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特大电信网络集团诈骗案件一审判决

近日,由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的特大电信网络集团诈骗犯罪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吴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余三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八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纠集被告人周某某、赖某等三十余人,形成组织形式严密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为被害人建设并运营网络商城为由,对不特定人群实施诈骗。该犯罪集团诈骗数额高达224万余元,涉及被害人达141人,横跨全国20多个省份。

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该院自案件立案之日起,即成立以副检察长领衔的办案团队,及时派员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准确、及时搜集证据,对重大犯罪嫌疑人迅速逮捕羁押。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集中优势办案力量,优先审查,快审快诉。提起公诉后,该院指派副检察长等五名检察官和助理出庭支持公诉,历经二日半的庭审,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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