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银行行长赌球,引发的亿元骗局

广东惠州一名银行行长因沉湎于赌球,两年输掉上千万赌资。为挽回败局,这名行长许诺高额利息或投资回报,编造过桥、投资项目需要巨额资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向自己的三名客户疯狂借款3.18亿余元,最后导致三名客户1.77亿元血本无归。

好心帮忙借巨款遭“甩锅”

孙其亮为了生意周转经常需要和银行打交道,一来二去,孙其亮跟方少壮早已成了朋友。

2010年11月中下旬,方少壮来到孙其亮办公室,提出要借几千万的钱款。方少壮说借这笔钱暂时周转一下,一两个月就还,借款利息按4分算。孙其亮当时没这么多钱,但由于两人交情比较深,就决定帮方少壮想办法跟其他人借。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帮反而遭到了“甩锅”,最终只能自掏腰包帮方少壮还了这笔钱。

孙其亮有个做生意的好朋友周志成,孙其亮知道周志成当时能够满足方少壮的借款需求,于是就动员周志成借钱给方少壮。为了促成交易,孙其亮花了不少功夫美言:“方少壮是我的朋友,他是惠州交通银行的行长,有经济头脑,懂得运作生意,因他已经答应了借钱给惠州侨兴集团,但银行银根紧缩,现在难办。他本打算向我借钱,愿意给4分钱的借款利息,但我这里资金不足。”

周志成看到利息这么高,又是帮孙其亮的朋友,就表示同意借款。但他风险意识很强,对孙其亮说,“钱可以借,但是我不认识方少壮,你要做担保,借出去的钱利息一人一半。到时候借出去的钱如果收不回来,我就找你要。”

孙其亮比较信任方少壮,决定帮方少壮担保促成借款。于是孙、周二人当即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利息分成及担保事宜。后来,周志成陆续征集到7500万元,分三次转账给方少壮,方收款后在借款借据上签名确认。

2011年12月,方少壮因无法归还欠款而逃匿。周志成找孙其亮要回借给方少壮的借款。孙其亮只好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把借给方少壮的7500万元连同利息共计8050万元还给了周志成。就这样,孙其亮出于好心帮方少壮借钱,最终却因方少壮的失踪而落了个代人受过,替人还钱的结局。

不仅如此,孙其亮本人借给方少壮的2300万元最终也缩水一半。2011年9月27日,时任招商银行副行长的方少壮叫孙其亮到自己办公室,对他说:“惠东吉隆鞋厂在我们银行申请一笔贷款,银行要到10月8日才能放贷,但鞋厂又急用这笔钱。能否把你在招商银行的2300万元存款借给他们厂,等到10月8日上班后这笔贷款放出来,就马上还给你。”

孙其亮当时考虑了一下,因为之前方少壮屡次爽约,孙其亮怕有风险,就没有同意。两天后,方少壮在其办公室给孙其亮看惠东吉隆鞋厂银行贷款的审批放款单,说贷款已经批了,10月8日就放款,但孙其亮还是不同意借款。这时招商银行行长赵鸣来到方少壮办公室,对孙其亮说:“借款给他,到10月8日鞋厂这笔贷款出来就还给你。”孙其亮见行长开口了,感觉得罪不起,便同意借款,也没提利息的事。

然而这笔借款,孙其亮最终也只收回1157万余元,方少壮只还了100万元现金,余款用三套房产拆抵。这样,连同帮方少壮归还的8050元,孙其亮在方少壮身上共亏损了8640余万元。

救急的1600余万预支工程款打水漂

2010年,方少壮以做过桥生意为由向邓亚东借款,并说按4分利息给邓亚东。之前邓亚东曾陆续借了几次款给方少壮,他都及时归还了本金和利息。由于借款时间不长,且方少壮很守信用,这次邓亚东把预支工程款借给了方少壮。

2010年8月的一天,方少壮打电话给邓亚东,说有生意介绍,让邓亚东到他办公室,他说:“现在有件事想叫你帮帮忙,我妻子在惠州百信佳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有股份,我堂弟方泽成在惠州百信佳置业有限公司也有股份,现在百信佳公司要在惠州红花湖买地皮和TCL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大约有13万平方米,这个项目利润很可观,但是现在资金紧缺,你要是信得过我,就先借1000万元给我,期限大概两个月,一样会按4分钱利息计算的。”

由于两人之前做“过桥生意”时,方少壮都能按时支付借款本息,邓亚东对方少壮比较信任。这次提出借1000万用于缓解百信佳公司的资金紧张问题,再说是用来救急的,借的时间也不长,邓亚东感觉问题不大。因为邓也是做建筑这行的,对百信佳公司有所了解,知道这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加之方少壮说他妻子和堂弟都有股份,就更加坚信这个项目没有问题。于是,邓回答说:“既然你这样说,我就借1000万元给你,但你一定要保证资金安全,因为这是我多年才积累下来的血汗钱。”

方少壮说:“兄弟,你放心,我有那么多家产,多家公司都有股份,资金百分百安全,利息也会准时支付的。”后来双方还商定之前方少壮欠邓亚东的50万元利息也作为这次借款的本金。就这样,邓亚东按照方少壮的要求,从其个人账户将950万元转到方少壮堂弟方泽成账户。

开始的时候,方少壮信守承诺,每月都会及时支付利息40万元。11月3日上午,方少壮以同样的理由向邓亚东借款1000万元,并写了借条给邓亚东。12月时,第一笔借款到期,邓亚东多次打电话向方少壮追款,但方每次都以跟百信佳购地的事还没有搞好为由推托。

12月底,邓亚东考虑到方少壮向其借款的数额巨大,为了安全起见,防止到时口说无凭,就向方少壮索要借条。次年1月,方少壮向邓亚东出具借条,称“总收到邓亚东同志划款1300万元。”邓亚东拿到借条后返回淡水,在路上,方少壮又打电话给邓亚东,说要多借500万元。回到淡水后邓亚东查了账户只有456万元,就打电话给方少壮,称没有那么多钱。方少壮说没问题,有多少是多少,并让邓亚东将钱转到方泽成的个人账户上,同时表示上述三笔借款他会从2月按总利息96万元支付给邓亚东。邓亚东同意了,用其个人交通银行账户转给方少壮456万元。

12月9日下午,邓亚东打电话给方少壮,被提示电话关机。邓亚东感觉不妙,遂赶到方泽成装修公司,但方泽成已经三天没有上班了。之后邓亚东通过多方联系,得知方少壮全家竟集体失联。

这样,方少壮向邓亚东共借款2406万元,邓亚东收到利息790.6万元,在不考虑支付利息的情况下,邓亚东借出去的1615.4万元最终打了水漂,而这些钱都是邓亚东承包工程的预支工程款。

贪图高息借钱投资巨亏上亿

1994年的时候,惠州富鑫荣投资公司老总蒋艳泓因造房子认识做建筑生意的邓亚东,两人后来成为好朋友。2009年8月,经邓亚东介绍,蒋艳泓认识了时为惠州交通银行麦地支行行长的方少壮。蒋艳泓做梦也没有想到,认识方少壮后的短短几年会给自己带来上亿元的投资损失。

两人认识后,蒋艳泓主动问方少壮,能否介绍银行过桥生意,后来方少壮介绍了几笔过桥生意给蒋艳泓做,每一笔到期都能够连本带息偿还给蒋艳泓。

2010年下半年,方少壮因赌球及前往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这笔债务,他就以做生意为名开始向蒋艳泓等借钱。

方少壮敏锐地感觉到蒋艳泓是个资金大户,于是就重点盯上了她,三番五次地找各种理由向她借巨额资金。而方少壮许诺月息4分的高额利息回报,也大大调动了蒋艳泓的投资积极性。

两人从2009年8月开始合作,刚开始的时候,蒋艳泓借钱给方少壮,主要用于做过桥生意。方少壮说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不方便以自己账户做过桥生意,只能以其弟弟方泽成的名义来做,于是,蒋艳泓便按其要求将款项打到了方泽成的账户上。

由于双方比较熟悉和信任,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4分。方少壮每次都能信守承诺,按期还本付息。方少壮的诚信给蒋艳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双方合作的频率和额度进一步加大。

2010年11月初的一天,方少壮打电话给蒋艳泓,说他现在有一笔4000万元的过桥生意要做,问其是否有兴趣,并约其到办公室洽谈。见面后,方少壮拿出一份到其银行贷款的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给蒋艳泓看,说现在有客户急需要4000万元。蒋艳泓看了客户申请贷款的资料后,觉得这笔生意有得做,就答应了。但蒋艳泓当时没这么多钱,就以3分利息向他人借款4000万元汇给方少壮。

一个月后,方少壮对蒋艳泓说,其客户在惠城区经营统将电子公司,现在农业银行的贷款已到期需要偿还,待偿还后拿出抵押物又可以到交通银行贷款,但是公司还差3500万元。于是方少壮再次向蒋艳泓借3500万元。

在前两次借款过程中,方少壮多次在蒋艳泓面前提及准备成立一家集团公司,需要申请8个公司牌照,需要注册资金6000万元。方少壮当时说这些其实是为日后再次向蒋艳泓提出更大的借款埋伏笔。果然,次年2月,方少壮就以此为由头提出向蒋艳泓借款6000万元。不过这次,方少壮主动要求蒋艳泓放弃利息,称一个月后就会将本金还给她,并承诺待开发完成将给予其丰厚的回报。

这一次,蒋艳泓也同意借了。一个月后,方少壮打电话给蒋艳泓说因注册公司还差2500万元,提出向其借钱,否则无法与大客户合作。由于之前的6000万没约定利息,蒋艳泓惦记的是公司注册成功后方少壮承诺给自己的丰厚回报。如果公司不能如期成立,回报就会落空,蒋艳泓担心这样会导致之前借出6000万元前功尽弃,只得同意再借2500万元给方少壮。当时蒋艳泓没这么多钱,于是便承诺3分利息作为回报,分别向两个朋友借来资金转借给方少壮。

2011年3月,方少壮对蒋艳泓说需要拉侨兴集团到交通银行存款,让其借5000万元给侨兴集团做业绩。蒋艳泓于是再次承诺3分利息作为回报,向他人借款4000余万元转借给方少壮。

就这样,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蒋艳泓竟一口气借给方少壮2.1亿元,而其中的大头是蒋艳泓以3分利息从别人那借来的。本以为这些钱投资给方少壮可以赚取更大的利润,但结果却大大出乎蒋艳泓的意料。

为了取得蒋艳泓信任,方少壮每月都能足额支付利息。尽管如此,毕竟额度这么大,蒋艳泓还是有些担心。2011年8月的一天,蒋艳泓到惠州找方少壮,说出自己的心思。方少壮安慰其不用担心,便叫方泽成开车送蒋艳泓回淡水,在路上,方泽成对蒋艳泓说:“你借出的钱都是经我转借给那些有实力的人,而且还都是以我本人的名义借钱给他们的,你不用担心。”但到了11月,方少壮开始拖欠利息。蒋艳泓见势不妙,不断向其催要。直到12月9日,当蒋艳泓再次联系方少壮和方泽成时,两人手机均已关机,蒋艳泓意识到可能被骗了,于是报警。

就这样,几年间方少壮共向蒋艳泓借款2.8亿余元,收到还款1.8亿余元,在不考虑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尚欠借款1亿余元。

银行行长巨额诈骗被判无期

2011年12月15日,蒋艳泓到惠州市惠阳区经侦大队报案称,在2010年11月5日至2011年3月30日期间,被方少壮借款2.1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15日,惠州市惠阳公安分局对方少壮涉嫌特大诈骗案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2015年10月28日下午16时许,重庆市开县公安局民警在开县文峰街道双河店社区附近将方少壮抓获。

方少壮称其所说的做生意需要钱都是编造的,事实上他并没有做生意,也没有把借来的钱用于做生意,只是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方少壮称用骗来的钱偿还赌债大约2000万元,其余主要用于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

2015年12月3日,方少壮被逮捕,后被移送起诉。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方少壮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责令被告人方少壮返还违法所得人民币177438147.00元给被害人。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方少壮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方少壮在交通银行惠州市麦地支行工作期间,与被害人蒋艳泓、邓亚东、孙其亮多次发生借贷等经济往来。2010年间,方少壮因赌博欠下债务,为归还债务,方少壮虚构了经营银行过桥业务、对外投资等生意需要资金的理由,分别向蒋艳泓、邓亚东、孙其亮借款,并将部分借款用于归还之前欠款的本金和利息。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间,方少壮向上述三人借款共计人民币33206万元,实际收到借款31856万元,支付利息和本金共计人民币141121853元,尚欠人民币177438147元。

法院认为,上诉人方少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方少壮所提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意见,不予采纳。2018年1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4月8日,该院对外公布了本案审理经过。

(除方少壮外,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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