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叶挺后人诉“暴走漫画”案宣判:“暴漫”所属公司公开道歉,赔偿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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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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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向原告方致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事件回顾

5月16日,有网友曝出自媒体平台“暴走漫画”此前曾发布过一段含有戏谑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引发网友质疑。对此,“暴走漫画”官方主编“王尼玛”发微博道歉,并称网曝内容为断章取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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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王尼玛”再次在微博上道歉:对于2014年的一段批评“广告商植入现象泛滥”的视频中,错误提及了英烈的名字,我们表示深刻的反省,并对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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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多部门约谈属地重点网站,责令网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制网上歪曲、丑化、侮辱英烈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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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微博管理员 公告称集中清理了一批对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有害信息,关闭了@暴走漫画 @暴走大事件 等违规账号16个,删除账号昵称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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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晚间起,微博、腾讯、爱奇艺、优酷等网站发表申明称,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今日头条随后也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与此同时,“暴走漫画”CEO任剑再次通过个人微博发表道歉声明称将下架“暴走漫画”旗下全线视频节目并暂停更新,无限期关停网站及相关APP,对所有内容重新整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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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叶挺将军的孙子、知名导演叶大鹰表示,他了解到“暴走漫画”相关当事人的辩解和道歉,但他认为这种辩解没有诚意,表示作为叶挺烈士的后人“不接受、不原谅”。

5月24日,叶挺烈士之子叶正光及孙辈一起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暴走漫画)的起诉书。法院立案受理。该案被称为“烈士后代起诉侵权第一案”。

6月15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叶正光、叶大鹰等诉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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