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否能繼承土地?是否能享受土地補貼政策?

案例:父母和王某先後以農業、非農業戶口承包土地,根據過去的土地承包政策,2001年雖然王某因為工作原因戶口轉到省外,土地承包一直沒有撤除,包括祖父留給王某的地,一直由王某繼承,現在的政策土地承包使用權延續30年不變,目前父母都去世,現在王某是外地非農業戶口,去年土地確權,說是外地戶口不給確權,王的問題是:1、從祖父到父母和王某的地一直保留,王某能否繼承上輩和王某的土地承包權益?現在國家是不是要撤回土地承包權益?2、王某能否享受土地補貼政策?

王某是否能繼承土地?是否能享受土地補貼政策?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如果承包期內,出現承包戶家庭中某個或某些成員死亡的,其土地由現有家庭成員繼續經營,因此如果您的祖父和父母在土地承包期內去世,您作為家庭成員可以繼續經營。另外,按照2014年國務院關於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的精神,農民遷出了農村,原先在所在村的土地仍然會得到確權登記頒證,權益可以得到保障。所以若您在2014年以前,沒有把在農村的耕地按照有關規定退還到村集體,就可以享受現有的農村土地確權頒證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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