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如何快速學好民事訴訟中的管轄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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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業單位的考試中,民事訴訟法也是一個比較常見的考點,而且在民事訴訟法當中民事案件的管轄是裡面的重中之重。比如在考試中經常會看到這樣的試題。

例:戶籍在甲市A區的張三借了李四(戶籍在甲市B區)十萬元,並約定於2017年12月31日還款,到2018年6月,張三還未還款,故,李四想提起民事訴訟,管轄法院為( )

A、高級法院 B、甲市中級法院 C、甲市A區法院 D、甲市B區法院

這種題目就是在考查民事案件的管轄,也就是說要確定這個民事案件應該由哪個法院來管轄。那在做題的過程中首先得確定級別管轄(應該由哪個級別的法院來管轄),之後再確定地域管轄(應該由哪個地方的某個級別的法院來管轄);根據我們國家法律,在級別上我們把法院劃為了四級,分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那接下來我們就得知道這四個級別的法院,它們受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的範圍。根據規定:最高院受理的案件就是在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力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高院受理的案件就是在全省範圍內有重大影響力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而在考試過程中我們很難去判斷這個案件是否在全國或全省範圍內有重大影響力。所以,第一審民事案件很少由高院或最高院管轄,既然很少由高院、最高院管轄,那麼第一審民事案件要麼由中院要麼由基層法院來管轄。兩類的話我們只需要記住一類就行,我們就重點記住中級法院的管轄範圍,那其它的都是應該由基層法院來管轄。根據規定,中院的管轄範圍包括:1、重大的涉外案件(根據司法解釋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爭議標的額大的案件、案情複雜的案件,或者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等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2、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案件;3、最高法院確定由中級法院管轄的案件;在這三個種類中,後面兩個在考試的過程中你看到了就會把它選上,所以,在記憶的過程中就重點記住第一個種類。那我們上面的案例中李四去法院起訴張三,不屬於上述中級法院的管轄範圍,不應當由中院管轄,那就應當由基層法院管轄。接下來就應當確實由哪個地方的基層法院管轄。

根據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簡稱原告就被告)。故,應當由張三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管轄。答案應當為C。

在以後碰到這類題目,首先確定級別管轄,再確定地域管轄。而在級別管轄中重點就記住中級法院的管轄範圍,若不屬於中院的管轄範圍,那就應當由基層法院管轄,確定了級別管轄,就確定由哪個地方的法院管轄。在做題的過程中用此方法,做題的成功率能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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