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高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115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省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前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报名(报名表附后)。
4.资格审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报名当天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审核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全省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2)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结束后,本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通知公告栏(hangzhou.zjcour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后,由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18年8月30日,户籍以2018年8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通知公告栏(hangzhou.zjcourt.cn)公布,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五)咨询电话:87393344、87393304。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查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具体内容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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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之江路768号等着你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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