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88.89%:39县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

2018年是广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是重要工作之一。村村通自来水是广东近年来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其进度和成效备受关注。日前,针对农村饮水面临的相关问题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设情况,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农村报专访作详细介绍。

当前现状:超九成行政村用上自来水

近年来,广东一直致力于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经历了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农村饮水安全和实施村村通自来水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农村居民从水平距离2华里以外以及从垂直距离100米以上远距离取水的饮水困难问题,基本解决了47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第二阶段主要针对农村居民饮用水源水质氟、砷元素超标和苦咸水问题,兴建了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先后解决了179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2011年,广东农村饮水工作进入第三个阶段,以提质升效为目标。当年9月,《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出台,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2013年7月,《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出台,进一步提出力争2018年底提前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

目前,广东农村居民的饮水和用水条件已有了显著改善,生活饮用水基本有保障,饮用水水质总体安全,农村人口较集中居住、供水条件较好的地区,逐步用上了自来水。截至2017年底,广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2015年底的83.4%提升至88.89%;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从2015年底的84.7%提升至92.2%;新增农村自来水覆盖人口383.8万人,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人口1884.4万人。

截至2018年6月底,广东有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的95个县(市、区)累计完成投资162.95亿元,其中39个县(市、区)已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其余正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存在问题:供水能力不稳缺管护资金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农村饮水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省财政共安排49.93亿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予以补助,但部分地区地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未充分利用省政府争取的优惠政策筹集资金,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滞后。

从近两年供水水质监测结果看,广东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有待提高,主要问题出现在微生物类指标以及消毒的余氯指标。省水利厅称,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村供水小型工程较多,受投资限制,部分供水工程未落实消毒措施;另一方面也与群众认为对自来水进行消毒处理影响饮用口感和对身体健康不利,不接受饮用经卫生消毒的自来水有关。

此外,广东部分地区的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也有待提高。农村供水的特点是:平时居住的人较少,日均用水量小,许多地方不具备高标准全面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条件。一旦遇到节假日等特别时段,用水人口突然增加,供水便会受到影响。而供水能力不稳定又直接影响村民用水、管水的积极性,甚至对自筹资金参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产生抵触情绪。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后管护也是各地面临的难题之一。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广东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后管护,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大致有三类管理方式:

第一类属城市自来水供水工程管网延伸,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护,实行城乡同网、同价、同质供水,这类工程按企业化规范运作,供水有保障,能正常收取水费,可实现良性循环。

第二类属政府部门作为代建法人建设的供水工程,由代建法人负责管护运行。但这类模式下,一部分供水规模较小的项目存在水费收取难问题,政府部门难以落实管护费用进行必要的管护。

第三类是属社会力量出资为主建设的供水工程,由出资方商定的管护办法进行管护。与第二类类似,同样存在管护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

“政府部门作为代建法人负责管护的工程比例约占80%,其余两种管护方式各占10%左右。”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维护,省水利厅建议,要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革,把城市供水的优质资产与农村供水效益较差的资产进行合理配置,用城市供水的盈余弥补农村供水的亏缺,促进城乡均衡、平等发展。

解决举措:加强督查推进一体化改革

今年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收官之年,“目前未完成的项目中‘硬骨头’工程较多”,省水利厅表示,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一是督促各地加快资金筹集力度,争取将已签约的政策性银行贷款落实到位,同时通过盘活财政资金、统筹可用于农村供水的资金、发动群众自筹等措施,加快资金筹集进度;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各地尽快协调工程用地、供水水源等工作,扩大施工工作面,尽快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此外,还将加强水质管理和宣传培训,要求各地增加水质检测设施的投入,加强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求及早发现问题和整改;通过媒体宣传和邀请当地村民参观供水工程,增强群众对自来水卫生消毒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认识,激发村民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重点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后管护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村供水的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供水的主管部门及职责,理顺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落实各方在农村供水方面的职责,并积极呼吁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尽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供水格局,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和一体化供水。(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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