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4天,在南康開車、騎車有新規定!市里剛發布

還有4天

《贛州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管理規定》

正式實施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

再過4天,在南康開車、騎車有新規定!市裡剛發佈

8月24日9時,貫徹實施《贛州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佈會在市政中心會議中心2號會議室召開,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仲先東介紹出臺《規定》相關情況,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寧群,市委610辦主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朱雄武等答記者問。

《規定》是贛州市第一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綜合性法規,也是贛州獲得地方立法權後製定的第二部實體性法規。《規定》結合了贛州實際和城市道路交通狀況,解決了以往工作上遇到的諸多難題,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針對性,是交通管理、法制建設領域的一件大事。

群眾最關心還是《規定》裡的乾貨

具體將怎樣影響生活和出行?

今天對其細節進行一一解讀。

1不符合國標電動車過渡問題

1.懸掛臨時通行標誌方可上道路行駛。

明確規定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必須懸掛臨時通行標誌方可上道路行駛。該類車輛所有人必須持相關證件到住所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通行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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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臨時通行標誌集中10個月時間。

我市辦理臨時通行標誌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2019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臨時通行標誌。

3.過渡期限為停止備案後4年半時間。

臨時通行標誌的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後,該類車不得上道路行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沒有合法上路權,有序引導其自然淘汰既是國家規定,也是城市管理的必然趨勢。

2提倡積極購買保險

眾所周知,由於電動車自行車沒有保險,發生事故後因賠償事宜常引發矛盾糾紛,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為充分體現“安全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積極倡導和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人身傷害險和財產損失險,目的就是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能夠有一定的資金來支付可能造成的損失,為車主人身財產安全提供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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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時通行標誌與“平安卡”的區別

當然有區別。辦理的部門不一樣,作用也不一樣。“平安卡”是為了加強治安管理、打擊犯罪、保護車主的私有財產,而臨時通行標誌是保障車輛駕駛人道路臨時通行權。辦理臨時通行標誌是強制性原則,即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必須辦理臨時通行標誌,而“平安卡”車主可自主選擇辦理。

儘管二者有本質區別,但懸掛臨時通行標誌與懸掛防盜號牌並不矛盾,群眾在辦理好臨時通行標誌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考慮是否加裝“平安卡”防盜號牌。

4《規定》對渣土車的管理

渣土車俗稱“霸王車”,往往存在闖紅燈、超速超載、闖禁行路段、號牌不清等問題,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給城市交通管理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規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市的實際情況,採取拾遺補缺的方式,對運輸渣土等物品的車輛在號牌、裝載要求、行駛速度、行駛路線和時間等方面進行了嚴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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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通行環境將更有序、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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