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95,54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9.6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华联控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280,00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收到新华联控股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2018年10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新华联控股未实施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华联控股计划自2018年10月10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280,00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2018年10月1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新华联控股于2014年8月作出承诺:对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后自愿锁定36个月,即2014年8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7年8月28日上市流通,新华联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新华联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贵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新华联控股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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