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中院:勞動合同未蓋公章,有法律效力嗎?

近日,濟南中院審結一起因未加蓋公章而引發的勞動合同糾紛案。李某應聘到一家公司從事編輯工作,不到1個月就提出辭職,並以合同未加蓋公章、合同無效為由主張公司支付另一倍工資。法院經審理認為:合同關係強調的是雙方合意,而非形式上的蓋章,不能單憑合同未加蓋公章就斷定合同無效,否認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山東商報)

濟南中院:勞動合同未蓋公章,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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