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期:網際網路與區塊鏈

2018年10月13日,幣民日報第276期。

昨天我發了一個幣乎微文。

“互聯網的第一應用是玩遊戲,從盛大到騰訊;區塊鏈的第一應用是玩錢,從比特幣到以太坊(代幣)。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互聯網負責把人連接起來,區塊鏈負責把價值連接起來。”

繼續開腦洞,對比一下區塊鏈與互聯網。

一、互聯網三步走

胡楊與蒹葭:互聯網的發展分為三步走,第一步把計算機連接起來,形成可自由流通的信息。第二步網絡效應,越多的人使用互聯網,價值越大。第三步,出現一個龐大且專業的配套系統。互聯網不可能直接把快遞送到你手裡,需要一個線下配套系統。同樣的道理,區塊鏈的三步走,第一步產生價值,已經出現了。第二步正在走。

二、區塊鏈的第一應用不是社交軟件嗎,怎麼變成遊戲了

遊戲是本質是社交,圖形化、興趣化社交,甚至是打造一個新世界的社交。所以騰訊這個做社交軟件的老大才要一頭扎進遊戲,因為丟掉遊戲,就丟掉了未來。

遊戲本是社交的子集,但是這個子集異常強大。就像比特幣也是區塊鏈的子集,但是這個子集也是異常強大。它們都有與“老媽”分庭抗禮的資本。甚至部分比特幣狂熱分子根本不承認區塊鏈是比特幣的“老媽”,他們認為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兒子”。

三、傳統互聯網是信息互聯網,區塊鏈是價值互聯網

這個觀點出現很久了,但是一種缺乏詳細的解釋。比如有人會問:“難道互聯網沒有把價值連接起來嗎?”

我覺得沒有必要去解釋太多,大家思考一下這二個問題就行。

1、在比特幣出現前,互聯網有自己的貨幣嗎?

沒有。微信和支付寶中流通的電子貨幣那只是法幣的在互聯網中映射,不是屬於互聯網的貨幣。正如清風所說的,互聯網數字幣是互聯網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2000年互聯網泡沫就是因為法幣對互聯網價值填充及抽離式的投機從而產生的互聯網泡沫破裂,互聯網經濟體系沒有自身的價值計價一般等價物——貨幣,就很難在經濟活動中穩定發展,就沒有自身的價值積累,容易被法幣抽離,可見現實貨幣的網絡數字化滿足不了互聯網經濟體發展要求。

眾所周知貨幣是被用作物物交換經濟活動中的一種交換媒介——一般等價物,是人類經濟活動中的必然產物,而互聯網本身就是程序和數字的化身,數字又作為價值計算的一種算術, 互聯網數字幣是互聯網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2、我們通過互聯網炒股,但股票真的存在於互聯網中嗎?

互聯網出現前,股民是通過肉身或者電話炒股的。互聯網出現後,股民用電腦和手機炒股。但實際上,股票並不存在於互聯網中,我們炒的只是股票在互聯網上的映射。

如果把比特幣看作是比特幣系統的股票,我們會驚奇的發現,這個股票本身就是存在於互聯網的。

所以有人說,比特幣實現貨幣自由,區塊鏈實現股權自由。

可能有人會說:“我不需要貨幣自由,法幣挺好;我不需要股權自由,我不知道拿來幹嘛;我不需要時間自由,忙起來更充實;我不需要財富自由,窮了這麼久習慣了。”

沒有嘗試過自由的滋味,永遠不知道自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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