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黑恶分子及其“保护伞”坚决亮剑!省委书记:黑恶势力不仅仅是治安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 胡新桥 李豪 刘志月


时至今日,受害人罗某刚依然清晰记得自家摊位被砸后,“那些人”嚣张的气焰、目空一切的神态。

他口中的“那些人”,是以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组成的“地下稽查队”。今年2月,湖北咸宁警方一举端掉该涉黑犯罪团伙。

“地下稽查队”落网,猪肉价格应声下降!

9月1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城北街一处农贸市场,市民张先生向《法制日报》记者谈起阮建国等22人涉黑犯罪团伙落网,直言“大快人心”。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坚决亮剑,重拳出击,一大批黑恶分子及其“保护伞”被绳之以法。

扫黑除恶的最高标准是什么?

对此,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给出答案——

“我们把群众满意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最高标准。全省政法机关始终站在事关人心向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抓扫黑除恶,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净化社会生态,努力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黑恶势力不只是治安问题,

事关治乱兴衰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查处了一大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案。

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觉对标中央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在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反复强调——

“黑恶势力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更是事关治乱兴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亲自抓在手上,直接协调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旗帜鲜明为政法机关打气撑腰。”

湖北省委先后两次召开全省市州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7月26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获审议通过,成为全国地方人大常委会首个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

湖北对黑恶分子及其“保护伞”坚决亮剑!省委书记:黑恶势力不仅仅是治安问题

湖北省政府也多次召开常务会议,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湖北省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综合督办组等6个专项小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湖北全省各地各部门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逐渐形成。

斗争锋芒始终

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5月3日,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时任居委会主任后某被抓获。

消息传开后,有群众自发在淮河镇政府大门贴上了“衷心感谢公安机关逮捕法办啃街狗”的大红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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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铁山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后某组织亲属给居民代表送烟、送现金拉选票,或请客吃饭打招呼,“顺利”当选居委会主任。他多次利用职权,以强凌弱、强拿硬要,攫取个人和家族利益。

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确认了后某及其家族团伙欺压百姓、强揽工程、称霸一方的多起违法事实。

6月25日,淮河镇党委政府决定,免去后某职务。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恶犯罪,往往是群众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而这正是湖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将斗争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湖北各地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省公安厅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数据模型,查找涉黑涉恶可疑人员;以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为中心,聚焦农村涉黑涉恶、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套路贷”“校园贷”等重点领域。

湖北还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把专项斗争同社会综合治理、行业内部监管相结合;同时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湖北对黑恶分子及其“保护伞”坚决亮剑!省委书记:黑恶势力不仅仅是治安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湖北省组织部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名村支书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已整顿转化1426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依法收回被强占、贱卖的村集体资产1039万元。

依法推进,

让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框架内

今年初,姚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被抓获,因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胡金华被指派为姚某的辩护律师。做好开庭准备同时,他没忘记教育帮教姚某的职责,帮助这名迷途少年走向新生。

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同时,必须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律师作用不可替代。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3月10日,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了“湖北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从“律师辩护涉黑恶犯罪案件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注意技巧”“辩护实践中涉黑恶犯罪案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等角度展开,提升辩护律师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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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湖北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首次举办刑事实务联合培训开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300余名负责人、业务骨干围绕扫黑除恶法律适用及司法政策的把握等内容参加了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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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依法精准打击,湖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向纵深推进。

湖北不断加强调研督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专项调研,与一线办案民警及当事人、受害人座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指标化、不搞偏、不走样、不走过场。

目前,湖北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文件,确保严格依法公正规范办案。

“我们将加强共建共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蒋超良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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