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雙休」其實是一種誤讀 聽聽專家是怎麼說的

一週只休息一天?太累!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不願意加班,一些90後、95後職場新人,視雙休為不能觸碰的底線。

近日,23歲的吳先生在城市留言板留言,自稱在武昌一家科技公司上班,每週上班6天,週六週日必須有一天上班。他認為,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週末上班就是加班,單位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他說,如果平時有雙休,週六週日偶爾加加班也是可以的。但長期一週工作6天,他不幹,“除了工作,還有生活。”

近四成職場精英

不介意是否加班

近期,前程無憂旗下無憂精英網發起了一項調研。調查顯示,儘管79.87%的職場精英只願意接受不加班或只是偶爾加班的工作,但高達39.36%的人表示,加班對自己毫無影響,因為加班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人力資源專家建議90後,入職前幾年重在積累經驗,大強度的工作有利於增強抗壓能力,不宜簡單抗拒加班,“未來會回饋你最初的努力”。

一週只休一天?部分90後不幹

他們比70、80後更在意工作舒適度

9月3日,吳先生受訪時告訴記者,2017年7月本科畢業後,他進入武昌區一家科技公司從事計算機軟件開發,公司員工被要求加班的現象很嚴重,且沒有加班費,今年以來,幾乎每週都是“做六天休一天”。

吳先生說,“雖然現在公司的薪資待遇提高了,我的工資也從每月2000元不到漲到了4000多元,但經常加班而且不給加班費讓人不能忍受,前兩天我已經辭職另找工作。”

和吳先生一起打算辭職並追討加班費的同事小張告訴記者,“‘做六休一’我肯定接受不了。進入公司前,說好一週五天40小時工作制,結果第一天上班就被告知,每天上班7.5小時,週六還要上班。”

8月24日,武漢一傢俬企的HR在網上發帖吐槽,辦公室新來的同事小陳,前段時間因公司臨時有宣傳活動,加班了一週,沒想到加完班就辭職了。

小陳25歲,家在武漢,自稱生活沒什麼壓力,當初選這份工作就是認為有雙休。小陳連離職手續都沒辦就“裸辭”,讓公司好多同事議論紛紛。有人說,其實公司今年就加了這一週班,平時加班不算多;有人說,要還房貸,不敢任性……

吳女士在一家銀行工作,她也訴苦說,單位新招聘了兩名1994年出生的小姑娘,沒幹到1個月就走了,原因是不能準時下班。

“銀行工作的確忙,想每天準點下班基本不太可能。”相比之下,70後、80後員工不會輕易為此跳槽。

因為加班,一些國企、事業單位留不住人,民營企業留人更難,多家民企HR跟帖說,許多90後認為,工作舒不舒適第一位。

法定雙休?這其實是誤解

但加班應安排調休、給足加班費

在很多人看來,週六週日是法定的休息日,真是這樣嗎?

武漢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昨天解釋說:“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並沒有強制企業安排雙休,不少人誤解了。”該負責人表示,我國實行的標準工時制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加班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在雙方取得一致的前提下,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該負責人解釋,像前述的小張每天工作7.5小時,“做六休一”,一週合計工作45小時,公司保證了他一週一天休息,因此其超出44小時部分的1個小時,應視作平日超時加班,而非雙休日加班。

“平時加班,即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可以安排員工調休。如無法安排調休,則需要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雙休加班,又無法安排調休,需要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加班,企業只能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不得以調休來免除支付加班工資的義務。”市勞動監察支隊負責人說。

市人社部門提醒,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上班時間,避免員工超時加班。如勞動者遭遇強制加班,或發生勞動爭議,可攜帶有效證據,向各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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