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穩定書記員隊伍長效機制的建議

建立稳定书记员队伍长效机制的建议

人民法院書記員的法定地位和法定職責十分明確具體。人民法院書記員是指依法在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中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機關審判的其他事項的審判業務輔助人員。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設書記員,擔任審判庭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其他事項。”這些規定,對人民法院書記員的概念、工作職責及其法律地位作了高度概括。根據這一規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是國家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國家審判機關——人民法院中專門以擔任審判庭記錄工作為主要職責並協助法官辦理有關審判的其他事項的工作人員。他像法院院長、庭長、審判員、法警等人員一樣是法院人員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書記員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是由法律加以規定的。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十條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也都具體明確了書記員的地位和任務。根據這些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具有“書記員”的法定職務,依法參與辦案工作的全部過程,履行法定職責、完成法定任務,從而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作用。所以,作為法院內部的一種專業人員,書記員在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

書記員的作用十分重要。書記員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是由書記員的工作任務所決定的。從立案到結案,書記員在整個訴訟環節起到了輔助與協助的作用,並通過記錄整理,讓程序公正從無形化作有形資料得以體現出來。一個老練的書記員在庭審中會推著法官向前走,一個不成熟的書記員會在庭審中磕磕絆絆,一頭霧水找不到重點,記錄偏差更會影響到判決公正。在一個審判團隊中,法官助理的缺失會讓法官的工作量明顯加大,書記員的缺失則讓整個審判流程陷於癱瘓。培養一個法官不易,培養一個合格的書記員也絕非易事,書記員需要具備很強的綜合能力。書記員的工作是人民法院業務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審判工作的水平。

人民法院現行書記員制度運行中的弊端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於2003年10月20日下發了《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明確提出了對書記員要進行單獨序列管理,並在穩定現有書記員隊伍的基礎上對新招收的書記員試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從此,合同制書記員大量進入中基層人民法院工作,並承擔起大量諸如送達、庭審記錄、訂卷歸檔等司法事務性工作。但由於合同制書記員基於無行政編制的身份限制與基於合同制管理的期限限制,其制度上、運行上、管理上的弊端從逐步顯現到愈演愈烈。員額法官制度推行以來,員額法官裁判案件更加離不開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協作配合。隨著案件量的不斷攀升,需要有足夠的書記員承擔大量的審判輔助事務,以維持審判執行工作開展,但因為尚未建立起穩定書記員隊伍的長效機制,案件量攀升這一情況又再次加劇了書記員隊伍建設的固有弊端。

一是思想不穩定、人員流動性大, “常來常走”無論是在編的、還是臨時聘用的書記員,均把目前的書記員工作當作短暫的過渡,而非自己一生的事業來熱愛。很多書記員將這份工作當作一個過渡,邊工作邊參加其他考試,一旦考過,立即辭職。這樣法院年年招聘書記員,法官年年培養書記員,審判年年缺書記員。更有甚者,某基層法院招錄一批書記員,在崗前培訓中就走了2人。像這樣雖屬少數極端現象,但也足以引起警惕。二是作為實質上的臨時聘用人員,他們待遇較低,缺乏歸屬感。這部分人員工資待遇偏低,活卻幹得不少,不能享有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又缺少相應的激勵機制,導致他們缺乏上進心,很難形成主人翁意識,工作積極性不高。三是難以招進並留住高素質書記員。有前述兩個問題的存在,有歷次招錄現實的教訓,目前一些基層法院已基本不再奢望招錄到高素質書記員,能招滿指標即算成功了。

國家審判機關竟然招不來人、留不住人,無奈堅守者則待遇低微、熱情不高、成長緩慢、反而心寄他方,等等,這與依法治國進程不符、與審判機關憲法地位不符、與審判機關(作為一支重要國家機關)通過裁判案件日益廣泛零距離接觸廣大當事人、社會方方面面應體現的形象和作用不符、與現有國力不符,等等。

究其根源,套用流行的說法就是:不外乎“錢給少了,心受委屈了”,或者“現實與期望嚴重不符”。再結合目前法院書記員實際情況進一步篩選,就基本只有“錢給少了”這一個原因啦。因此實際提高書記員待遇乃是解決問題之根本所在。具體建議如下:

一是領導重視。法院系統各級領導尤其是高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到法院書記員業務工作和書記員隊伍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存在問題的嚴重性以及解決問題的緊迫性,然後加以專項解決。

二是建立書記員終身制。書記員終身制指書記員在任職期間,只承擔書記員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承擔應由法官完成的工作或者晉升為法官。 應參照醫院護士模式進行職業分類管理,在書記員序列提升職務、提升待遇。

三是改革現行的書記員人事編制制度,建立專門的事業編制的書記員隊伍。事業編制的書記員可以通過公開招錄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在聘任制書記員中擇優錄取轉為事業編制,通過這兩種方式逐步建立起一支專業化的書記員隊伍。正式的編制比之於聘任制多了安定感,有利於留住人才,鑽研相關業務,穩定書記員這一職業隊伍。

建立稳定书记员队伍长效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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