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劳动合同未盖公章,有法律效力吗?

近日,济南中院审结一起因未加盖公章而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李某应聘到一家公司从事编辑工作,不到1个月就提出辞职,并以合同未加盖公章、合同无效为由主张公司支付另一倍工资。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关系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非形式上的盖章,不能单凭合同未加盖公章就断定合同无效,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山东商报)

济南中院:劳动合同未盖公章,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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