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建設局積極開展綠色建築工作

為加快推進我市綠色建築由圖紙審查直接認定階段向實行運行階段的轉變,根據《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綠色建築工程驗收表格(試行)〉的通知》要求,從2017年7月開始,市建設局在開展綠色建築工作中,主動作為,組織市安質監站、各區縣安質監站等相關單位,對我市竣工的綠色建築項目開展綠色建築專項驗收工作。2017年,全市共通過綠色建築專項驗收項目20項,面積202萬平方米,佔通過竣工驗收的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為39.5%。

一是嚴格標準,規範審查程序。對轄區內所有新建建築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嚴格要求施工圖文件審查機構按照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二是獎懲並舉,嚴把審批關口。在項目的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審查備案等環節,明確綠色建築的標準和條件,對未按規定進行設計、施工的,不得通過審查備案、頒發施工許可證、組織竣工驗收,對未履行相關職責的部門,要追究相應責任。對已按綠色建築標準設計、施工並取得評價標識的項目,積極指導申報綠色建築專項資金,調動了項目單位實施綠色建築的積極性。三是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利用報紙、網絡、廣播電臺等媒體和散發宣傳單、現場宣傳等形式對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進行宣傳,對我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開展情況進行了多篇幅集中宣傳報道,同時要求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也加大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的宣傳力度,鼓勵更多的建設單位實施綠色建築和節能建築。

四是擴大綠建範圍,推動整體發展。對符合綠色建築條件的“三類建築”,嚴格強制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同時,逐步擴大綠色建築的範圍,由“三類建築”擴大至集中興建10萬平米的住宅建築,確保到2020年城鎮新建築中綠色建築的比例達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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