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沒罪,只是公關不當

爆出黃曉明涉嫌股價操縱案,網上評論炸開了鍋,財經熱點家加上明星熱點能不熱嗎?看事件細節,黃曉明只是投資賬號被利用參與涉及18億的股票操縱案,很多消息直接就寫“黃曉明18億股票”,明顯是惡意斷章取義,不嫌事大。

黃曉明沒罪,只是公關不當

明星今年總處在風頭浪尖,一面對高手收入、偷稅漏稅的討伐,一面又追捧娛樂節目。其實影視娛樂的發展代表了一個國家生活水平提高,無需過多嫉妒明星的收入,只要是市場行為,有人給高價也是他的能力,只不過偷稅漏稅是需要嚴懲的。同樣,明星賺了錢進入資本市場無可厚非,市場本來就不抗拒資金,只要在合法的範疇,也無需曲線討伐。

目前監管機構對黃曉明的投資行為還沒有提出涉嫌非法操作的情況,只是高勇操縱了多個投資賬戶,也也許只有高勇需要追責。為何網民已經想黃曉明涼了呢,主要是公關沒做好,每次明星出事都是檢討明星公關水平的時候,沒想到有錢如黃曉明,公關力量並不可靠。

1、不宜過早發聲明,靜候監管機構對事件定性。

2、雖然可以判斷黃曉明並不參與具體操作,可能不知道情,但是如果可以確定監管機構已經查出的賬號自己涉及其中,將實情交代更好,可以表示配合監管機構核查,需要退款退款,不需要退就捐出去。反正黃教主不差錢,每年做慈善也被認可。況且在名聲面前,再多的錢也不算什麼。

3、正確表態後靜候輿論風向再做打算。

前已經有趙薇同學做反面教程,為何操之過急公關呢?

黃曉明沒罪,只是公關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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