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類「原地踏步」,困局該如何打破?


生活垃圾分類“原地踏步”,困局該如何打破?


垃圾分類在我國若從民間倡導者最早進行的探索算起,已有20年曆程;若從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廣州、深圳、廈門被確定為全國首批8個試點城市算起,也有16年了。20年間,我國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而與環境保護、景觀品質、人民生活質量關係密切的垃圾分類,卻幾乎是原地踏步,垃圾圍城成為影響當前城市發展的主因。

垃圾分類的“尷尬”

提起汙染,大多數人往往都會第一時間想到霧霾,想到它的為何,想到如何防治。但是提起“垃圾圍城”幾乎沒什麼人瞭解。作為一場比霧霾影響範圍更廣、更嚴重、更深遠、更持久的環境汙染,垃圾圍城早已經蔓延開來,影響著人們的生存和生活。經過20年積累與發酵,垃圾問題的嚴重性,無論從體量上還是程度上都不容再忽視。如今,垃圾圍城、垃圾圍鄉已經從經濟發達地區擴展到欠發達地區,成為全國性的環境頑症。

截至目前,無論從節約土地和資金、資源減量化,還是站在民生角度,垃圾分類已經成為共識。儘管從2000年開始的垃圾分類試點未能獲得實質性推動,但它至少讓垃圾的危害以及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益處深入人心。

對於垃圾的危害,社會關注焦點往往在環境汙染上。不錯,垃圾對土壤、水、空氣都是直接汙染源,對環境景觀損害更是十分嚴重。除了城市核心區的垃圾通過汙染轉移方式換得暫時“清潔”外,垃圾早已使我們失去了郊外田園美景,也讓農村成為回不去的“望鄉”。

乘著政策東風 結束“口號長跑”

去年3月份,國務院轉發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同時,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而在今年年初,住建部又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部分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在2018年,46個重點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類示範片區,探索建立宣傳發動、收運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機制。

這些來自頂層設計的訊息無疑是推動垃圾分類的強勁東風,垃圾分類要結束“口號長跑”,真正進入環境社會管理體系,必須從垃圾產生的源頭開始,逐一梳理清晰所有環節,發現問題,研究對策,制定政策,認真落實,建立試點,總結經驗,使垃圾分類鏈條環環相扣、相互協調,形成閉環。從而一舉結束垃圾分類20年“口號長跑”的狀態,帶動整個社會進入生態文明建設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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