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必须知道的知识——“禁养区”

来硕律师专业讲解

养殖户必须知道的知识——“禁养区”

首先,你应该了解什么是禁养区?

我国将养殖区分为了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

禁养区就是禁止建设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的区域,即禁止建设达到各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养殖规模以上的养殖区域,规模养殖标准为请参照各省规定,对于规模以下的养殖户来说,不是禁止其养殖行为,而是指导其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11月15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由环保部、农业部制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禁养区应该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这些禁养区在划定后5年内不作调整,需调整的应根据指南展开工作。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那么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到底有没有补偿?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从立法目的、政府职责、监管体制、禁养区、限养区、养猪场建设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排污要求以及拆迁补偿等各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为加强对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条例第10条、第11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等限制养殖区域。

为尽量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条例第12条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同时授权环保部商农业部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和规模。

针对养殖场比较关心的拆迁补偿问题,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限制养殖区域,或者因畜禽散养密集区域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地方政府打着“环保”的旗号来进行养殖场的“免费”征收,此等好事实在是不能直视。

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基本的判断,基于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是拆迁是否合理的标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