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拯救實體經濟的必由之路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拯救實體經濟的必由之路

9月21日,根據澎湃新聞報道,廣東省房地產協會於當天向各副會長單位下發《關於請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有關意見的緊急通知》稱,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已擬訂了“關於商品房預售許可事項調整”的材料,並將於9月25曰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廣東省住建廳擬訂的相關材料提出,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積管理職能難以釐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通知》稱,為了解決預售所帶來的管理風險、消費風險、社會風險、金融風險,建議在當前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窗口期”,對預售制進行改革,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

當前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創始人”為香港商人霍英東。1953年,霍英東提出“預售樓花”,並提倡分期付款。這一制度隨後由香港傳入內地,並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隨後《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確。隨後這一新房銷售方式被廣泛運用。

當前制度下,開發商只要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最後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不管有沒有蓋房子,都可以對外“銷售圖紙”。

而購房者分兩種,即全款支付和按揭支付,簽訂與房管局聯機備案的購房合同,全款用戶直接付款,按揭用戶支付首付款,同期開發商代收的還有維修基金、印花稅。通常取得預售證到實際交房需要2.5年左右的週期,在此期間,按揭用戶需要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通常在簽訂購房合同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始償還房貸。

在償還房貸2.5年左右的時候,在開發商沒跑路、資金沒斷裂、項目沒爛尾的情況下,開始交房,購房者終於看到了自己2.5年前購買的一個開發商圖紙中自己的房子。拒統計,至少50%以上的購房者,對看到的實際交付的房子是不滿意的,而此時已經償還了兩年多的房貸,已經支付了一筆不小的首付款給開發商,房價也已經上漲,購房者能只能忍氣吞聲嚥下去。

實事求是來講,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房地產行業能夠快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條件之一,但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的矛盾和糾紛,這些矛盾和糾紛不僅讓購買者付出了不小的代價,有些矛盾和糾紛還發展成為群體性事件和社會不穩定因素,讓政府部門疲於應對。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拯救實體經濟的必由之路

整體來看,商品房預售制度至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弊端:

首先是交易不對等。我國實行的期房銷售制度,住房還處在建設過程中,購房者就支付了全部的房價款,並承擔了未來全部的風險。當建成的現房與協議、廣告和口頭承諾出現差異時,往往是處於弱勢的購房者被迫接受不符合需求的住房或者承擔毀約的責任。這實際上是以期房銷售的名義,實現了現房銷售的實質,將經營風險轉嫁給了社會。購房者支付了全部的房價款,承擔了開發的全部風險;開發商佔用了購房者的資金,實現了“空手套白狼”的經營模式,而且是購房者承擔了資金利息;同時還可能通過住房按揭把開發風險轉嫁到銀行。

其次是銷售不規範。住房是非標準化產品,由於位置空間不同,每一套住房都是不同質的。購房者未驗貨就支付了全部房款或由銀行代付了全部房款,這是一種不規範的交易方式。再加之我國房地產市場正處在發育階段,法律法規、管理機制和管理功能不健全,房地產交易市場缺乏有效的規範。這種不規範的交易方式為不規範銷售、違法違規銷售提供了可乘之機。我國商品房銷售中存在著虛假廣告、定金圈套、合同欺詐、一房多售、面積縮水、質量低劣、會所改變用途、延期辦證,得房率、綠化率、容積率與實際不符,將已抵押的期房銷售、將已預售的商品房抵押、用假按揭騙貸等種種惡意違約和欺詐行為,極大地損害了購房人的利益,並引發了大量的法律糾紛。

第三,造成不平等競爭和低效率競爭。期房銷售制度降低了房地產業的門檻,開發商的實力、品牌、技術、戰略都不十分重要,只要具備搞定地方政府和商業銀行權勢人物的能力,能夠獲得廉價土地資源和低成本的銀行貸款,就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結果房地產業聚集著大量的中小房地產商,一些極差的房地產公司也活得很好,而具有實力、品牌、技術、管理的企業的競爭優勢並不明顯。產業沒有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反而造成了特殊落後的企業經營模式。

第四,我國有關商品房預售的法律制度仍不夠完善。儘管在十年前我國就公佈和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開放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但是,作為商品房預售及其市場規範化管理的一項法律制度來講,顯然存在不少缺陷。尤其是最近幾年商品房預售市場發展出現的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更凸顯了市場經濟發展變化的超前性與法律法規的滯後性。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拯救實體經濟的必由之路

實際上,早在2012年,關於是否應該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討論就開始在網上發酵,並見諸報端。當時就有專家認為,正是房地產開發的高槓杆導致開發商的高負債激進戰略,推高地價和房價。開發商將只在圖紙上存在的房子拿出來賣,助長了投機資金的湧入,致使房價居高不下。

可以這麼理解,在沒有預售制度的情況下,房產行業屬於製造業的“實體經濟”;正是有了預售制度,房地業才成為金融屬性的“虛擬經濟”。在我國當前經濟整體“脫實入虛”的大背景,壯士斷腕,儘早取消或大幅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抑制房價投機,化解金融風險,推動社會資源向實體經濟領域配置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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