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辞退我,但又想让我自己离职,不离职就天天羞辱我、降工资、扫地这样应该怎么办?

人间疾苦多


“职入龙门”观点:在职场打拼,建立和结束工作关系是再正常不过的合作方式了!一个人的职业价值不是靠外界对你态度好坏做为唯一评判标准,所以,没必要患得患失!员工与公司结束工作关系的方式不管是和平还是极端的方式,我们都应该保持一种平和、冷静的心态,用智慧方法去维护自己权益,保持风度离开即可。一旦你乱了阵脚就已经输了!

1 为什么很多职场朋友对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总会患得患失?原因在于我们心理一直天真以为只要我对公司好,公司就一定会给我期望的待遇和位置。而不是以个人职业价值能否与公司需求达成共赢的基础导致的!



当我们与一家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后,我们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我为这家公司贡献太多青春和梦想,我应该获得更高的待遇和认可呀!为什么我的待遇和付出相差甚远、而自己在公司心目中的位置却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高!面对公司裁员的各种手段,做的如此不近人情,这种卸磨杀驴的手段,让很多职场朋友无法用冷静心态去思考,为什么自己会落到如此境地?

公司视若珍宝的员工,并不是和员工有很深厚的私人感情,而是因为员工的职业价值能帮助公司发展壮大。你可以简单理解为“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但这是“社交”的本质需求。通过自己的价值成就对方,最后成就自己。

反思一下,工作多年,我们的职业价值和社交能力是否增值了呢?还能跟得上公司发展的脚步吗?如果跟不上,我们连同公司合作的资本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和颜悦色欣赏自己呢?

2 我们既然在职场打拼,就要理性对待个人在入职和离职的不同阶段的处理能力。这仅是我们职业规划目标中标识每一个阶段的开始和结束的节点而已。我们应该清晰自己在各个阶段需要提升的经验值有哪些?如何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包括与公司谈判能力:入职的薪酬待遇谈判以及离职的合法权益维护……)



同样是结束一段合作关系,有些职场朋友即便是主动辞职,公司和同事都是掌声、鲜花欢送,他们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不仅没有被侵犯,公司反而将其视其为“掌上明珠”!

为什么?就因为,这种职场朋友掌握了可以影响公司未来在行业内重要技术或市场的资源,所以,一家公司根本不能留住或完全驾驭这种能力强大的人,即便他们要去其他公司或自己创业,公司也愿意保留给他们股权、挂名福利待遇或资源合作等利益共赢方式,来长久保持一种“非合同”制的共赢。这样公司和他们成为了战略合作伙伴,而不是强大的竞争对手!

比如:百度人工智能领域标志性机器人“小度”的创造者美籍华人—吴恩达,他在人工智能领域和机器学习领域是世界上最权威的顶级专家之一。可以理解为地球上人工智能领域的绝对“大神”。百度高薪聘请吴恩达做为“小度”之父,研发成功后,人家就离开自己创业去了,百度可以说是聘请时轰轰烈烈、欢送时惊天动地!鲜花、掌声、以及背后与吴恩达在人工智能领域上深度合作。

这说明一个影响世界人工智能领域的人,对于任何一家想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的公司来说,都无法长期拥有这样的顶尖人才,所以对这类人才最好的离职处理方式就是保持长期利益共赢关系!与其成为敌人,不如保持长期合作!

可见,当我们的职业价值有非常明显的“稀缺性”时,我们与公司谈判,主动权就会落入我们的手里。而如果我们的职业价值对于公司发展可有可无,就会丧失谈判的主动权,沦为“鱼肉”任人宰割。

而,题主正在面临的就是“任人宰割”的处境。其实,究其根源,都是自己工作多年,从未在职业价值和社交能力上有非常明显的提升。导致公司层面无法真正了解你的职业成长。久而久之就会被列入随时可以排除的“对象”。


3 当我们遭遇公司各种冷暴力 “强迫”离职的手段时,我们需要从以下两点入手让自己智慧且有尊严的度过结束工作关系的“尴尬”时期。输人不输阵,我们绝不可以被“心理压力”手段扰乱阵脚,自动离职。必须让公司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A,不管顺境逆境都要保持冷静、平和的心态去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田地?因为你现在的境遇和自己职业价值、社交能力息息相关,如果想力挽狂澜或在新公司有全新的开始,你都必须从这段工作经历中找到自己欠缺的地方,加以弥补和改正。职业阅历才有真正成长!

B,当你意识到今天落得如此境遇和自身缺少的能力有关时,你需要学会在逆境中保持“临危不惧,转危为安”的心态。只有这种胸襟和魄力,我们才能在逆境中真正成长和飞跃!不能被公司的各种冷暴力手段扰乱你的意志和目标。所有外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你都可以用微信、拍照、录音等方式记录取证。你需要做的就是快速适应公司安排的各种调岗,你越冷静,情绪越不容易受到波动。你一定要从内心深处表现出快乐和平静,这是最佳的“心理博弈之战”。能够为了让员工主动离职而不择手段的公司,对于人才的爱惜程度也好不到哪去,所以,你应该让自己“遇强则强”,谁最后沉不住气,谁就是输家!你要能保持到最后让公司沉不住气,辞退你,你不仅可以合法获得赔偿金,你的整个职业生涯都会上升到更高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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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处境真是又丢人、又愤怒、又无奈啊!“人要脸,树要皮”,你这样耗下去,请问老脸搁哪里好啊?与其这样默默忍受,倒不如,要么主动反击,要么含泪找下家吧。

公司用这么无赖的手段,既令人生厌,又违反了劳动法,作为受害方,只要抓住了对方无故降工资、随意变更职位这两点,就够他喝一壶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所以,如果公司找你协商降薪和叫你去扫地,你千万不要同意啊。如果没经你本人同意,公司就随意降你工资、随意给你调岗,那就好办了,只要你收集好前后的工资截图证据、前后的职位变化证据,拿着这些证据去劳动局告发他就可以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工作了三年,那就有3个月的赔偿金,这也是笔不小的金额呢。


不过也需要注意一点,通过法律途径虽然有作用,但也是一件既伤神又费时的事情,而且,现在很多公司的人力资源专员也不是吃素的,有些公司还跟劳动局的关系非一般寻常,在这个起诉过程中也不一定能顺利获得赔偿,甚至有可能因举证不足而败诉,所以,这些潜在风险也需要做到心中有数。



遇到这种不靠谱的公司,谁都不可能赖着一辈子,而采用上面这种既伤神又费时的方式去解决,即便能够让自己多拿到一些薪水,但对于你个人来讲,都不是那么光彩、都不是那么合适的。反倒不如换种方式,既然要走,那就走的潇洒,去的坦荡。就利用这段时间,为下份工作做一些准备,让这些时间产生最大化的价值,这样做,才可以让你接下来的职场之路更加畅顺!


设计制造迷


这样的公司不是什么好公司,不尊重职工,职工就应该自己离职。

但是社会情况太复杂,并不是人人都是一样的。

现在很多单位人事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对于年轻人,一定要好好哄着,因为他们动不动就甩手不干;对于成家立业的中老年人,可以任意支配其工作,他们会任劳任怨。”

这也是说了一个现实。年轻人有大好的前途,肯定不会在一个受气的单位窝着。

而有家有业的中老年人,肯定会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他们会充分考虑到换工作的成本,能不失业就不失业。对于用人单位的一些不合适的行为,他们会充分忍让。

对用人单位欺负人的行为,大家要把握好一些原则,收集相应证据,可以做到离职,也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了几项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也可以获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大家要把握住基本原则,就是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不得擅自变动工作岗位。擅自降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允许的。因此,可以在离职申请书写明用人单位,未经职工允许擅自调整岗位降低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比如语言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像这种情况,必须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必须要,将职工的保险交纳至当月,不得克扣职工离职时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经济补偿金或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维权。

而且这种维权行为,是社会大的趋势,只要大家都来维权,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会更少一些。

另外,职工也可以申领失业金,保障您之后的基本生活。

大家一定要记住,我们在单位工作,实际上跟用人单位一样,是法律地位,平等的主体,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暖心人社


公司违法调岗、降低薪酬违法,可以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作为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之中,我们经常会遇见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而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或采用违法方式调低薪水,或采用调岗,更严重的甚至是采用冷处理的方式,其终极目标就是希望员工可以自己主动离职,那么公司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责任。

很多劳动者遭遇上述了不公平的待遇时,因为不知道法律的相关规定而选择忍气吞声,自己主动离职......然而,笔者想说的是:以上行为都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通常,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之中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比如劳动者入职的岗位、薪酬以及调薪的幅度方式、换岗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然而大多数时候,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却并不会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利用其它方式与合同约定打擦边球,最终遭受损害的还是劳动者。本问题中,所列举的几种方式也是实践中企业经常使用的几种方式,那么面对企业的这种近似于无赖的逼迫劳动者自动解除合同的方式,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第一,就调岗、调薪与公司的相关领导沟通。企业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以及对员工进行调岗需要特定的情形之下才可以,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则需要企业提供的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比如因为公司的战略调整需要,那么也需要事先取得劳动者的同意才可以。如果以上都没有,而只是企业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则建议劳动者可以在与企业沟通过程之中录音,以便为后续仲裁诉讼程序提供证据。

第二,收集证据。如劳动者决定了采用劳动仲裁的,则可以开始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相关工作邮件、录音录像、公司调薪或调岗的相关证据等。

第三,提起劳动仲裁。在完成了相关的证据收集之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以工作年限为标准,如果工作满一年的则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劳动者前 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底薪、加班工资以及奖金提成等。

现代社会终究还是法治社会,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懂得及时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罗召均律师



我告诉你,公司怎么对你,你就要怎么对公司。公司不是想辞退你嘛,但又为了不想给你补偿,想逼你自己离职,所以就降你工资,让你扫地,还羞辱你,目的就是想把你逼走又不用给补偿。我教你怎么对付这样的无良公司,要走也要拿到补偿金再走,绝不能空手走人。

首先,你先忍着,继续干,目的就是收集证据,包括你的工作照、工牌、考勤、有你签名的工作文件等,把羞辱你的情况录下来,还有把逼你扫地的情况也拍下来,还有就是无缘无故降低你的工资又没有正当的说辞理由给你,把这些有用的信息都收集起来当做证据资料好好的存起来后面用。


其次,抓住关键机会,利用被迫主动辞职,一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你们公司就是不想因为辞退你而给你补偿金,所以就自作聪明的用惯用技俩逼你主动辞职,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支付你补偿了。其实,公司想错了,既然你公司是逼迫你,必定有痕迹、有破绽,你就要抓住痕迹和破绽,利用法律规定的被迫辞职有补偿的情况,完成逆袭。

那么,关键机会是哪些呢?就是公司天天羞辱你,你领取的工资相比以前确实降低了但公司又没有跟你解释原因,更没有合法解释。当你提取到这些有利的证据的时候,你就可以以此为由被迫提出辞职,然后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


再次,看你们公司的做法就可以确定你是要不到补偿金的,所以你必须走法律维权才能解决。具体的,你先去公司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再到劳动局下面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把你前期准备的所有证据资料全部拿出来,等候仲裁庭的裁决。

所以,你遇到这样的情况,开始就要忍,还要继续干,但要表现出你抗争的一面,把这些都录音下来当做证据,当然录像是最好的,不方便就录音吧。然后收集公司违法证据,以此为由被迫提出辞职,你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建议你一方面准备证据资料,一方面去当地劳动局咨询这样的情况如何维权。我的建议可供你参考。

The end~😊


Sir聊HR


现在许多公司旺季大批量招人,淡季辞退。

他们只考虑自己的经济成本问题,很少考虑员工的利益。

其实想要辞退你,并不一定完全是你能力不够,原因无非就是不想给你支付赔偿金。

于是,他们便费尽心机,不惜用各种阴招损招,逼迫你自动离职。

不得不说,这样的做法即损又愚蠢,这样的公司断然不能走得太远。

不过,在职场,发生任何事情都要正常理解,有这样一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可见大部分人在利益面前都是自私的,首先考虑的是自己,所以,同样我们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各种应对措施,

做到水没来先蹩坝,自己不吃亏,那么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

我们先从两方面来分析:

其一,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呆的时间比较短,就没必要和他们浪费精力了,与其较量的时间,还不如另寻它路。

条条大路通罗马,也许换一家公司更能展示你的才华和优点,这样的公司离职也罢,没有什么可留恋的。

其二,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时间比较长且工资很高的话,确实应该得到一笔大的赔偿金额。

有那么一句话,不是我的我不要,是我得谁也别想拿走,所以,必须要得。

那么怎么才能得到这笔钱?

首先,要稳住,任何时候都不能乱了阵脚。

不管他们用怎样的语言来攻击你,表面上都不能显露出生气的样子,且笑脸相迎。

否则,你就正中他们的圈套,越在这个时候,工作越不能出现半点瑕疵,要更加仔细认真,并出色完成自已的本职工作。

第二,要掌握证据,关键时刻亮出你的杀手锏。

如果公司不是大批量降工资,只针对你一个人,无原无故的给你降工资,那你就要处处多留心。

时刻搜集证据,比如说你的考勤、工作中的照片以及各种资料等等。

总之,一切工作痕迹都一一保存,还有他们逼迫你扫地、羞辱你的话都要录音录像。

并强烈要求公司说出降工资的理由,假如拿出不正当的说辞理由,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跟公司领导直接摊牌,向他们说出你已掌握很多证据。

如果执意下去,公司非旦不能省下赔偿金,也许还会被告上法庭,那样对双方都不好,每个人都不容易。

公司受损,个人也好不到哪去,所以,互相考虑下对方的难处,三思而后行。

第三,一旦撕破脸皮,依靠法律。

飞速发展的时代,谁都没有时间打官司告状,可有的时候,你用尽浑身解数,公司就是不理你那套。

说白了就是想拖到你自己放弃为止,这个时候你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公司故意逼迫你离职,必定会留有痕迹和破绽。

只要你掌握证据,照样可以逆袭,法律有这么一条规定,逼迫职工离职,补偿金不变。

与此同时,你可以向其他公司投递简历。

既然公司有想辞退你的想法,你就很难继续呆下去。

所以,你必须另有选择,一旦有好的职位,就可以直接过渡到其它的公司。

不过,在应聘的时候,最好不要说出你在原公司发生的事情。

否则,新公司根本不了解你,也许会认为你是一个不忠诚的人或怀疑你的能力。

总之,有书君认为,当遇到公司想辞退你时,并想尽办法逼迫你主动离开,如果想要得到补偿。

一定要掌握大量依据,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不想得到补偿,就尽早离开,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愿你在职场应对自如,发挥到极致。


有书共读


公司这样做的原因无非就是不想给你支付赔偿金,但是不得不说这种做法很愚蠢。他们这样对你,逼迫你辞职,你是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公司的。


不知道你在这家公司呆了多久,可以拿到几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时间比较长,你的工资本身又高的话,确实是一笔大的金额,那么还是要拿的。


当然,如果你觉得这样的公司待下去也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还不如趁早走掉,根本不care这么点补偿,那也是可以的。


我认为比较理性的做法就是先继续在这家公司干着,搜集证据(给你降工资的截图,让你扫地的视频等)。每天按时上班打卡,都按之前的工作内容来。按规定,公司给你调岗位、工资有所降低这些都要和你协商的,如果你不同意还给你强制调岗,你提出辞职,公司是需要赔偿你的。


同时,你可以向其他公司投递简历,如果有好的职位,你再走也不迟。


我想你在找下一份工作之前,需要思考为什么你的公司想要辞退你并且以这种方式。是因为能力不够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事情,这是你需要思考和改进的地方。


你在下一份工作的面试中,面试官一定会问你,离职的原因,最好不要说上家的坏话。否则,可能会被人认为你是一个喜欢抱怨的人,并且忠诚度低。就像谈恋爱分手了,不说前任的坏话是对上段感情和自己的尊重一样。


综上所述,当遇到公司想辞退并且想要逼迫你主动辞职的情况,如果想要得到补偿金,一定要及时搜集证据,并且继续认真完成工作。并且需要思考公司想要辞退你的原因,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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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课


公司想辞退一个人,但又不舍得出那笔赔偿金,于是就调岗调岗调薪让那个人在公司里彻底失去发展空间,每天度日如年,最后这个员工只能主动离职的示例多不胜数,而且是很多中小企业惯用的套路。

但是公司的这种恶心套路,其实法律法规早就有明确的规范,能够保障员工的意义。

虽然企业有权单方面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调岗,但必须遵循合理性原则:工作难度、岗位职级和薪酬待遇。

从工作难度来看,调岗后的工作难度应小于调岗前,这样在正常情况下,员工才有可能胜任新岗位,否则无异于在利用调岗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从岗位职级来看,调岗后的岗位职级不应比调岗前低太多,否则同样违反合理性原则。

从薪酬待遇来看,调岗时可一并调薪。原因在于,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应当与其为用人单位所做的贡献直接相关,在劳动者的工作难度和岗位职级均降低的情况下,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所做的贡献自然也相应减小。

同时,公司还需要提供员工不胜任原有岗位的证明,里面涉及到具体的考核内容。合理量化的考核标准以及不胜任的工作证据。所以公司对员工做的调岗调薪行为,并不是企业可以随心而欲的。如果真的已经把正常的岗位变成天天要你扫地,那给你的建议是毫不犹豫用法律的力量保障自己的权利。并且在合适的时间与机会离开这家公司,因为在这样的公司里耗下去真的就是浪费自己的生命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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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得想一下,为何公司不要你,要辞退你?一个能力强、人品好的人,在任何单位,都是香喷喷的,每一个单位,都是需要以下几种人:

1、吃吃苦耐劳。

2、能力强、有魄力。

3、有创新意识。

4、沟通协调能力强,执行能力强。

5、怨言少、不倒是非,能及时、高效地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干好自己的活。

6、人品好,为人正。

单位最不喜欢的人有:1、不好好干活,整天倒是非;2、领导交代的事情,总是推三阻四,还没尝试,就推辞,领导还没把事情交代完,就说干不了;3、干活拖拖拉拉、效率低下;4、老是跟领导对着干,说话没水平,不尊重领导,能力还很差;5、不肯学习,也不愿意学习,不愿意突破自己,能力永远停步不前;6、工作没有创新意识,吃不得苦;7、团队作战意识差,同事之间没有协同工作、相互配合精神;单打独斗,不愿意跟同事合作;8、自卑,但又清高,太把自己当一回事。



对比之下,你是属于哪一种?如果是第一类型的人,任何单位,都把TA当做宝贝使用,绝对舍不得赶走,要赶走你,只有两种情况:

1、单位确实效益不行了,要裁员,因为人员有限,必须要还要裁掉一些人,但有的人又不愿意走,只好采取降低工资等方式,包括有一些能力强的,受牵连。


2、确实有一些员工,问题太多,又不愿意走,只好采取如提问方法进行。我觉得,单位即便要裁员,也是由哪些不好好干活的人裁起,那种混吃等死的人裁起,而且,即便是效益好,那种不好好干活的人,同样是单位的淘汰对象。

我们单位从一开始到现在,就是在不断淘汰,那种能力不行,工作水平不高,混吃等死,还事情多的,一直是单位淘汰对象,过去是,现在也是。

至今,一波波能力不行的人被淘汰,最近还在淘汰,部门就有一些不好好干活的,又不愿意走的,赖着不走的,被列入淘汰范围,采取严格考勤,予以淘汰。

不知道提问的是哪一种情况,如果单位不要你了,也没有必要受那份屈辱,你有能力,在哪儿都会发光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关键是你是不是金子,你是不是我说的第一类单位急需要的那类既有技术又懂业务、也懂管理,有能力之人。如此,走遍天下也不愁。

反之,也就是单位淘汰对象了,分流、干低廉活,就是逼你走。

如果你确实不想走,又不想受此屈辱,那么,就收集证据,拿到扎实证据后,再起诉单位,可以拿到一定赔偿金,如此,你也就到头了,真正的离开了,因为,你跟东家闹翻了,就彻底没有待下去必要了,不然,麻烦会更多,屈辱更多。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我曾经在深圳腾讯大厦一家创业型公司工作,该公司与腾讯系多多少少有关联,很多部门要职都是从腾讯公司离职后过来的。

我所属的岗位是高级文案,在该公司品牌部门,主要从事公关媒介相关工作。合同工资税前14k,试用期12k.

来到岗位后,突然发现面试时候知性得体的主管变得凶神恶煞。因为本人是财经媒体专业记者出身, 在企业部门写新闻稿,早已是驾轻就熟。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但是来公司第二天,该主管就跟我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并用专业的口吻跟我说我写的稿子如何烂,面谈的时候直接已经撕破了脸皮。

因为本人之前一直在长沙工作,初来深圳,还未稳定,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当然是不服。第二天,我找公司的人事反应相关的情况。

人事将情况反馈后,该主管又找我进行了第二轮谈话,教训我说部门内部的事情,弄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去对于整个部门的影响非常大,还说她讲把整件事情反馈给部门的老大,最后她还告诉我,基于我的行为,她已经跟人力部门吐槽了我的情况。

事情告一段落,表面上似乎平静了很多,但该主管明里暗里搞小团队,排斥我。在公司同时面前,一再羞辱我。

后来她跟我说,我的表现无法通过试用期。我不服,从专业能力上看,我完全符合岗位JD,所以要她说明到底哪里无法通过。她说不上来。

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公司人力部门说我没有通过试用期,并要我自己主动申请辞职。我告诉公司HR,要我走至少要给一个原因。如果无法从专业上给出恰当的理由,我申请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公司HR说在试用期是不存在赔偿的情况的,我咨询了相关法律界的人事,如果公司无法给出恰当的理由,在试用期辞退,也是违反法律的。

因此我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自己的诉求:辞退我可以,但是我自己不会主动辞职。并且要给予我一个月工资即12k的一个赔付补偿。

HR拿我没办法,马上提出给我转岗。但是已经跟公司关系面临僵局,我不同意此时转岗。

在这个过程中,我都做到专业、理性,公司HR拿我没有办法,最后同意按照我提出的方案,双方签署离职协议,并给予我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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