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征集改革开放类稿件,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艰辛奋斗,40年沧桑巨变!和全国一样,红河大地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变化。

为全景记录改革开放40年的变化,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红河日报社自2018年7月18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有奖征文活动。

地方征集改革开放类稿件,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红河州


一、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30日截止。

二、活动主题

围绕“团结、进步、和谐”主题,反映40年来,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三、征稿体裁及要求

1.征稿体裁:

(1)体裁形式: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

(2)字数要求:小说3000字以内,诗歌40行以内,散文2000字以内,报告文学4000字以内。

2.征稿要求:

(1)稿件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真实无虚假,反映的是在红河州发生的事,红河州的人,或与红河紧密相联的人或事。

(2)结合红河发展实际,讴歌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变化,展示全州人民在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新业绩、新风貌,抒发拥护党、感恩祖国、热爱家乡、共创未来的美好情怀。要求突出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叙事清楚、思想健康、内容新颖,有真情实感。可以是讲自己的故事,也可以讲他人的故事。

(3)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国际政治、国家安全、外交、宗教等。

(4)作品版权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并且未在其他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过;涉嫌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稿作品文责自负,红河日报社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红河日报社保留取消其获奖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投稿作品建议图文并茂,适当配发与内容相关或相衬的图片。文中图片版权由本人负责,若产生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6)投稿作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

(7)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享投稿作品展示权,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对需要结集出版的作品,按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办理。

(8)获奖作者默认同意红河日报可在宣传中使用其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和笔名)及肖像(包括对肖像图片进行修饰和处理)。

地方征集改革开放类稿件,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四、刊发平台

作品指定刊发平台为:《红河日报》、中国红河网。

作品须在上述平台刊发后方具备参评资格。

作品一经刊发即支付稿酬。

由于所处平台规则原因,不允许在文中发布任何链接或是邮箱地址,本文投稿地址将于文章发布后不久在评论中发布,敬请关注。

六、评奖及奖项设置

征文稿件刊发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活动截止后,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征文活动获奖作品。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名;

二等奖:4名,奖金1500元/名;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名。

地方征集改革开放类稿件,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七、其他:

1.本活动由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办,红河日报社承办,最终解释权归红河日报社所有。

2.只对文字稿件进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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