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裡強搶孩子,「搶匪」誤以爲是自己孫子

近日,一則“北京豐臺區商場裡搶孩子”的消息在網上傳播並引發關注。昨日下午,北京警方通報該事件情況,經核查,系老人李某某因長期看不到兒媳、孫子,糾集朋友欲搶回孫子,當日憑側顏和手機照片將住在同小區的事主張女士錯認為老人兒媳,而發生了搶子事件。

3名婦女商場內搶孩子

據通報,今年10月2日上午,事主張女士攜11個月大的兒子在豐臺大紅門某商場內購物時,遇到3名女子阻攔,其中一名女子將躺在嬰兒車內的孩子抱起欲離開,另兩名女子對張女士進行阻攔,張女士呼叫後,商場工作人員制止了3名女子的行為,並將孩子交還張女士,3名女子遂離開現場。

後張女士向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大紅門派出所報警,民警對事主進行訪問,並同步開展查找涉案人員、詢問證人、調取監控錄像等工作,在此期間,涉案人員兩次到商場營運部,稱商場工作人員搶走了自家的孩子並要求歸還,被民警發現後將上述幾人控制,帶回派出所審查。


商場裡強搶孩子,“搶匪”誤以為是自己孫子



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豐臺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和派出所調取了案發現場的監控視頻,詢問了相關證人,瞭解家庭及職業等相關情況,涉案人員均無違法犯罪前科。現場監控視頻顯示、涉案人員供述及證人證言等證據能夠相互印證,並還原事發過程。

老人長期不見孫子欲搶回

經豐臺公安分局工作查明,李某某(女,62歲,山東人)其子與兒媳感情不和,兒媳拒絕李某某見其14個月大的孫子,雙方自去年7月孩子出生後就曾因李某某想帶孩子回老家撫養等原因產生糾紛,之後李某某就沒有見過兒媳和孩子。期間,雙方曾屢次發生矛盾,分別於去年8月,今年3月、7月、8月在北京報警求助。今年6月18日,李某某兒媳到李某某兒子戶籍地法院起訴離婚,8月21日法院判決不準雙方離婚。

李某某及老伴因兒子與兒媳感情不和,一直見不到孫子,其多次向在從事銷售工作中和外出旅遊結識的朋友沙某某(女,39歲內蒙古人)、高某某(女,68歲,天津人)、運某某(女,63歲,天津人)等人述說以上情況,在日常交往中,幾人關係較為密切,沙某某同情李某某的遭遇,願意為李某某找其兒媳、要回孩子提供幫助。此次李某某與暫住在燕郊的沙某某以及家住在天津的高某某、運某某等相約10月2日來到李某某兒媳所居住的豐臺區角門東里某小區,準備找兒媳討要孩子。

商場裡強搶孩子,“搶匪”誤以為是自己孫子


事發當天上午10時許,李某某從遠處看到事主張女士推嬰兒車出小區,從側臉以及體型上,錯將張女士認成自己的兒媳,在追趕時李某某摔倒,其讓沙某某、高某某、運某某繼續追趕,沙某某等3人緊跟事主張女士進入附近商場,並有強行抱走孩子的行為,被商場工作人員制止並報警。沙某某等人離開商場找到李某某,並兩次到商場營運部,對於商場人員阻止自己“帶回孩子”表示不滿,向商場討要說法,後被現場工作的民警帶回派出所詢問。

婆媳不和存在撫養權矛盾

對於李某某等人的供述,民警先後走訪了李某某的兒子和兒媳,證實婆媳雙方及夫妻雙方確因感情不和、撫養權等問題有較深矛盾;走訪了事發現場的商場員工和目擊群眾,證實了李某某、沙某某等人有針對商場員工阻止“奶奶要回孫子”表示不滿,要討說法的情況;通過照片對比,證實事主張女士與李某某兒媳均戴眼鏡,身高、體態、臉型存在相似之處,且除李某某遠距離觀察將人認錯外,來幫忙的沙某某等人都沒有見過李某某兒媳;通過調取監控視頻,能夠印證沙某某等人尾隨事主張女士進入商場並抱走孩子被制止的情況,以及李某某等人事後到商場營運部,找商場工作人員“要孩子”的情況。

10月3日,豐臺公安分局依據調查情況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並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對李某某、沙某某、運某某、高某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其中高某某因患有心臟病、腦梗、糖尿病等多種疾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所條例》第十九條,停止執行拘留。

因對公安機關工作有異議,10月4日,事主張女士的愛人到豐臺公安分局提請複議,分局已經受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商場裡強搶孩子,“搶匪”誤以為是自己孫子


釋法:老人搶“孫子”系誤會不構成拐賣兒童罪

豐臺警方表示,通過居住情況查詢,事主張女士和李某某兒媳確實都住在一個小區,警方在作出處理決定前調取了證據,包括李某某兒子兒媳的離婚判決書、多次報警記錄等,認為該案不構成拐賣兒童罪,並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對李某某、沙某某等4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並在調查清楚後已經和事主說明情況。

針對此案,北京市嘉觀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文勝認為,搶孩子在刑事上涉及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前者是人販子以牟利為目的,後者是為了收養或奴役。該案中,李某某等4人本身為搶回自己的孫子,行為從刑法上都不構成上述罪名。最後警方因對方擾序做出治安處理是依照職權作的行政處罰行為,該案從案件接警處置到調查處理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北京天馳均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猛認為,該案以治安處罰法對搶孩子人員進行拘留,若事主張女士認為,涉案人員對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和精神造成侵害,可以進一步到人民法院起訴索賠,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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