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工作微信」該不該回?

下班後“工作微信”該不該回?

下班後“工作微信”該不該回?答案來了!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為工作增添不少便利,但也帶來了不少煩惱。

近日,浙江寧波一職工王女士因為在下班時間未及時在微信工作群內彙報工作而遭到辭退。

儘管在寧波市總工會的幫助下,王女士成功維權拿到了應得的賠償金,但這一事件所引發的網絡熱議卻未降溫:下班後,面對這種“緊急工作微信”回還是不回?職工能否拒絕?下班時間回覆微信算不算加班?

單位無權要求職工下班後有事必回

2017年7月,王女士進入寧波某飲品店工作,擔任店長職務。2018年7月2日22時23分,王女士所在單位負責人在工作微信群上要求在10分鐘內發當月營業額,不發就辭退。王女士因懷孕較早入睡未及時回覆,10分鐘後,單位負責人在微信工作群上通知王女士已被辭退。第2天在王女士去店裡上班時,單位告知其已被辭退,並拒絕向王女士支付上月的工資。

王女士於2018年7月24日到寧波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求助,服務中心為其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援助。負責法援的劉律師指出,《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加上公司並未書面告知王女士解除勞動合同等程序不合法,王女士的單位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在律師的幫助下,王女士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2018年8月7日,王女士所在單位主動聯繫劉律師與王女士進行調解,最後,王女士拿到了1.8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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