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殺學生案警示:對非正常時間進校的家長以最壞的推測加以約束

文|犁一平


家長殺學生案警示:對非正常時間進校的家長以最壞的推測加以約束


(▲案發學校。)


9月21日下午4點10分左右,溫州瑞安市的隆山實驗小學4年級學生葉某被同班同學小藝(化名)的父親林某廈在學校殺害。其行兇的大致原因:因其女兒與葉某發生口角時,眼被打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雙方家長約定第二天由葉某當眾道歉。

結果呢,在第二天,葉某沒有當眾道歉,而是由班主任在全班說明情況,並當場批評了葉某。其實,葉某家長當時還執意要自己的孩子道歉,班主任則安慰家長,稱孩子們很淳樸,不會故意欺負人。9月21日下午,林某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據9月25日《新京報》)

一次兩個同學之間的“小糾紛”,導致其中一方家長心生怨氣,然後直接持刀殺人,引發了一樁殘忍的血案,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幾乎不相信這事會是真的。而一個36歲的成年人持水果刀將一個手無寸鐵的10歲的未成年人殘忍殺害,更是令人感到格外震驚。

這警示學校仍然有安全漏洞,家長居然帶著刀進入校園行兇,保障學校安全的級別有待提升,同時,這警示社會,易怒家長已是學生的潛在威脅。【轉發、留言、底部打賞、點贊、點下面廣告都是對明話頻道堅持寫作的支持!】

學校有門衛制度,正常上課期間,有保安值守。按照常理,不論是家長還是社會人員,凡進入校園者都需經過門衛詢問和登記。但是,林某廈涉嫌殺害小學生葉某一案,林某廈是如何進入校園的?顯然,這裡出現了信息空白。這到底是媒體報道的失誤,還是這裡原本就是信息“真空”,目前還是一個未知數,也留下了一個疑問,亟待相關方面填補這個信息“空白”,滿足公眾對信息的渴求和知情權。

家長殺學生案警示:對非正常時間進校的家長以最壞的推測加以約束


不過,無論怎樣,“家長殺學生”提醒學校,對家長進入校園的現象必須引起高度警覺,不能再讓有持刀行兇想法的家長擅自進入校園,否則,由於成人與未成年人的力量特別懸殊,且“行兇家長”有備而來,一旦行兇想法實施,造成的傷害是無法想象的,造成的嚴重後果是挽回的。因此,對於非正常時間,家長要求進入校園,不妨以最壞的推測加以約束,方能確保學生安全無虞。

家長殺學生案警示:對非正常時間進校的家長以最壞的推測加以約束


再者,學校和老師務必謹慎處理學生之間的一些誤會和矛盾糾紛。一方面,這不只是兩個學生之間的問題,而是兩個家庭之間的問題,不同的家長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見,所以,處理學生之間的誤會或矛盾糾紛,必須徵得雙方家長的同意,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取得雙方家長的諒解,達成一致意見,事情才算真正圓滿。否則,一方家長鬱積怨氣,埋下行兇的炸彈;另一方面,或許會成為“校園欺凌”導火索,引發同伴之間的鬥毆,而學校卻被矇在鼓裡,導致弱者一方受到不可追逆的傷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