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警:明年4月30日前仍可为既有电动车上牌,市民不必近期“扎堆儿”办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才可上路。昨日(10月10日),新京报曾报道《新规实施在即 电动车扎堆上牌》,调查发现,国庆长假过后,已经有不少市民“扎堆儿”前往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登记站为电动自行车上牌,在部分登记站领牌甚至需要排队数小时。

今天(10月11日)下午,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提示信息称,既有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一直持续到2019年4月30日,市民这几天不必“扎堆儿”办理。对于市民关心的“超标车如何办理临时标识”等一系列问题,北京交警表示,近期将马上发布通告,公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间登记和管理办法,以及申领办理流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