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拯救实体经济的必由之路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拯救实体经济的必由之路

9月21日,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广东省房地产协会于当天向各副会长单位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住建厅拟订的相关材料提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导致工程烂尾、违法违规销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积管理职能难以厘清、不平衡发展和低效率竞争等风险,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通知》称,为了解决预售所带来的管理风险、消费风险、社会风险、金融风险,建议在当前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窗口期”,对预售制进行改革,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

当前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创始人”为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这一制度随后由香港传入内地,并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随后《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随后这一新房销售方式被广泛运用。

当前制度下,开发商只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最后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管有没有盖房子,都可以对外“销售图纸”。

而购房者分两种,即全款支付和按揭支付,签订与房管局联机备案的购房合同,全款用户直接付款,按揭用户支付首付款,同期开发商代收的还有维修基金、印花税。通常取得预售证到实际交房需要2.5年左右的周期,在此期间,按揭用户需要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通常在签订购房合同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始偿还房贷。

在偿还房贷2.5年左右的时候,在开发商没跑路、资金没断裂、项目没烂尾的情况下,开始交房,购房者终于看到了自己2.5年前购买的一个开发商图纸中自己的房子。拒统计,至少50%以上的购房者,对看到的实际交付的房子是不满意的,而此时已经偿还了两年多的房贷,已经支付了一笔不小的首付款给开发商,房价也已经上涨,购房者能只能忍气吞声咽下去。

实事求是来讲,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房地产行业能够快速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和纠纷不仅让购买者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有些矛盾和纠纷还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让政府部门疲于应对。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拯救实体经济的必由之路

整体来看,商品房预售制度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首先是交易不对等。我国实行的期房销售制度,住房还处在建设过程中,购房者就支付了全部的房价款,并承担了未来全部的风险。当建成的现房与协议、广告和口头承诺出现差异时,往往是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被迫接受不符合需求的住房或者承担毁约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以期房销售的名义,实现了现房销售的实质,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了社会。购房者支付了全部的房价款,承担了开发的全部风险;开发商占用了购房者的资金,实现了“空手套白狼”的经营模式,而且是购房者承担了资金利息;同时还可能通过住房按揭把开发风险转嫁到银行。

其次是销售不规范。住房是非标准化产品,由于位置空间不同,每一套住房都是不同质的。购房者未验货就支付了全部房款或由银行代付了全部房款,这是一种不规范的交易方式。再加之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在发育阶段,法律法规、管理机制和管理功能不健全,房地产交易市场缺乏有效的规范。这种不规范的交易方式为不规范销售、违法违规销售提供了可乘之机。我国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着虚假广告、定金圈套、合同欺诈、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会所改变用途、延期办证,得房率、绿化率、容积率与实际不符,将已抵押的期房销售、将已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用假按揭骗贷等种种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并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

第三,造成不平等竞争和低效率竞争。期房销售制度降低了房地产业的门槛,开发商的实力、品牌、技术、战略都不十分重要,只要具备搞定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权势人物的能力,能够获得廉价土地资源和低成本的银行贷款,就意味着项目的成功。结果房地产业聚集着大量的中小房地产商,一些极差的房地产公司也活得很好,而具有实力、品牌、技术、管理的企业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产业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反而造成了特殊落后的企业经营模式。

第四,我国有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制度仍不够完善。尽管在十年前我国就公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放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作为商品房预售及其市场规范化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来讲,显然存在不少缺陷。尤其是最近几年商品房预售市场发展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更凸显了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超前性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拯救实体经济的必由之路

实际上,早在2012年,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讨论就开始在网上发酵,并见诸报端。当时就有专家认为,正是房地产开发的高杠杆导致开发商的高负债激进战略,推高地价和房价。开发商将只在图纸上存在的房子拿出来卖,助长了投机资金的涌入,致使房价居高不下。

可以这么理解,在没有预售制度的情况下,房产行业属于制造业的“实体经济”;正是有了预售制度,房地业才成为金融属性的“虚拟经济”。在我国当前经济整体“脱实入虚”的大背景,壮士断腕,尽早取消或大幅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抑制房价投机,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社会资源向实体经济领域配置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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