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逼女兒爲弟還債:不是每一個女兒都是媽媽的小棉襖

母親逼女兒為弟還債:不是每一個女兒都是媽媽的小棉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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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無意間看到一個新聞,讓我對母女情重新有了考量。

究竟是什麼事情呢?原來,江蘇有位樊女士,被親媽堵門七八個小時,不為別的,只因母親再次要求,女兒應該幫兒子還債。

看到這裡,我覺得可笑,一個出嫁的女兒,為什麼一定要幫弟弟還債呢,從來只聽說到父債子償,可沒聽說過弟債姐償。

況且,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樊女士哭著和記者說,自己9歲時,親生父親因病去世,後來母親改嫁,又生下了同母異父的弟弟。如今弟弟二十歲出頭,竟然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債。

樊女士也是個孝順的女兒,之前生父的老宅拆遷,分得了三套房產和部分補償款。

她作為財產的第一繼承人,為了報答曾經的養育之恩,就已經把三套房屋產變賣,幫弟弟還清了百萬鉅債。

剩餘的錢,還給繼父和母親48萬元,作為養老金,自己留下了100萬。

作為女兒,這樣做已經仁至義盡了。按照現代標準,可以說是一代孝女了,畢竟是為了養父和同母異父的弟弟做到這個地步。

可是沒想到,母親又三番五次登門,說弟弟在外面欠了新債,不斷要求女兒為弟弟還債。

樊女士還了幾次之後,這一次表示拒絕,賭債就是無底洞,哪有還完的時候,母親竟然堵在家門口,擾亂他們一家的正常生活。

最後母親氣到住院了,沒想到的是,樊女士做出一個驚人的決定:“我要和老公離婚,把母親接過來住。”

她說,這是她能保護自己老公和孩子,同時又可以照顧母親的唯一出路。

也許,在她人看來,她是忠孝兩全了,成為了眾人眼中的孝女。但是在我看來,不過是個蠢人吧了。

她可曾為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想過,她的離婚,雖說照顧了母親,但在一定程度上,給孩子和丈夫做出無法挽回的傷害。

母親逼女兒為弟還債:不是每一個女兒都是媽媽的小棉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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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出現在某個大號的推文裡,但是我對她提倡的做法,卻不敢苟同,永遠沒有具體的,只是說一切會好起來了,可謂煲一手好雞湯。

除了讀者看得爽之外,毫無用處。

其實,蔣女士的做法我不苟同,為什麼呢,作為一個女兒,你要孝順自己的父母沒有錯,但是不是盲目地孝順,也要學會分辨父母、區別對待。

生父去世,母親改嫁,沒有什麼好批評的,養父對你有養育之恩,所以當他的兒子,也就是你同母異父的弟弟欠了賭債,而你正好繼承了生父的三套拆遷房產。

於是你拿來變賣,替弟弟還債,這個沒有錯,但是你要提前和他們說,這是最後一次,因為還賭債和出軌一樣,只有0次和無數次,基本很少改過自新的。

你這次還了,下次肯定還是你還,不用說的,後續大家也知道,蔣女士陸續幫助弟弟還了好幾次,估計有好幾百萬了吧。

當蔣女士沒有能力幫助弟弟還債的時候,她可不拒絕,可是,因為她是孝女啊,她給自己按了這個枷鎖,所以她註定要付出代價。

正如一句話所說,你得到了多少,你就得承受多少,在母親的脅迫(上門堵人)和生病住院的情況下,她做出了自己的選擇,放棄她的家庭,選擇了她的母親。

很多人同情蔣女士,其實我想說,有什麼可同情的,論金錢,人家至少有上千萬,你還只是一個每個月工資幾千的可憐蟲。

論運氣,人家有生父家拆遷的幾套房產,你連租一個好一點的房子都做不到。

其實,歸根到底,蔣女士的選擇,不過是自己選擇的,分不清界限,只能自己受過了。

母親逼女兒為弟還債:不是每一個女兒都是媽媽的小棉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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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子女來說,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值得孝順的,要看是什麼樣的,萬一你父母從小家暴你,別人卻整天說,你將來一定要孝順她啊。

我想說,自己沒有經歷過的事情就不要對別人指手畫腳。

尤其是蔣女士這樣的母親,你在她眼中,不過是她兒子的提款機罷了,平常對你稍微施以關心,就可以換來金錢,她為何不做呢。

所以,你不要高估了人性,也不要低估了人性!

也許你認為,你在母親心中是小棉襖,但是你可別忘了,小棉襖冬天可以禦寒,但是夏天是可以扔掉的。

蔣女士幫助弟弟還了好幾次賭債,已經沒有能力償還了,母親卻死纏爛打,要你為她的兒子買單,憑什麼,就是那一丁點的姐弟情嗎?

再多的感情也會在金錢中消耗殆盡,其實你可以不還。

最後,說一句,孝順不是愚孝,要分清是非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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