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高校|海南大學|教輔人員招聘:31名

211 高校|海南大學|教輔人員招聘:31名

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31名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公告

因工作需要,學校面向境內外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共計31名。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拔的原則。

3.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信息表

211 高校|海南大學|教輔人員招聘:31名

注:因學校要求輔導員入住學生宿舍,根據工作需要,輔導員1、2崗位按性別分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思想品德良好,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情況及不良行為記錄;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在職人員,須徵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迴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崗位條件

1.輔導員1、輔導員2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獲得碩士學位,且第一學歷為通過高考(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下同)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並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大學期間曾擔任以下主要學生職務之一,並在報名時間截止前任滿一學年(具有境外學歷學位則本條不作要求):

①曾任校院(系)團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出具證明。

②曾任校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願者協會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學工處(部)或研究生處(部/院)出具證明。

③曾擔任高校學生兼職輔導員,須由學校學工處(部)出具證明。

④曾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須由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

⑤曾擔任班長、班級團支部書記職務,須由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

注:院(系)指高等院校中的二級單位。

(3)年齡≤30歲(即1987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2.輔導員3崗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碩士學位,且第一學歷為通過高考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並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2年以上本科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須提交工作經歷證明和勞動合同(證明須由學校人事部門出具,在編工作經歷無須提交勞動合同)。

(3)年齡≤40歲(即1977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

3.輔導員4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獲得碩士學位,且第一學歷為通過高考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並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大學期間曾擔任以下主要學生職務之一,並在報名時間截止前任滿一學年(具有境外學歷學位則本條不作要求):

①曾任校院(系)團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出具證明。

②曾任校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願者協會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學工處(部)或研究生處(部/院)出具證明。

③曾擔任高校學生兼職輔導員,須由學校學工處(部)出具證明。

④曾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須由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

⑤曾擔任班長、班級團支部書記職務,須由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

注:院(系)指高等院校中的二級單位。

(3)通過英語專業四級或俄語專業四級(具有境外學歷學位則本條不作要求)。

(4)崗位專業要求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5)年齡≤30歲(即1987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4.輔導員5崗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獲得碩士學位,且第一學歷為通過高考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並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大學期間曾擔任以下主要學生職務之一,並在報名時間截止前任滿一學年(具有境外學歷學位則本條不作要求):

①曾任校院(系)團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出具證明。

②曾任校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願者協會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學工處(部)或研究生處(部/院)出具證明。

③曾擔任高校學生兼職輔導員,須由學校學工處(部)出具證明。

④曾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須由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

⑤曾擔任班長、班級團支部書記職務,須由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

注:院(系)指高等院校中的二級單位。

(3)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或大學英語六級≥425分。

(4)本科須在境內高校就讀,且本碩期間須在以英語為國語(或官方語言、通用語言)的國家(或地區)的高校有連續一學年以上交流學習或留學經歷。

(5)崗位專業要求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6)年齡≤30歲(即1987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5.心理學專業教師崗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獲得碩士學位,且第一學歷為通過高考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並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2)本碩均須為應用心理學或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方向。

(3)年齡≤30歲(即1987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四、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

2.享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輔導員1、2以及心理學專業教師崗位的具體崗位及工作地點,錄用後由學校統一調配;輔導員3崗位工作地點在儋州校區;輔導員4崗位為國際文化交流學院輔導員;輔導員5崗位為國際旅遊學院輔導員。

五、招聘的具體程序和時間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分別在以下規定時間內按報名要求先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再進行現場報名,電子郵件報名與現場報名缺一則報名無效。(可委託他人現場報名並提交材料)

1.電子郵件報名及要求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18︰00(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

(2)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3)電子郵件報名需提交以下電子材料:

①《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表》(附件1)

②《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信息一覽表》(附件2)

(4)報名要求:

①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學校可取消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

②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表》和《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信息一覽表》;

③報名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須按“應聘崗位+姓名+最高學歷院校+高校人才網”的格式書寫,格式不規範的郵件可視為無效郵件;郵件發送成功後會有報名郵箱的自動回覆,未收到自動回覆者,須來電確認。

2.現場報名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日-25日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人事處人才引進辦公室(行政辦公樓413)

聯繫人:姚老師;聯繫電話:0898-66271136。

(3)現場報名需提交的紙質材料及其要求:

①《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表》(本人簽名,複印件即可);

②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A4紙同一面上);

③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預備黨員證明覆印件,須參照模板格式開具(附件3)。

④崗位條件中要求的本科及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境外學歷須同時附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⑤輔導員1、輔導員2、輔導員4、輔導員5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學生幹部身份證明覆印件;輔導員3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與勞動合同複印件;學生幹部身份證明、工作經歷證明須根據崗位要求參照相應模板格式開具(附件4、5)。

⑥輔導員4、輔導員5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複印件;輔導員5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境外經歷證明覆印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

⑦心理學專業教師崗位,本碩如非“應用心理學”專業,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供由教務處出具的本科專業方向證明與成績單、研究生處(部/院)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專業方向證明與成績單的複印件。

⑧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證材料。

⑨紙質材料須按以上順序用訂書釘左側裝訂。

3.其他注意事項

(1)所有證書、證明材料只須提交複印件,考後均不退還。

(2)現場報名時僅收取材料,不進行資格審查,請應聘人員對照公告要求自行核查報名材料,按要求準備齊全並裝訂完整後再提交。

(3)應聘人員未按有關要求報名,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學校可取消其報考資格。

(4)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除取消其資格外,將通報其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5)招聘各環節均須憑身份證進場。

(二)資格審查

由資格審查小組在紀檢部門監督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並於2018年11月20日在海南大學的人才招聘網站(zhaopin.hainu.edu.cn)上公佈,同時公佈筆試地點與輔導員4、5崗位的外語水平測試時間地點,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每個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應聘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三)筆試與外語水平測試

1.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內容:輔導員各崗位為工作相關的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測試;心理學專業教師崗位為工作相關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筆試方式:閉卷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招聘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合格分數線,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2.外語水平測試(僅輔導員4、5崗位須進行此項測試)

測試時間:擬定於2018年11月24日,下午

測試內容:輔導員4、5崗位工作相關的外語專業技能。

測試方式:待定

外語水平測試結果按合格、不合格評定,不計入綜合成績。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面試。

3.在筆試成績合格(輔導員4、5崗位須同時外語水平測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數與各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參考合格人數確定。筆試與輔導員4、5崗位的外語水平測試結果將於考後三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上公佈,同時公佈資格審查複審、心理測評及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四)資格審查複審與心理測評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紙質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審查,並通知參加心理測評。參加面試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供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複審與心理測評(心理學專業教師崗位面試人選不用參加心理測評)。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複審與心理測評、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複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學校可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

審查時間:擬定於2018年11月30日,15︰00-18︰00

審查地點:海南大學海甸校區行政辦公樓413

心理測評時間:擬定於2018年11月30日,下午

(五)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於2018年12月1日

面試內容:主要考核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考官為7人,由單位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面試考官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副處級及以上職務。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於考後三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佈,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六)考核、體檢

在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最後一名出現多人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作為第二排名依據。由學校組織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出來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複查,併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複查結果為準。

(七)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及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人員,並在海南大學人才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後,學校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通知辦理報到相關手續,並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遞補說明

招聘過程中,若出現面試人選因不按要求進行資格複審與心理測評或資格複審不通過、考核人選因考核或體檢不通過、擬聘人選因特殊原因未能報到的情況,空缺的名額,可從本次招聘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規定的成績排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按規定程序進入招聘的後續環節,最後報省人社廳核准。

附件:

1.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表

2.海南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與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信息一覽表

3.黨員證明模板

4.學生幹部任職證明模板

5.工作經歷證明模板

查看下載: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fudaoyuan/20180928/329897.html


海南大學

2018年9月27日

211 高校|海南大學|教輔人員招聘: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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