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狂扇學生耳光堪比「龍哥」之霸氣,教育局:自行協商解決!

為節省讀友流量,對該事件詳情不再贅述。開篇直接發問:被學生喊了聲外號,就怒髮衝冠狂扇學生耳光?這是學校副校長乾的還是街頭“龍哥”該乾的?事件發生後,家長找到該副校長的主管部門尋求支持,教育局卻是一副甩手掌櫃的姿態:自行協商解決!

副校長狂扇學生耳光堪比“龍哥”之霸氣,教育局:自行協商解決!

該事件發生以後,有的網友送給這個被打的學生一個“熊孩子”的稱號。這裡小編想說,一個12歲的男學生,正是調皮搗蛋的年齡階段,在私下裡喊老師或者副校長一聲外號,估計很多過來人應該能夠理解,只是這個學生不走運的是恰好被副校長聽見了。面對這種情況,聰明的人會裝作聽不見;一般的人會盯著學生看兩眼再離開;再不行給學生個道歉的機會也行。這些通常做法是一般人兒乾的,而該副校長是不屑於這樣做的,他直接把學生摁在地上狂抽耳光,真是堪比崑山“龍哥”的霸氣作風。

副校長狂扇學生耳光堪比“龍哥”之霸氣,教育局:自行協商解決!

當然,這樣的孩子需要家長的管教,這是毋容置疑的。如果是我們的孩子被這樣去打,他的心理上會不會形成陰影?即使周圍親眼目睹的學生們會不會心有餘悸?這個問題可以設身處地的去想象,以現在家長對於孩子的疼愛程度,聽到這個消息會是怎樣的感受?該事件發生後,被打學生的父親劉先生非常氣憤,立即找了這位副校長討厭說法。而他自稱只是打了兩三個耳光;當事學生說打了二三十個耳光;目擊學生說至少打了十幾個耳光。小編偏向打了十幾個耳光。

副校長狂扇學生耳光堪比“龍哥”之霸氣,教育局:自行協商解決!

也就是說,這個副校長還在撒謊!接下來,劉先生找到了教育局尋求支持,畢竟副校長的主管部門就是教育局。劉先生這麼做是給他留著餘地的,因為只是找了教育局而不是公安局,小編猜測劉先生是有苦衷的,不想把此事鬧大或許是因為孩子,畢竟自己的孩子才上初一,如果得罪了副校長可不是鬧著玩的。但是,教育局的答覆挺讓人寒心,一句“你們自行協商解決”就處理完畢,這時候劉先生才報了警。當然,此事曝光以後,當地教育局已經介入調查,這裡想問問是誰說的讓自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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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劉先生讓該副校長賠償2萬元的要求,這位副校長一副被訛詐的樣子嫌多,有的網友也認為太多了。小編的意見是並不算多,當然不得不說的是,被打學生需要治傷的話,估計花不了多少錢,這裡沒有考慮對孩子造成的心理傷害,小編說2萬不多就是這個原因。現在警方已經介入,在作出最終處罰以前,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還是可以達成和解意向的。這裡想說,小編建議劉先生不接受調解,畢竟給過對方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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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的規定,毆打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要加重處罰。如果進入法律程序,即使認定的毆打行為只有三個耳光,根據該條文需要作出的處罰是:行政拘留10到15日,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作出這樣的處罰,估計黨紀政紀處分也是免不了的,這個副校長還能當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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