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籍宰相第一人——李文會(字端友)
- 進士及第
- 尚書省左朝奉郎
- 累殿中侍御史
- 侍御史
- 御史中丞
- 拜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 返鄉省親
- 罷相
- 遂寧知府
- 瀘州知府
- 復龍圖閣學士知潭州
- 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復端明殿學士
- 卒
- 詩詞
- 《金剛經注》
-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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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會(1097—1158年),字端友,諡靖節,泉州惠安小岞鎮後內村人(古為泉郡惠邑惠安縣黃坑鋪小岞后里),曾拜副相(左丞相),是惠安歷史上唯一的宰相。出生於北宋末,宋哲紹聖四年(1097年)五月初八日,紹興廿八年(1158)八月初一日,卒於四川成都。
《惠安縣誌·卓績》載:“李文會,小岞人,宋高宗·建炎二年進士,拜殿中侍御史,歷中丞籤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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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縣誌(明嘉靖版)
一、進士及第
李文會出身寒門,自幼好學詩賦,初就讀於泉州泉山書院,後入府學,師從興化人(莆田)許搏。青年時克勤修身治學,博覽典籍,胸懷大志,“思研經學,多有訓解”,勵精圖奮,懷報國之心。
南宋·建炎二年戊申(1128年),李文會以八行舉進士。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上御集英殿賜諸路類省,試李易等451人及第。當時,朝廷南遷初至揚州,在這451進士中,有四川、陝西、河北、山東等140多人因戰亂,不能南來參加廷試,所以都用詔書通知,在家賜予進士及第。
時中央和地方官員嚴重短缺,南方進士被大批選入朝官。李文會由戶部尚書兼侍讀、吳縣葉夢得(字少蘊,號石林居士)薦,任秘書省校書郎、左奉議郎。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李文會名登科甲後,初歷秘書省校書郎、資政殿學士、左奉議郎、左朝奉郎、左宣教郎等職。”
二、尚書省左朝奉郎
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黃潛善、汪伯彥落職,葉夢得任尚書左丞,李文會 調尚書省左朝奉郎。但葉夢得只做了14天丞相,隨即被朱勝非彈劾而罷相,出知江西。
不久,金兵破揚州,高宗往杭州,苗傅、劉正彥叛亂,迫高宗禪位於太子尃(只有一歲),朝廷大亂,很多官員都逃避回家。時韓世忠、張浚、劉光世、呂頤浩各路兵馬聯合平叛,太子尃病死,高宗復位,暫定都臨安府(杭州)。金兵進迫又攻陷建康(南京),高宗退守明州(寧波),金兵又追至明州,帝只好棄陸坐船出海,金兵又追襲帝三百里海路才收兵,高宗逃脫至溫州。這段時期李文會隨尚書省遷移,跟高宗一起逃難。
紹興五年(1135年),南北戰爭處於對峙階段。朝廷進行軍事、外交大辯論,主戰派與議和派鬥爭非常激烈。但主戰派中的張浚、趙鼎發生嚴重的內訌。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先是趙鼎被罷而張浚獨相,再後是張浚罷而趙鼎獨相。”其後,趙鼎被秦檜所出賣,言於帝,以為秦檜可以重任,至此,高宗以秦檜為相,趙鼎被罷相趕出臨安。“帝定都於臨安,專主和議。”
紹興十一年(1141年),秦檜、万俟卨集團製造了岳飛父子慘案,所有敢於反對秦檜議和的朝中大臣大部分被清除,南宋政權實質落入秦檜集團手中。
由於身歷朝廷這些重大事變,使李文會在以後的官場政治鬥爭中,表現得極為謹慎、低調。
三、累殿中侍御史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二年四月辛已,左宣教郎充刪令所勒定官李文會守監察御史。紹興十三年二月乙丑,監察御史李文會守殿中侍御史。”
紹興十二年(1142年)四月,李文會由左宣教郎充刪令所敕定官,授監察御史。
紹興十三年(1143年)一月升殿中侍御史,從此進入內閣,參與朝政。
三月,李文會揭發前任福建閩縣知縣李汝明受贓貪汙,揭露張祁治獄不當。五月,揭發右宣教郎、籤書江陰判官廳公事蔡楶違法亂紀等。高宗對各大臣說:“縣令這層人數最多,怎麼能夠做到人人都對他們瞭解呢?如果要等侍御史官員來檢舉揭發,監司這層機構有何用呢?今後,貪贓違法之人,若被御史臺諫所揭露而監司部門沒有履行監督職能者,酌情降職,讓他們知道,應當受到懲處的職責所在,數年之後,貪官汙吏就自然少了。”因此秦檜利益集團的王鈇、張叔獻、賀允中都牽連降官,黃積厚、陳桷、餘應求等人受到“皆坐貶秩”的懲處。
時高宗之母皇太后從金國歸來,戰亂停止,社會相對穩定,經濟開始復甦,高宗心情很好,謂大臣曰:“今邊備事息,當以民事為急,民事當以農為先。”二月初七日詔李文會入對。李文會以外交剛維持和議,不再言兵之事,乃奏仁義之說:“陛下至孝格天,文德來遠。慈寧以寧親,永固以寧神,偃兵息民,天下大安,則其仁固大矣。曩者,金人犯闕,陛下毅然請行,志薦宗社。及登大寶,力圖恢復,任賢去邪,斷自宸衷,而宗社再安,則其義固大矣。臣以是知陛下,足以大有為,願慎守此道,而力行之,太平之基,實在於此。”高宗大悅,後五日,帝謂秦檜說:文會力陳仁義,非常完善,朕令抄錄一本置之桌上,可以時時觀覽閱讀。
四、侍御史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三年八月丙午,殿中侍御史李文會試侍御史,八月壬子,隨高宗視察錢塘江。”
紹興十三年(1143年)八月,李文會從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
起初,錢塘江有石砌堤以捍水患,久之,堤岸漸毀廢,乃就設置護衛錢塘江士兵二千人,令專管採石修堤,與民眾方便。其後,青壯年及有關係的人,都被安排從事其他差役,老弱病者又不可用,兵士僅存十分之一。或曰,近年錢塘江潮水從東上湧,而沙石磧被湧浪衝向西,所以西堤不用修理而堤自然堅固。
《要錄·卷149》載:“侍御史李文會言,水勢不常,方潮頭東繳,正西岸宜修之,時乞招補捍江兵,仍稍增其數,使專採石修堤,如曩制,則潮不能為患。高宗曰:‘從之。’”高宗採納了他的意見,並批示:“如果捍江兵士不夠,可從鄰近的州郡調兵”,命令在中秋前維修完工。此後,錢塘江潮不再為患,民獲其利,這是李文會一大功勞。其古蹟工程至今猶存。
時南宋與金國和議初定,雙方放歸被俘人員,當時被扣押的南宋官員大批從金國迴歸臨安。從北方歸來的官員與在朝官員因政見不同,發生了極大的矛盾。北方歸官以徽猷閣直學士洪皓為代表,結盟南朝要求抗金官員,直接威脅著秦檜集團的利益和居安保守派的政治地位。雙方政治立場分明,鬥爭激烈殘酷。
李文會此時身為侍御史,不能不表態,贊同和議。故先後彈劾洪皓、魏良臣、王晞亮、何麟、高閌,同時也彈劾了秦檜集團的万俟卨、万俟止、勾龍庭等。《宋史·列傳132·洪皓》載:“侍御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
《宋史·卷441·列傳232·奸臣3·秦檜》載:“洪皓(於紹興十三年)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致金酋室捻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室捻者,粘罕之左右也。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棕嘗為之草檄,為室捻所見,故因皓歸寄聲。檜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
十一月,侍御史李文會論:“戶部員外郎勾龍庭實仕於公朝,而不知尊主之意,望罷黜,以清朝列。”勾龍庭被彈劾調出,知眉州。
五、御史中丞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四年春正月癸丑,升侍御史李文會試御史中丞,三月癸酉兼侍讀。”
紹興十四年(1144年)正月,李文會擢御史中丞。
二月,
李文會和右諫議大夫詹大方彈劾參與陷害岳飛父子的左通大夫、參知政事万俟卨“黷貨營私,窺搖國事”。《宋史·卷442·列傳233·奸臣4·万俟卨》載:
和議成,卨請詔戶部會計用兵之時與通和之後所費各幾何,若減於前日,乞以羨財別貯御前激賞庫,不許他用,蓄積稍實,可備緩急。
梓宮還,以卨為宮按行使,內侍省副都知宋唐卿副之,卨請與唐卿同班上殿事,其無恥如此。
張浚寓宅居長沙,卨妄勸劾浚卜宅躍制,至擬五鳳樓,會吳秉信自長沙還朝,奏浚宅不過眾人,常產可辦,浚乃得免。
除參知政事,充金國報謝使。使還,檜假金人深信譽己數千言,囑卨以聞,卨難之。他日奏事退,檜坐殿廬中批上旨,輒除所厚者官,吏鈐紙尾進,卨曰:‘不聞聖語。’卻不視。檜大怒,自是不交一語。
言官李文會、詹大方交章劾卨,卨遂求去。帝命出守,檜愈怒。給事中楊願封還詞頭,遂罷去,尋謫居歸州。遇赦,量移沅州。”
万俟卨之兄万俟止也被除名,讜送二千里外州編管。
但是,李文會任御史中丞時也秉秦檜意劾張擴和高閌。
《宋史·列傳192·儒林3·高閌》載:“閌除禮部侍郎,帝因問閌張九成安否,明日,復以問秦檜,檜疑閌薦,中丞李文會承檜旨劾閌,出知筠州,不赴,卒。”
《宋史·列傳139·楊願》:初,願與張擴並居西掖,一時書命,藉擴潤色。擴詠《二毫筆詩》,願以為誚己,訴於檜,訹御史李文會劾之。
高閌侍經筵,帝問張九成安否,翌日,又問檜,檜曰:‘九成以唱異惑眾,為臺臣所論,予郡,乃力乞祠。觀其意,終不為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貧,不可無祿。’檜疑閌薦之,以語願,願又嗾文會攻閌去。”
三月,李文會兼高宗侍讀。
時社會秩序穩定,各地急需有才幹的知識分子去州縣管理,於是高宗詔見李文會說:“崇尚儒家文化教育,是現在國家最為迫切的大事。”李文會回答說:“如果不是戰爭還沒有結束的原因,此事是可以辦到的。”同時積極向高宗推薦陳康伯、葉廷珪等人。
六、拜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紹興十四年(1144年)五月,李文會拜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與秦檜同列朝堂。
《宋史·卷30·本紀30·高宗7》載:“十四年……五月……乙丑,以御史中丞李文會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李文會贊同對金和議,彈劾抗金名將樓炤。
《宋史·列傳第139·樓炤》載:“十四年,(樓炤)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入見,除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尋為李文會、詹大方所劾,與祠。”
但是,李文會在參與朝政的近三年時間內,也逐步覺察到秦檜獨攬大權,誅鋤異己,迫害忠良的罪惡後,開始進行抵制,對時政得失敢於力陳己見,對於遭秦檜迫害的忠良賢士,設法保護,因而惹怒了秦檜。
《林泉野記》載:“李文會當侍御史的時候,一日秘書省正字、莆田人黃公度寄信勸喻他,不要站在秦檜保守派議和的立場,如果沒有接受他的意見,今後恐會被寫進野史而受到譏訕。”李文會與黃公度過往甚密,非常贊同黃公度的意見,沒有把這封攻擊秦檜的信交出來,保護了黃公度。
王文獻,晉江人,著有《孝經注》,是李文會好友。因進獻《司馬法》註疏,攻擊秦檜,被捕入獄。李文會通過左朝奉大夫龔寬把王文獻救出,“令放編置人王文獻自便”。時趙鼎在潮州,王文獻放出後特地到潮州去見趙鼎,對當時朝廷時弊進行猛烈的抨擊,同時又替趙鼎送信去臨安給抗金派重要人物高閌。後來,這兩件事被御史汪勃向秦檜揭發,李文會罷相時,黃公度被牽連,罷秘書省正字,調任泉州為籤幙。左朝奉大夫龔寬被降官三級,永不得堂除,王文獻再次被捕。
從這兩件事可以看出,李文會雖贊同和議,但並非完全依附秦檜。
七、返鄉省親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紹興十四年秋八月,以參知政事省親返鄉。”
紹興十四年(1144年)秋八月,李文會知道,得罪了秦檜,他的參知政事官職很快就會被罷免,於是藉機回惠安小岞省親。高宗賜府第,並親題
“龍圖賢相”匾。宋宰輔編年錄
徐自朋《宋宰輔編年錄》載:“秦檜為相,宰臣們執政不久,肯定就會被罷免,這已經成為一種慣例。所以那些升任宰臣的人,都知道自己很快就要下臺,所以包袱早就收拾好了。”這就是李文會當年回鄉的心境寫照。
《會編》載:“秦檜兩居相位十九年,每次推薦宰臣,都不讓他們干預政事,僅僅備員而已。百官不敢拜謁他們,州縣也不敢把文件送到他們手上,這些宰臣在位都從未超過一年,就被栽贓上罪名罷免。秦檜仍擔心他們可能會被重新起用,往往將這些人調發到千里之外的州郡,並時刻派人暗中觀察他們的動向。所以,當時出任宰臣的人,都不以為榮。”
時小岞為孤島,與大陸連續的一段海灘叫七里湖,潮水經常淹沒海灘,過往行人靠舟楫渡過。官府為迎接李文會榮歸故里,發動百姓挖掘了半個鳳山的沙土,填平了七里湖,築起一條沙堤。
《惠安縣誌·卓績》:“有司沿海築沙堤以迎之。”李氏宗祠亦修建起來,其父因子貴而被贈為光祿大夫員外郎。李文會祭拜祖宗,參觀了在建府宅、視察宗祠,賦詩曰:“龍樓鳳閣九重城,新築沙堤宰相行,我貴我榮君莫羨,二十年前一書生。”他給宗祠親題對聯為:“念先人財輔垂勳光昭世德;願後嗣詩書齊美披振家聲。”並親題“沙堤”兩字。族人以此為榮,遂以“沙堤傳芳”作為小岞李氏堂號,世代相襲。
沙堤建成後,小岞至淨峰這片海灘地就可通車馬了。滄海變成了桑田,荒無人煙的鹽鹼地變成了集市城區。清·惠安庠生劉文元路過七里湖沙堤,賦詩曰:“曾聞滄海變桑田,七里湖中信有然。自昔秋盈千澗水,從今春到萬家煙。東西往來通車馬,南北紛紜起市廛。共築沙堤迎宰相,亦應遺蹟記前賢。”
八、罷相
《宋史·卷30·本紀30·高宗7》載:“(十四年)十二月……丁酉,李文會罷,尋責筠州居住。 ”
紹興十四年(1144年)十二月,
李文會回臨安不久,御史中丞楊願窺探到秦檜厭惡李文會,聯合秦檜死黨、殿中侍御史汪勃與右正言何若等,彈劾文會“憸邪害政,自登言路,每論一人,必遣家僕密送於門外曰:此出上意。及為御史,又與王文獻締交,俾遊說於外,私養臺吏,伺臺中章疏,梟心虺志,無所不為。陛下講修鄰好之時,儻使奸險小人尚在政地,獸窮則搏,必致為國生事,此固有當繫於聖慮者。”連續上疏六道,攻擊李文會包庇縱容反對派與趙鼎勾結等罪名。在秦檜的操縱下,詔罷李文會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等職務,依前左朝奉郎“提舉江州太平觀”。
對於這樣的處分,秦檜、楊願等人還不滿意,紹興十五年(1145年)三月又攻擊之,再詔李文會降職為左奉議郎、筠州(今江西宜春)居住。
紹興二十年(1150年)八月,又被移至江州居住(現九江市)。
李文會在江西宜春和九江,平靜生活了10年,潛心研究經學,著有《金剛經注》和《三教通諭》。特別是《金剛經注》在佛學界影響很大,當地高僧居仕都慕名來拜訪。據《軼書傳記》載:時有一位高僧經常與李文會往來參究經義,有一天訪僧臨走口占一絕:“數丈招提四面山,羨師終日掩禪關。十年不踏門前路,只遣松風送我還。”
九、遂寧知府
紹興廿四年(1154年),秦檜病,其子秦熺知樞密院事,其孫秦壎只有十九歲就升任尚書禮部侍郎,於是群臣激憤,紛紛上書揭露秦檜父子的罪惡。高宗帝迫於內外壓力,逐步恢復了一部分被秦檜迫害官員的職務。
紹興廿四年(1154年)秋七月,李文會復職,出為四川遂寧知府。
時四川發水災,遂寧猶為嚴重,災後經濟蕭條,竄死相繼。高宗對府臣說:“四川水災,官司賑濟救災止及鄰近地方,宜令提舉官及時趕務州縣,常平官員親往措置事物,使救災措施及早惠及於民。”李文會沒有進京報到,直接赴任組織救災。
當時遂寧府地處南北戰爭的前線,由於戰亂和災荒,當地人口流失嚴重,邊防基本沒有士兵防守。李文會一方面組織災後重建,一方面組織招補鄰近州郡流民及本籍農家子弟到遂寧補額兵民,鞏固邊備。上任一年多,戶口迅速增加,農業耕作迅速恢復,經濟貿易得到發展,社會很快穩定。
十、瀘州知府
紹興廿五年(1155年)九月,李文會調任四川瀘州知府。
原來在八月二十七日,王師心調離瀘州改知洪州。瀘州、夔州地接蠻獠,民族矛盾極為複雜尖銳,當時駐守的軍隊只有二千九百人,邊備兵力嚴重不足,蠻獠少數民族經常反叛,地方官請求派兵討伐,朝廷考慮四川兵力不足,因此被取消。於是調李文會接替王師心管治瀘州。
《瀘州府志》載:“前執政李文會自瀘州徒益,府下行縣供張加倍。”州、縣官員為迎接李文會,極力鋪張,舉行隆重的歡迎儀式。
李文會在瀘州大刀闊斧,興利除弊,改革邊備,調整防守兵力,並招收當地少數民族民眾成立土兵配合正規部隊,用少數民族官員管理少數民族的方法,於是化解了民族矛盾,蠻獠的叛亂得到有效控制。
在瀘南日,著《中興十要》呈報朝廷,就當時南宋王朝的政治、軍事、經濟、外交等十個方面作了深刻的分析和闡述,提出興利除弊的措施和思路。高宗閱後非常重視,準備重新起用他。
紹興廿五年(1155年)十一月二十日秦檜病死,万俟卨起用為資政殿學士、參知政事、尚書右僕射,百般阻擾高宗重用李文會。
庚辛日,高宗向大臣說:“昨天送來的文書,四方進言獻策的很多,朕觀覽他們的文章,一些措施和建言,極有可取,應該選擇那些建議最切實有效的人,根據才幹能力予以提拔使用。”
戊申日,呈送被降職的前宰執及侍御史官,重新復職名單15人,李文會被万俟卨扣壓下來。當時高宗很生氣說:“用人當盡公道,若以私憤喜怒而取人,則真才實能,何由得進耶!”
十一、復龍圖閣學士知潭州
時潭州(今湖南長沙市)守將、威武軍節度使劉錡升為太尉,王師心向高宗建議:“潭州為上流重地,而兵力寡弱,應派遣御前軍二千人防守其地。”高宗不許,於是調左奉議郎知瀘州,李文會復龍圖閣學士知潭州。
十二、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復端明殿學士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万俟卨死;六月,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肖振卒。七月十一日,高宗又調李文會以龍圖閣學士任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高宗並給予選人用人及其稅賦處理等很大權限。
《宋史·本紀·高宗8》載:“二十七年…秋七月 …乙亥,以龍圖閣學士李文會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李文會根據四川各州縣彙報稅賦偏重的情況,向朝廷上書請詔,免除了從紹興十四年至二十七年的軍費及稅收上繳國庫的欠款。“詔荊南、襄陽、光隨州、安豐軍,合起內庫錢帛,自紹興十四年至今蠲之。”減輕四川民眾沉重的負擔。
四川雙流知縣馮邦光貪瀆腐敗、民憤極大,安嶽縣知縣張寧貪汙上繳國庫稅款達二十五萬七千貫,還有秦熺死黨、成都府路轉運判官王揚英,都被李文會一一治罪法辦。
過去,四川各郡守官員,公差私差出門都用車、船作交通工具,政府每年負擔每人的經費多者達五、六千緡,少者也有三、四千緡。李文會接任後,上奏朝廷,要求立法取消,如果官員敢違反者,按貪贓論處。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冬,李文會進京述職。高宗對李文會說:“蜀中地遠,卿至官有民間疾苦利病,一一奏來。”又對大臣說:“四川善政,前有胡世將、肖振,近薦武帥又皆得人,減重負,蜀人安之,可除直學士。”對
李文會治理四川予以充分肯定。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春正月,李文會復端明殿學士。
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五月丙申日,是日嘉陵江漲大水,江水溢入興州城,棧道被洪水沖毀,利州大安軍皆被洪水所淹。李文會親自籌劃指揮,積極組織軍民抗洪搶險救災,同時下撥救災物資,要求各州縣有無災傷,及時賑濟。
李文會在四川新繁縣巡視中,發現有座重光寺,專門奉祀太祖,並塑有太祖皇帝神像。原來,宋初太祖平叛四川時,不殺蜀人,四川人感念之,故立廟於終南山。於是組織重修重光寺。
當時,成都府守軍有3310人,川東駐軍12490人,瀘州駐軍2889人,大部分軍隊都被抽調到長江防守,軍隊缺乏統一的調配和系統指揮,而且軍費嚴重不足,後勤補給多不相互照應。李文會上奏,提出改革措施,恢復原來軍隊的建制。對於後勤補給建議:“四川錢糧,系科入賬,應副瞻軍之數,若樁充本錢,慮於大軍,歲計有虧。” 朝廷批覆:“詔仍舊制。”
《宋史·食貨志》載:“初,利州舊宣撫司有積緡二百萬,守者密獻之朝,下制置司取撥。振曰:‘此所以備水旱軍旅也,一旦有急,又將取諸民乎?請留其半。’是歲振卒,李文會代之。二十八年文會卒,中書舍人王剛中代之。二十九年,蠲四川折估糴本積欠錢三百四十萬緡。”
李文會在四川帥府一年多,由於勞累過度,病。病重期間,李文會還掛念著四川的邊備,多次向朝廷上書獻言:“成都帥,陛下不可不擇,宜求才可以制置四川者二、三人,常置之聖度。”同時推薦了董誡。
《熊克小歷》載:“李文會在蜀時,武德郎知石泉軍董誡移之復州。先是李文會、王剛中、王之望、王弗、王適皆舉董誡可備邊帥。皇帝說:五人皆薦,可見公正,乃與邊郡,令藉記從備,他時選用。”
十三、卒
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八月初一日,李文會卒於成都任所,諡靖節。墓葬惠安縣三十二都二甲虎母山(今東橋鎮衍海村岑兜(內墓)),俗稱丞相墓,地名叫李墓。
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正月二十七日,端明殿學士李文會遺表報達朝廷。初時命卹典三個人恩澤,各進官一級致仕、贈左中奉大夫;既而,中書舍人洪遵(洪皓之子)攻擊李文會:“奴事秦檜,排斥忠良,改秩三年而登政府。及守成都,貪毒弛繆,動為民害,望罷其卹典,以慰蜀人。”於是,朝廷命詔贈官勿行。
後來很多大臣提出李文會在四川有很多政績。最後皇帝令卹典恩澤二人,進官一級致仕、贈左中奉大夫。故惠安小岞後內小宗祠堂亦稱“中奉大夫第”。
李文會生三子:
長子李觀民,紹興十四年(1147年)七月授右奉議郎知濠州,十月升左奉議郎,紹興十七年(1150年)任滿回臨安,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出任袁州郡守。居四川成都府。
次子李天民,恩澤贈左中奉大夫致仕。居江南湘州府內真珠巷十二街。明未,其後裔李沾,號毖軒,於崇禎九年(1637年)以進士知惠安縣,到小岞尋根祖跡,並立“東里遺風”坊。《惠安縣誌·卷21》載:“李沾,江南松江進士,明崇禎九年涖惠。”
三子李莘民(李三官),居住小岞後內。紹興廿六年(1156年)八月知萬州縣。紹興廿九年(1159)正月,恩封蔭被授贈左中奉大夫。《要錄·卷181》:“因端明殿學士李文會遺表命進,三官恩澤致仕,贈受左中奉大夫,其致仕恩澤二人。” 紹興卅二年(1162年)授四川黎州知府。
長女嫁福建邵武馮氏為媳。
十四、詩詞
李文會留下的詩詞不多。
《螺陽文獻》收集有《沙堤作》、《草萍驛》、《錢舜舉木芙蓉》。
一些詩後被明·萬曆年間惠安人朱一龍誤收入盧琦《圭峰集》中(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盧琦》、《泉南著述·圭峰集》)。如《草萍驛和薩天錫》、《錢舜舉木芙蓉》、《美人折花》、《遊七巖庵》、《過吳江》、《和林子方湖亭晚酌》、《和林子方玄妙寺值雨》、《望湖亭》等,這些詩都是李文會在江浙紫陽山、吳山、西湖及江西謫居時所作。
《廣群芳譜·卷39》載:“《圭峰集》,明·萬曆惠安人朱一龍、三山(福州)董應舉序而刻之。今觀其詩,大半見於薩天錫集中,亦間有陳罘仲、同寬甫諸作,兵燹之餘,收集採掇,不無傳鈔之誤。天錫宦遊閩海,遺稿流傳如《中秋環月》一篇,自敘歷歷可考,而後人漫不檢點,使《圭峰》一集,其贗雜陳可嘆也。”
可明確李文會所作的詩有:
《沙堤作》:“龍樓鳳閣九重城,新築沙堤宰相行,我貴我榮君莫羨,二十年前一書生。”此為紹興十四年(1144年)秋八月李文會回惠安小岞省親時作。
《草萍驛和薩天錫》(實為《遊紫陽山》):“林外輕風帽影斜,客衣盡染紫山霞。等閒檢點春多少,牆角薔薇幾樹花。”此為紹興十四年(1144年)李文會陪高宗皇帝遊紫陽山時所作。元·至正年間,著名詩人薩天錫到泉州任“閩海福建肅政廉訪司知事”,在泉州得到李文會《遊紫陽山》詩,於是依韻和《草萍驛和李執事》一首(《薩天錫集》):“芙蓉灣灣綠陽斜,吹笛何人隔彩霞。驚起沙頭雙翠羽,銜魚飛上刺桐花。”後人不察,以為《遊紫陽山》是唱和詩,遂作《草萍驛和薩天錫》。
《錢舜舉木芙蓉》:“紅裝初映酒杯酣,斜倚西風轉不堪。霜後池塘秋欲盡,令人惆悵憶江南。”此為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十月李文會遊杭州吳山時所作。
紹興廿五年(1155年)九月,李文會調任四川瀘州知府。在瀘南日,著《中興十要》,於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十月皇帝召開的全國高層軍事會議上,呈送給高宗。當時一起參加會議的有吳磷、劉琦、王師心、肖振等,於是他們一起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重遊杭州吳山名勝。
錢舜舉(1235—1299年),名選,號玉潭,南宋·浙江吳興人;景定(1260—1264年)間鄉貢進士,博學多藝,精通韻律、工詩、善書畫,是“吳興八駿之一”。入元不仕,喜歡收集南宋名家詩賦,老以賣畫為生。
有人認為,錢舜舉與李文會的詩應該沒有很大關聯,錢舜舉是李舜舉之誤。《泉州府志·卷33》:“李舜舉,泉州人,李熙績兄,南宋·嘉定十年(1021年)進士。”李舜舉很可能是李文會的後人,親兄弟三人(李熙績、李麗)都中進士,收集有李文會部分詩文。
《美人折花》:“曉綰香雲出戶來,凌波微步下瑤階。潛身折處香凝指,正面看時影在懷。鶯蹋露珠玷翠袖,蝶隨春色上金釵。石蘭幹外莓苔滑,歸院應須換繡鞋。”
《遊七巖庵》:“曲徑峰前轉,臨行見虎蹤。孤庵萬樹合,絕澗一橋通。芳草凝微露,靈湫飲彩紅。山僧面壁坐,應悟萬緣空。”
《過吳江》:“興隨流水共悠悠,此地蘆花正滿洲。落日片帆千里暮。西風長笛數聲秋。衣冠空帶英雄淚,湖湖難消浩蕩愁。吟罷欲尋沽酒處,傍人遙指過江樓。”
《和林子方湖亭晚酌》:“登臨多野趣,未暇問朝簪。南國秋風起,西湖暮景函。江雲連遠樹,山雨落寒嵐。同是他鄉客,相攜看斗南。”
林子方是詩人楊萬里(1127—1206年)的朋友。楊萬里,字廷秀,南宋·江西吉水縣人,紹興年間進士,傑出詩人,其《曉出淨慈寺送林子方》詩流傳甚廣。李文會與林子方、楊萬里同時期為官,有較密切的來往及詩歌唱和。
《和林子方玄妙寺值雨》:“兩袖薰風緩轡遊,粵王城下少淹留。客衣半溼松花雨,鶴影先分竹院秋。採藥僧歸雲外路,吟詩人騎樹間樓。馮君吸取前溪水,為洗塵中浩蕩愁。”
《望湖亭》:“三衢非為懶折腰,楓城聯蔭桐陰色。黃金孰鑄子期形,白玉空教和氏泣。丈夫氣概無憚勞,對此江山趣自高。浩歌長嘯天地窄,笑殺馮唐嘆二毛。”此詩是李文會紹興二十年(1150年)被移至江州(現九江市)居住後所作。
十五、《金剛經注》
李文會所著《金剛經注》,在世界佛學界中卻影響很廣。臺灣慧律法師主講《金剛經》,大量引用李文會的註疏。
如李文會曰:“菩薩應如是佈施者,謂舍除一切煩惱,憎愛之心也,然煩本空,皆是妄見,有何可舍。一切諸有,如夢如幻,一切煩惱,是魔是賊。”
曰:“應知一切分別種種,皆名為相,如是之相,皆從因緣起,應知一切分別,皆如夢幻,遇緣即施,緣散即寂。”
曰:“虛而不實,妄則不真,既不真實,相即非相。世間種種善事,不可勝計,大概止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也。”
又曰:“心生則一切法生,心滅則一切法滅,心既清淨,諸法皆空,一切善惡,凡聖等見。無人無法,內明實相,外應虛緣也。”等。
李文會在《金剛經注》中很多經典名句名言,是現代佛學界教材教案必講的案例。
趙戴文評論說:“金剛經五十三家註解,其中禪師如臨濟黃櫱、若納(蘭),居士如王日休、李文會、張無盡諸作,最為親切詳解。”對李文會佛學的造詣有較高的評價。十六、評價
李文會生活在南宋主戰派與主和派劇烈爭鬥的夾縫中,雖然他亦主和,但在朝時極為謹慎,人際上極力想表現出中立的姿態,結果雙方都將他視為異己。
紹興十三年(1143年),他在殿中侍御史任上,揭露前任福建閩縣知縣李汝明受贓貪汙、張祁治獄不當、籤書江陰判官廳公事蔡楶違法亂紀,牽連到秦檜利益集團的王鈇、張叔獻、賀允中、黃積厚、陳桷、餘應求等人降官、貶秩。
紹興十三年(1143年)在侍御史任上,他先後彈劾洪皓、魏良臣、王晞亮、何麟、高閌等抗金官員,同時也彈劾了秦檜集團的万俟卨、万俟止、勾龍庭等。
紹興十四年(1144年)在御史中丞任上,再次彈劾參與陷害岳飛父子的參知政事万俟卨,直至將万俟卨趕出臨安,万俟卨之兄万俟止被除名編管。但是,李文會也秉秦檜意劾張擴和高閌。
紹興十四年(1144年)任副相時,李文會贊同對金和議,彈劾抗金名將樓炤;但也設法保護遭秦檜迫害的忠良賢士如黃公度、王文獻,幫助過反對秦檜最激烈的趙鼎、高閌等。
主和派將李文會視為異己,任副相僅七個月就被秦檜及其死黨楊願、汪勃、何若等聯章彈劾,罷相、落職,直至移至筠州、江州居住。
主戰派將李文會視作奸臣,在他卒後,洪皓之子洪遵還攻擊李文會“奴事秦檜,排斥忠良”。
後代史家站在主和派是奸臣、主戰派是忠臣的“非正即邪”的歷史觀上,將李文會列為“柔佞易制者”之列。
《宋史·卷441·列傳232·奸臣3·秦檜》載:“檜兩據相位,凡十九年……附己者立與擢用。自其獨相至死之日,易執政二十八人,皆世無一譽。柔佞易制者,如孫近、韓侂冑、樓炤、王次翁、範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會、楊願、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餘堯弼、巫極、章夏、宋樸、史才、魏師遜、施鉅、鄭仲熊之徙,率拔之冗散,遽躋政地。既共政,則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聽檜彈擊,輒以政府報之,由中丞、諫議而陛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閱月,或半年即罷去。”
直至明代,何喬遠對李文會的為人十分貶低,稱他“劾時賢以媚秦檜”。
實際上,李文會有自己的人格,絕非依附秦檜之輩,對諂媚秦檜是極其反感的。正如他在《金剛經注》所註解的:“無邊眾生者,謂起無量無數無邊煩惱也,得滅度者,既已覺悟,心無取捨,無邊煩惱轉為妙用,故無眾生可滅度也。有我相者倚恃名位、權勢、財寶、藝學,攀高接貴,輕慢貧賤愚迷之流……”他的處世形式,造成見解不一,是可以理解的。
綜述
李文會是封建社會惠安仕子中唯一的宰相,是泉州地區重要的歷史人物。在南宋這個特殊朝代,“公卿有黨排宗澤,帷幄無人用岳飛”。因此,李文會有他的歷史極限性,我們應該從歷史的高度,來看待歷史人物。
惠安縣李文會歷史文化研究會
小岞李文會大宗祠文化發展促進會
泉州歷史網
戊戌年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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