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光明路南段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2018年2月22日15时38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新华区光明路双丰商场东门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冲上隔离带,有人在事故中受伤,其中一男童伤势较重。


接警后,正在附近巡逻的光明路派出所民警先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达后立即组织周围群众对伤者施救,维护现场秩序,并将肇事司机沈某娜控制。事故处理民警对现场勘查取证后,将肇事司机沈某娜和相关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当日15时36分,沈某娜(女,38岁,2017年8月5日取得C1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沿光明路由南向北行驶,车辆行至双丰商场东门路段左转掉头后,因沈某娜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冲上隔离带,将站在隔离带上的王某一家5人撞倒,造成王某及其外孙聂某受伤,聂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交警部门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走访围观群众,收集证人证言,认定沈某娜为肇事车辆驾驶人,经采集血样检测,沈某娜没有酒驾。案发时,其丈夫李某坡饮酒后在副驾驶乘坐,其两名女儿和外甥在车辆后排乘坐,不存在网传驾驶人酒驾和调包情况。

2月23日,沈某娜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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