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天然氣價格或漲 每立方氣擬上漲0.26元

泰安市物價局日前制定公開了

《泰城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方案》

《泰安市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辦法》

9月29日上午

泰安市物價局召開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聽證會

就城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

改革方案進行了公開聽證

消費者、經營者、政府相關部門和

社會組織17名聽證參加人參會

泰安天然气价格或涨 每立方气拟上涨0.26元

據瞭解

本次聽證會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

山東省物價局關於燃氣價格改革的指示要求

泰安市擬製定天然氣配氣價格

《上下游價格聯動辦法》

理順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泰安天然气价格或涨 每立方气拟上涨0.26元

民用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方案中指出:建立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民用天然氣現行銷售價格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礎上順加0.26元;對非集中供熱天然氣採暖居民用戶,適當提高第一階梯用氣量。為保證特殊用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

配氣價格

由於泰安門站由泰安燃氣集團投資建設,因此配氣價格由泰山燃氣集團和泰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兩部分組成。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於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實施意見》和《泰安市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監管規則》,市物價局通過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泰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和燃氣集團的配氣價格進行了成本監審,監審結果:

港華燃氣公司准許成本0.54元/立方米;准許收益率按5%計(省定準許收益率為稅後全投資收益率,各市按不超過7%確定),本著“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配氣價格,確定為每立方米0.74元(准許成本0.54元+按准許收益5%計算0.13元+現行國家稅金按10%計算0.07元)。

燃氣集團配氣價格為每立方米0.06元(准許成本每立方米0.048元+准許收益按4%計為每立方米0.0047元+稅金按10%計為每立方米0.0053元)。總配氣價格為每立方米0.80元(0.74元+0.06元)。

上下游價格聯動辦法

價格聯動遵循兩條原則:一是聯動調整週期不少於一年;二是在聯動週期內城市門站價格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

理順銷售價格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於理順居民用天然氣城市門站價格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8】86號),以中石油門站價格為主由每立方米1.60元調整到每立方米1.86元每立方米上調0.26元,即在現行銷售價格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礎上順加0.26元。理順後的價格為:

第一階梯:用氣量每戶每年240(含)立方米及以下,執行每立方米2.76元

第二階梯:用氣量每戶每年240—360立方米(含),執行每立方米3.31元

第三階梯:

用氣量每戶每年360立方米以上,執行每立方米4.14元

非集中供熱的天然氣採暖居民用戶,適當提高第一階梯用氣量,初步確定為第一階梯800立方米(含)及以下執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執行3.31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執行4.14元。上述各階梯氣量均包含基本生活用氣量。

相關配套措施

為保證特殊用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

1.對“煤改氣”用戶按市政府或相關部門政策規定執行。

2.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按照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價格水平執行。

3.對持有城鄉特困證的用戶,每月減免6立方米第一階梯燃氣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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