分

感情破裂,婚前的房子是否应该相互平分

这段时间同事因为离婚的事情焦头烂额,离婚其实很简单,只是一张纸的事情。难得的是婚姻中的财产该如何分割,这是一件很头痛的事情。同事离婚的原因很简单,自己的媳妇出去劈腿了,找了一个比他帅的,稍微有点钱的。万幸的是他俩没有孩子,所以两个人还算是自由身。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结婚之前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在婚后添上女方的名字,再有就是这套房子是分期购买的,每个人每月都还月供,平均每人3000左右。现在需要离婚,女方想要房子,男方也想要房子。

因为房子的问题,他俩已经僵持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男方也不想把女方告上法庭,因为”绿帽子“这事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女方提出将存款15万给到男方,然后房子归女方;男方不要钱,就要房子,给女方20万;其实在我看来女方的要求有点过分了,毕竟错的一方有很大的责任。

关于这个事情,我们专门去询问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首先不是一人一半,婚前房产婚后经过产权变更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如果离婚,法院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长短以及双方对于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

“。我觉得这样还是比较靠谱的,对于同事的建议也是如果真的不行,那就只有走法院程序了。

其实我觉得感情破裂双方都有责任,在因为房子最后两个人都变成仇人那是更加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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