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裝美女「釣」出欠薪老闆 卻因非法拘禁被判

脅迫對方貸款還錢,結果因非法拘禁被判緩刑

多次討要工錢,老闆卻不肯見面。為此,汪某、王某兩人想到一個辦法,讓朋友楊某註冊一個女性微信號將對方約出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近日,安順市西秀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3人有期徒刑6個月至8個月不等,緩刑一年。

35歲的汪某、王某是安順市人。兩人在一家工地上班,因遭拖欠5萬元工資,兩人多次向老闆曾某索要工錢,但對方卻總不露面。為此,兩人商量請來朋友楊某幫忙。

2017年10月11日12時許,楊某通過註冊的女性微信號與曾某聊天,並在此過程中相約曾某到西秀區一公交車站臺見面。沒想到,曾某竟然答應了。隨後汪某、王某在公交站臺將曾某帶上楊某駕駛的小貨車。楊某將車開至西秀區雙堡鎮街上一家賓館後3人要求曾某貸款還債。後因未能貸款,3人便將曾某帶至西秀區另外一家賓館住宿。次日上午10時許,王某、汪某與曾某來到安順市一家貸款公司,曾某順利貸出4300元。同年10月13日上午11時許,曾某將貸款所得的其中3000元錢轉賬給汪某,隨後汪某等3人將曾某帶至其家中繼續索要工錢時被公安民警抓獲。

經法院審理後認為,汪某、王某、楊某為索要合法債務,不採取合法手段而是違法採取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索要債務,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3人在歸案後如實供述,並當庭自願認罪認罰,可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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