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中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 首次建立執行保險合作機制

晉城中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 首次建立執行保險合作機制

9月21日,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簽署執行保險合作協議並召開新聞發佈。此次合作,將保險機制引入到執行工作中,開展訴訟保全、執行懸賞、執行救助等業務。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人民財險關於聯合開展執行保險的工作方案》中,最高法院強化頂層設計,建立了以訴訟保全、執行懸賞、執行救助為核心的執行保險體系,既為法院“找人、找物”提供了輔助功能,也為法院解決執行難開闢了新渠道,成為現階段執行攻堅行動強有力的舉措。

晉城中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 首次建立執行保險合作機制

晉城中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 首次建立執行保險合作機制

晉城中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首次建立執行保險合作機制,將拓展晉城市引入第三方破解執行難的路徑。

對申請執行人而言,能夠以較小的保費投入,撬動大量的社會資源參與到自身案件的執行工作中,對自己權益的實現無疑是重大利好。對“老賴”而言,轉移、隱藏財產的難度將不斷增加,社會輿論施加的壓力將持續加強,對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無疑是最有力的手段。對晉城市兩級法院而言,不僅是創新執行工作的重要舉措,更是引入社會力量,編牢織密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方面,對全市打贏打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次合作協議簽訂後,晉城中院將全面推行執行保險制度,範圍擴大到基層法院,同時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全面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活動空間,形成一套可推廣、可複製的晉城經驗。

據瞭解,今年以來,為切實有效地打擊“老賴”,全市兩級法院開展了一系列打擊拒執犯罪的專項行動,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依法採取司法拘留150人次,移送拒執偵查21案24人,宣判拒執犯罪2案2人,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晉城中院與中國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 首次建立執行保險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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