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长治市城区撤销王翠红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10月10日下午,长治市城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人事」长治市城区撤销王翠红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长治市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职名单

(2018年10月10日长治市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撤销:王翠红同志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来源:长治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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