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毒打87歲老人的18歲小伙,在國慶節被警方移送逮捕,對此你怎麼看?

藍色空間號2018


前幾天海寧那個無緣無故腳踢八旬老太太的十八歲年輕人被警方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了。


此前這個小夥因心情不好,對老太拳打腳踢,之後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



很多人不清楚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這裡簡單說說。

簡而言之,刑事拘留和逮捕,都不是懲罰措施,都是暫時的強制措施,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跑了或者繼續危害社會,在正式審判前,繼續關押在看守所。



警方公告說,雖然是國慶假期,但還是加班加點工作。

按照程序,警方對被拘留的人,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檢察院批註逮捕(警方沒有逮捕決定權,只有拘留決定權),情況特殊,可以延長在七天內提請,如果是重大複雜案件(比如很多非法集資案件),可以三十天內提請。

本案是在9月25日案發,當天該小夥被警方控制,今天就被移送,符合程序。檢察院在收到提請逮捕書後,會在七天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也就是說,檢察院也可能要國慶期間加班加點審查案件。

因此,小夥大概率會在國慶黃金週期間被執行逮捕。逮捕之後,小夥繼續關在看守所,警方繼續偵查,在兩個月時間內結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決定起訴小夥,案件就進入法院階段。

罪名如果沒有發生變化,就是尋釁滋事罪的話,小夥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的作用是什麼?

就是對於於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維持社會正義。當然,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小夥真誠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法官可以從輕處罰。(本文是作者針對相關事實進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對司法實踐作出有益的貢獻。未經作者本人曾傑olajie許可,嚴禁轉載,歡迎點贊,留言,私信。)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竟然還有這樣的人。人家老人家好心問你,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車摔壞了,你呢,卻惡語相向,還動手打人,這樣的人,簡直是罄竹難書了。

這個小夥子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牽連他人,這樣的人是怎麼樣在這個社會上存在的?真的很想知道他的父母,他的老師都是怎麼教育他的?難道沒有教他尊老愛幼,沒有叫他什麼叫遵紀守法?人家老大娘好心勸告,你卻如此對待,還大打出手,這樣的人確實應該去看守所好好的受教育一番了。

先不說別的,你一個這麼年輕的人,打一個87歲的老大娘,人家還拄著柺杖,這樣你也能下去手?真的是想不明白。就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你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人家說你是為了你好,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車摔壞了,就不是罵人,又沒說你啥。這也要抱負?這不是沒有天理了嗎?


難道平日裡,這個小夥子你的父母在旁邊說你的時候,你不高興了,也打他們?還是說你覺得自己打了人沒人知道,不用負責?那這也太無知了。


看了視頻真的是想把這個小夥子暴打一頓,老大娘都倒在地上了,還要用腳來踢來踩,這真是太可惡了。這樣的人,必須受到嚴厲懲罰。


老王偵查記


值此國慶佳節之際,老鬼先祝所有人:國慶快樂!

至於此事件,老鬼認為:又是一件因對社會不滿,或者心理亞健康報復社會的事件。

從視頻中,我們不難看出,如果沒有其他前因,那麼這個小夥子就是無緣無故的對老人進行了毆打。

也不難猜測,小夥子無非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的心情不好,然後看著拄著柺杖的老人看不過眼,就進行了毆打。

又是一起心理眼健康的惡性事件,一定要嚴懲不貸。要不然很有可能演變成類似“米脂學校慘案”和“上海世外小學”慘案之類的案子。

拘留屬於暫時扣押,有時間限制。

而逮捕令一旦簽發,那麼就是一直羈押等到起訴開庭。

這是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老鬼只想說:“對於社會人員的心理亞健康現象,需要引起重視了,否則危險,就在我們身邊。不要說老鬼危言聳聽,事實如此!”


我是老鬼,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社會!

謝謝您!


老鬼雜談


非常憤怒😠,怎麼能對87歲張奶奶下此毒手!飛踹,腳踹,棍打,父母怎麼教出這樣的畜牲!必須曝光這個人渣!還好年滿18歲,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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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界之外886


先來說說逮捕和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一種暫時性的措施,但是一般正常的辦案過程中都是先有拘留,根據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及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等情況決定是否逮捕,簡而言之逮捕是在刑事拘留之後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兩者之間存在先後關係。

其次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而逮捕是由檢察機關決定公安執行,所以兩者的決定機關也不相同。

結合本案的情況來看該案件已經提交至市檢察院提請逮捕的情況來看,這也就意味著小夥子的行為情節嚴重,行為惡劣,而且從事發至今的事件來看,迅速提請批捕可以表明案件事實基本已經查明,想必等待小夥的將是嚴懲。

小夥子的行為是尋釁滋事還是故意傷害?

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此可以判定目前初步定性為尋釁滋事而非故意傷害,所以需要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進行區分:

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 1、刑罰力度不同:
    尋釁滋事罪頂格判罰也就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而故意傷害罪頂格判罰可以達到死刑。
  • 2、動機不同:尋釁滋事基於打人取樂發洩或者顯示威風、無端尋釁之動機;故意傷害往往產生於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 3、行為方式不同:尋釁滋事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而故意傷害主要是通過一定方式達到侵害他人健康並不要求破壞社會秩序。
  • 4、行為對象不同:尋釁滋事的行為對象通常是不特定的,而故意傷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關係人。

基於此尚某毆打行為雖然是發生在公共場所,但是考慮到當場人員不多的情況下,其實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並不嚴重,相反其侵害老人的行為本身通過動作可以看出其侵害的行為目的是故意傷害,雖然也有隨意毆打的性質,但是我個人更傾向於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


麋鹿說法


沒什麼說的,這孫子必須嚴懲!

老人不過是善意提醒丫別把自行車摔壞了,卻招來一腳當胸飛踹和倒地暴打,造成多處骨折。男子的行為實在太過惡劣,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足以讓他長記性。


老人已經年過八旬,別說她的提醒是善意的,沒有錯,即便是真有什麼錯,你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也不能對其大打出手。

這其實就是我們很多人常說的典型的垃ji人。這種人,也只能在體格比他弱小的人面前逞逞威風,遇到旗鼓相當或比他強的,大概率就會變成慫包一個。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人,如果怕髒了手,最好儘量遠離;如果正面遭遇實在躲不開,那就把他揍服,一次性解決問題。別看他打老人時那麼牛叉,真碰上拳頭更硬的,他百分之九十以上會躲著走。

從目前的情況看,判刑並作民事賠償已經是板上釘釘,丫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去監獄吃免費牢飯了。

順便說一句:那裡邊可沒有八旬老人讓丫出氣,希望丫足夠扛揍。


冀彥偉GG


拘留和逮捕都是強制措施,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有法定的某種緊急情形。

2.逮捕的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採取、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逮捕。

拘留轉逮捕的法律規定

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延長1-4日,重大案件30日。

9月25日,18歲小夥在浙江海寧毆打87歲老太太,今天提請逮捕符合法律規定。


觀點陳列:

1.作惡之人終將受到法律追究。

2.時刻保持清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3.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任何時候都不要失德。

4.值此國慶,祝福我的祖國繁榮昌盛,國泰民安,法治進步。


幸福媽媽的秘密


飛喘、腳踢、棍打一位近90歲的老人,這該是什麼樣的仇恨啊!


但我告訴你打人者尚某與老奶奶無冤無仇!你聽了會更來氣,恨不得把尚某打個稀巴爛。

是的,尚某太讓人恨了。他怎麼能這樣毫無人性的對待一位老人、一位行走不便靠柺杖的老人!

公安把尚某逮捕了,誰人不叫好?尚某心情不好,對單車出氣,老人路過勸了他不要摔壞單車。他便衝向前飛喘老人、然後毒打一番!

看了照片,我能不氣嗎?尚某真出得了手,萬一老人有三長二短,你不是在殺人嗎?

如今生活不易,工作不順,家庭不和,你就承受不了,徒添暴躁,見誰滅誰!這樣的脾氣,誰能跟你?就算親人也不會和你過啊!

唉,現在的人怎麼這麼浮躁?總以拳頭為大,不講道理,動不動就操傢伙。讓人不斷呼喚道德的迴歸!社會進步了,道德反而泯滅,讓心寒啊!

尚某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自然得進牢房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反思?但作為一名公民,我們又該怎麼做呢?不該深思嗎?


英雄拒絕黃昏


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如此惡行,天理難容!

這位充滿戾氣的打人小夥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尚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最少應該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老人傷情嚴重,有可能打人者的行為會被定性為故意傷害)



18歲小夥尚某因為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對87歲的張老太實施了一系列暴行,飛踹、踩踏、用柺杖打,致使老人多處骨折,要不是有位路人急忙制止,後果不堪設想。

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看到18歲這個字眼竟然莫名地感到還好,還好這個充滿戾氣,不懂人事兒的傢伙已經滿了18歲,要不然恐怕又會躲過法律的嚴懲。

這位尚某看著也是人模人樣卻不幹人事,聽不懂人話,老人本來是好心勸告,卻招來了一頓毒打。真不知道尚某的父母看到這一幕會作何感想?既然你們的家教沒用,那就讓法律來幫你們管教這個逆子吧。

據說這位尚某打人的理由僅僅是因為心情不佳,這個理由令人髮指,細思極恐,這不是簡單的心理壓力大,這是反社會人格的顯現。類似米脂案的兇手,僅僅是自己生活不順心,便把屠刀伸向了無辜的弱者。像本案中的尚某施暴對象也是沒有還手能力的弱者,他的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洩憤了,而是無底線的報復。對待這種人只能嚴懲,沒有挽救的必要。

最後,還是希望嚴懲打人者尚某,對惡魔的嚴懲才是對善良的保護。


夜雨如書


18歲小夥毆打87歲老人,被警方逮捕,怎麼看?

無素質

無家教

無道德

無底線

無人性

無廉恥

無顧忌

無教養

不學無術

愚味無知


年輕小夥子怎麼能做這麼喪盡天良令人髮指缺德的事情呢!怎麼能對87歲老人下得去手,真正是欠收拾。不管遇到再大事情,再大的委屈挫折不順心,都不應該把氣撒到白髮蒼蒼的老人身上,良心何在,天理不容。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已經十八歲了,你要為自己莽撞行為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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