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要解決四大問題

在經濟增長緩中趨穩的背景下,我國服務業保持了較快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服務業在規模擴張的同時,更迫切的是要提高“含金量”,實現發展的提質增效。

總體上講,服務業發展是不是高質量,可以從四個方面來判斷。一是服務業結構是否優化。要使知識密集型生產性服務業、滿足發展享受型需求的消費性服務業較快增長,佔整個服務業的比重不斷提高,為產業升級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支撐。二是服務業動力是否轉換。要使服務業發展從依賴生產要素大規模、高強度投入轉為更多依靠創新驅動,塑造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三是服務業效率是否改善。要使服務業生產率拉近與標杆國家的距離,在更少、更綠色投入的基礎上實現更高、可持續的產出。四是服務業企業是否壯大。要使企業基於提供質量更優、標準更高的產品或服務,獲得收入和利潤的增長,使一些具有領先優勢的企業通過提供有競爭力的服務解決方案等,拓展全球佈局,利用國際優質資源增強自身實力。

人才的培養培訓和有效激勵

人才是服務業特別是輕資產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資源。近年來,我國服務業人才結構有所改善,但也要看到,我國服務業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缺口仍然較大,產業升級引發的人才需求變化與人才培養之間不相匹配。隨著新興技術的廣泛普及和深度應用,從業者專業素養和技能不適應發展需要的問題也日益突出。不少服務業企業對人才培訓不夠重視,培訓方式陳舊,效果不明顯。此外,人才發展在收入分配、人事管理、職稱評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障礙。

為此,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業人力資本投資,推動要素資源向激勵人才的方向傾斜,創新產教融合、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促進教育、科技、醫療等領域人才的有序自由流動。著力加強數字技能教育和職業培訓,推行人才培訓福利計劃,鼓勵應用型、技能型、複合型人才脫穎而出。細化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支持人才以知識、技能、管理等多種創新要素參與分配。加大國際服務業人才吸引力度,整合政策資源,為海外人才來華工作、居留和出入境創造更加寬鬆有利的條件。

產業的分工深化和融合互動

產業的分工深化和融合互動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受“營改增”及其他市場因素的驅動,近年來很多製造業企業對外經營原先僅自給自足的生產性服務業務,部分服務業企業獲得來自制造業企業更多的業務外包,促進了專業化分工。平臺型企業的業務裂變也衍生出一批有影響力的企業,成長為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雲服務等行業發展的新動能。與此同時,服務創新不斷湧現,加深了服務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2017年,我國服務業500強中綜合服務業企業(以服務業為主、含有製造業)數量比上年增長41.7%,營業收入增長1.3倍。服務業與農業也形成了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等融合模式。在服務業內部,一些行業通過“互聯網+”探索了多樣化的產業鏈垂直整合模式。

但現階段一些製造業企業剝離組建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意願不強,國有企業服務體系社會化改革有待推進,服務業細分行業的分工還需進一步深化。另外,服務業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效應不顯著,生產性服務業在製造業中間投入的佔比與發達國家尚有較大差距。一些服務領域跨界融合的同質化競爭較為嚴重,過度依賴燒錢擴張的模式難以持續。

一方面,要支持製造業企業主輔分離,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務專業化發展,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推動服務業細分行業的要素優化配置,鼓勵政府和企事業單位購買外包服務。另一方面,以產業升級需求為導向,增強服務業對先進製造業、現代農業的全產業鏈支撐能力,構建交叉滲透、協同共進的產業生態系統。創新多樣化金融服務,在服務實體經濟中實現金融業的穩健發展。

市場準入和監管制度的完善

公平、規範、高效的市場準入和監管制度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基本保障。隨著“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5年來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44%,地方政府行政審批事項也大幅壓縮,非行政許可審批徹底終結,中央及地方政府定價項目分別縮減80%、50%以上。外商投資由審批制轉向負面清單管理,2017年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保留63條外資限制性措施,比上一版(2015年)減少30條。事中事後監管也在逐步加強,這些對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與市場主體期望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相比,我國在服務業市場準入和監管方面還需進一步改進。一是准入制度不完善,不少服務業初創企業遇到“准入不準營”問題;二是對以“互聯網+”為依託的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採取“包容審慎”監管原則的同時,缺乏動態監管機制,針對新出現的不規範價格行為、壟斷行為等缺少法律規制;三是事中事後監管能力不足,方式較為落後,利用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不夠充分;四是除政府監管外,企業、消費者、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有待建立。

要發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的牽引作用,清理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推行承諾式准入,推進“照後減證”,提高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對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進行分類細化管理,構建以服務質量為導向的動態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價格管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快企業信用監管制度改革。此外,要以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實現部門內監管流程再造和跨部門協同監管,健全有效的多元共治模式,加強與平臺型企業的數據合作對接,打通全流程數據並加以利用,提升監管效能。

服務業與服務貿易的統籌發展

在開放條件下,服務業是服務貿易發展的產業基礎,服務貿易為服務業發展提供更大市場空間和更多要素組合。統籌兩者的協同發展,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近年來,我國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建築服務等具有一定競爭優勢的行業快速發展,2013—2017年這兩個行業出口年均增長12.9%、22.4%,帶動了整個服務貿易的增長,服務出口總額穩居世界前五。同時,新興服務進口增長較快,2013—2017年知識產權使用費年均增長8%,彌補了國內緊缺的中間投入品供給,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相關服務業的發展。“一帶一路”建設等國際經貿合作網絡的擴展,也深化了雙邊多邊的服務業合作。

要理清進一步擴大服務貿易開放的重點領域和關鍵措施,落實新修訂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倒逼國內服務業相關體制機制改革。客觀理性看待現階段的服務貿易逆差,適當擴大新興服務進口,充分發揮技術和知識溢出效應,改善國內服務業供給結構。提高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質量,推廣貿易便利化、投資體制改革、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的試點經驗。大力推動商業存在模式的服務貿易發展,創新貿易新業態和新模式,培育質量競爭優勢,提升國內增加值貢獻度。加強對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指導,改進相關的外匯管理、人員出入境、金融支持、境外投資服務,強化與中國製造“走出去”的有效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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