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歷史上有哪些可怕的刑罰?

冷靜的帥鍋


現如今已經有了反酷刑公約,即

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1987年6月時生效。不過我們瞭解下還是可以的,大家都知道的什麼凌遲、五馬分屍、腰斬我就不說了,只說說大家都不怎麼知道的,但是絲毫不比那些酷刑差,反而是因為太殘酷而沒人用。

一:對待女性的酷刑(我知道大家都好奇這個,所以就先說)

1、吊Nai頭

就是用繩子綁住這兩個部位,將女犯人懸吊在空中,當然只能兩個腳尖著地,不然肯定承受不住。

2、飛機掛炸彈

這個名字一聽就是近代的,好像是歐洲人發明的,就是將女犯人手腳往背後綁在一起,吊在橫樑上,一直推動著她們的身體,你以為這就完事了,那還能算酷刑嗎?接著就是將兩個籮筐用繩子分別掛在女犯人的Nai頭,逐漸往籮筐里加磚塊,名字很形象。其中的痛苦只有試過的人才知道。

3、鋼絲捅尿道

看名字就知道了,也是歐洲人發明的,這種酸爽自己想一下都受不了。

4、刷洗陰溝

就是用特製的鐵刷子不斷刷女犯人的下體,然後再往裡面注入鹽水和辣椒水,類似的還有“火燒曹營”,就是用火烤女犯人下體。

5、生孩子

這個很多人一臉懵逼,看完你就知道了,生孩子的痛苦女性應該都知道,而這種酷刑就是利用生孩子的痛苦來懲罰女犯人,他們用特製的橡膠,將膠管未開口的一端抹上潤滑油,放入女犯人下體。然後快速打氣,待子宮內的膠管如皮球般膨脹起來之後,再慢慢地向外拉出。一般這樣操作下來女犯人大多已經昏死過去了。

二:名副其實的酷刑

1、梳洗

就是用鐵刷子將犯人身上的皮全部刷掉,接著再慢慢刷一層,就這樣和剝洋蔥一樣,他們一層一層的把犯人的皮肉刷下來,直到見到骨頭,一般沒見到骨頭犯人就已經失血過多身亡了。

2、抽腸

朱元璋就用過這酷刑對待犯人,就是將犯人的腸子從肛門抽出,有一下拉出來的,這樣犯人最多慘叫幾聲就死了,慢慢抽出來的就不一樣了,抽抽停停,很是折磨人。也有將腸子抽出一截綁在馬蹄上,一鞭子下去,腸子瞬間就被抽出,犯人還沒啥感覺。

3、過山龍

這個算不上酷刑,但是卻比酷刑還難受,就是將特製的錫管纏繞在犯人身上,再將開水灌進去,從另一端流出,期間開水不斷,視情況而定,也有說直接把人給蒸熟了的。

4、菹醢(zū hǎi)

很簡單,就是把人剁成肉醬,先是把身體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讓你親眼看見自己的肉被剁碎,據說最著名的暴君桀和紂經常用這種酷刑對待犯人。

5、木桶刑

就是將犯人放進只有一個只能露出頭部的木桶中,在犯人臉上塗滿蜂蜜,招來蚊蟲,也定時給他們吃飯,然而吃喝拉撒全在浴桶裡,尤其是夏天,他們的下身逐漸開始潰爛,裡面受著蛆蟲和蠕蟲蠶食他們的身體,直到痛苦而亡。

當然酷刑太多,就寫到這裡了,覺得新奇的就點個贊關注下吧!觀看更多精彩歷史知識。(圖片會引起不適,所以沒放請見諒)


羽評郡主


一想到刑罰可能就覺得老虎凳、辣椒水什麼的,但是這些個刑罰都太次了,今天小編特意整理了世界上一些極其殘忍的酷刑給大家瞭解一下。


1.人棍

人棍作為古代一種酷刑,其手法非常殘忍,切去人的四肢留下一個頭部,使人流血而死或者成為殘疾。現在也有很多團伙組織把小孩子雙手雙腳切掉然後叫他們去街上乞討要錢。


2.梳洗

最早是朱元璋發明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

3.懸吊刑

吊乳頭:專門對於女犯的刑罰,用細繩拴住兩個乳頭,將女犯懸吊在空中,僅僅讓腳尖著地。

吊半邊豬:將女犯一側手腳的拇指捆在一起懸吊起來,另一側側懸掛重物。

掉鴨子鳧水:用繩子將女犯雙腳捆住,頭朝下倒掛,不斷浸入水中,即將昏迷的時候再拉出水面。

倒掛金鐘:用繩子捆住女犯的一隻腳吊起來,然後將另一隻腳和雙手從背後捆綁在一起,使其身體倒懸於空中。


4.碎身刑

在古代,碎身刑是常用的刑罰之一,尤其是在用車輪刑的時候經常會撕碎人體。在輪盤轉動的時候,固定在地面的鐵刺就是刮下一條肉,來回幾次基本上也就被撕碎了。

5.碾刑

碾刑,顧名思義即將犯人用某種方式活活壓死的一種古代酷刑。可分為三大類:一是用重物壓死;二是從兩邊同時加碼慢慢壓死;三是帶有利器的東西扯爛。

6.劓刑

劓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始於秦朝,屬五刑內肉刑的一種,被處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漢文帝改為笞刑,而在隋朝便廢棄這一刑罰覺得對人是一種羞辱。

7.刺刑

刺刑是指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從嘴或胸部穿出。

8.繩刑

繩刑,一種殘酷的刑罰,是讓人坐在繩子上,其他人來回扯動繩子以傷害人的肉體。讓女犯坐在一條放有腐蝕性液體的繩子上,下體在繩子上反覆摩擦,相當痛苦。


9.碎頭機

碎頭機,中世紀西班牙宗教法庭執行死刑所用的器具。下巴放在底下的木條上,腦袋放在帽子裡,劊子手慢慢轉動螺絲將腦袋慢慢壓扁,之後牙齒擠入壓槽,顎骨碎裂,眼睛射出沒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10.苦刑梨

苦刑梨是十六世紀歐洲用來刑罰和拷問的一種刑具,直到近代這個刑具因為未打開裝置時形狀似梨才被某些博物館稱做“苦刑梨”。將關閉的苦刑梨插入受者的口、肛門或陰道中,然後施者會轉動梨上的鎖鏈裝置。

不得不說還是古人會玩啊,專門研究這麼殘酷的刑罰出來,還好小編沒有生活在古代,不然一想到有這麼多酷刑就感到後背一陣寒意。


圖片後的事


古代有很多殘忍的酷刑不論男女,其中的很多酷刑都讓人想要自殺,最殘忍的當屬脖頸酷刑,刺刑,猶太尖凳面對這些刑罰,很多人都會選擇在行刑之前自殺。

刺刑


15世紀羅馬尼亞的 德庫拉伯爵性格異常殘暴,每每抓獲俘虜都要施以刺刑,因此得到了“穿刺王伏勒德” 的惡名。此極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將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裡穿出。通常這根木棒會從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會處於下巴下面,從而避免受刑者繼續下滑。幸運的話,受刑者會在受刑中途因為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但不幸的話,受刑者就會及其痛苦地被木棒刺穿,並且在這個狀態下可以活上三天。他們在爛泥中爬行,供德庫拉伯爵邊吃飯邊觀賞。據悉,德庫拉伯爵施行了2萬~30萬次刺刑。

棺材刑


棺材刑這是中世紀最有名的刑罰之一。因為裝犯人的金屬籠與體型相近,因此將這種刑具稱為棺材。執刑者往往會很惡劣地將犯人關進體積偏小的籠子中,增加他們的不適感。籠子會掛在樹上或是絞刑架上,任由烏鴉啄食這些犯人。

共和黨的婚禮

法國大革命中,除了斷頭臺和燒死之外,最常用的就是這種刑罰了。這種刑,一般是將赤身裸體的男女困在一塊,然後一起丟進水裡淹死。如果沒水沒法淹死的話,那就換用劍和刺刀戳死。當時,接受這種刑罰最多的就是修女和神父。

西班牙驢子

這大概是西班牙宗教法庭最可怕的刑具了。受刑者會裸著像騎驢子般放在刑具上,“驢子”的木椅上方覆這一塊鋒利的倒V。然後施刑者會在他們腳上施加重物,讓他們身體不斷往下壓,最後被活生生撕成兩半。

脖頸酷刑


這是一個考驗耐力的刑具,由金屬或是木製成的帶刺頸圈戴上之後,犯人既不能躺下,也不能進食,甚至不能低頭,隨便一個動作就會被扎死,不過這種不吃不睡的狀態持續幾天他們還是會死。

鱷魚剪
這是暗殺國王者專享的刑具,一般會將剪鉗部分少紅,然後用來剪斷受刑者的生殖器或手指等部位。個過程可能會持續好幾天,直到受刑者最後脫水而死。


浪裡翻滾小白龍


古代有哪些驚人可怕的酷刑!在上一世紀結束時,法蘭西學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魯寫道:「在這個地球上,折磨空前殘忍,而以殘酷折磨為主旨的極刑也遠遠沒有成為過去。……殺人不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體中三分之二的國家得到了法律的認可。

1:動物行刑:這種行刑方式的歷史可能比人類的文明史還久遠,當人類尚在用石塊與棍棒與自然抗爭時,用藤索捆綁起一個違規的同類去讓動物糟踏乃是最簡單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記載讓我們知道,在公元前7世紀、亞述王亞蘇巴尼巴爾曾把囚犯扔給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則傾向於用鱷魚。而印度人則鍾情於讓老虎作為「執行官」,至於中國人,偏好「人不義則群起而攻之」的準則,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螞蟻堆中,籍此驗證強弱、大小、輕重、粗細等對立概念的互倚互換、用大型食肉動物來對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視「恃強凌弱」的中國人所嗤之以鼻的。

2:割喉刑:割喉始終是古羅馬所特有的刑罰,因此有「羅馬刑」之稱。它的要旨就是割斷喉嚨。與砍頭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頭和軀幹並不分離,但這兩種刑的行刑原則是一樣的,因為犯人主要是由於窒息、失血過多以至腦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於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羅馬的刑罰中卻從未將「割喉刑」列為主要的死刑手段。

3:剖腹刑:該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並拉開口子,導致內臟受損而死。希臘和羅馬僅是整死人便罷手了,但在古波斯,割開肚腹之後,還要從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腸子,纏在絞車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則是由自己來執行,用於證明自己的忠誠、找回失去的榮譽。在剖腹的同時,一頂有英雄特徵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頭上。

4:投擲刑:該刑的關鍵在於讓犯人從高處跌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便不能夠執行,例如沙漠裡……從一個地區到另一個地區,投擲刑的區別只在於犯人最後落在什麼地方,羅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臘則在落點上布一些稜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愛選擇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則是在水中豎起鐵鉤,再把人擲上去,最講排場的當數歐洲親教戰爭的地方,都崇尚讓士兵排起方陣,手執矛戟。然後把犯人帶到塔樓、城牆或是教堂頂上,喊著一、二、三扔下去。

 

5:餓刑:如果單純讓犯人飢渴致死,便體現不出施刑者的創意與匠心了。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常使用的是「飢餓面具」,當面具扣到人臉上後,犯人的口腔裡會被塞進一條鐵舌頭,用於強迫他進行呼吸,如此,即便滿地食物,犯人也無法進食,直至餓死。

6:十字架刑:該刑在古埃及時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說來是用於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如奴隸、乞丐。為了羞辱罪大惡極的犯人,有時也用十字架刑。

7:活埋:活埋一般用於大規模屠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

8:木樁刑:對於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於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

9:活剝: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然後「置犯人的叫喊於不顧,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見內臟在搏動,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

10:肢解:

該刑意味著乾脆地剁下四肢。但發展到一定時期後,施刑者認為「乾脆」太便宜犯人,於是,有了許多種花樣。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從手指下刀,然後切腳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11:凌遲: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該刑的關鍵在於將人體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12:碎身刑: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酷愛擺弄機械密切相關。犯人赤裸著身體被固定在一隻帶鐵釘的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轉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13:碾刑:碾刑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用一種固定的重物壓死;二是將犯人放在中間,兩邊同時用力並逐漸加碼;三是用帶有利物的東西軋碎或扯爛。

14:火刑:用火燒人是最原始蠻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東方都對火刑津津樂道。 高盧人把犯人關入一個巨大而結實的柳條籃裡,然後點火焚燒。

15:烤刑與炙刑:這兩種刑均為常用的處死方法,它們與火刑的區別在於:對犯人一定要用「小火」來處理。將爐火控制在某種範圍內,其目的在於讓犯人在清醒狀態下斃命。在舊中國,有專門為施「炮」刑的烤爐,多為銅製。

16:鋸刑:這是一種特別的分解刑,刑具是鋸。據說東方人喜好橫鋸,而西方人酷愛直鋸。在基督教傳入日本後,日本人也熱衷於直鋸,他們慣常是從頭頂開鋸,而西方施刑者則倒行逆施,從兩腿之間腹股溝的位置開鋸,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為了延長受難過程,往往會讓犯人保持頭衝下的姿式,這樣腦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7:箭刑與貫穿刑:用箭射死即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這是一種普遍運用的刑罰,只不過用箭先射身體的哪一部位,在處理手法上有差異而已。它也不是用遍佈刑具內的各種鐵刺來貫穿犯人的身體,而是收緊臂來讓犯人窒息,然後刑具的心臟位置會伸出一根鋼刺,插入犯人身體……

18:毒刑:從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執刑方法之一。有記錄本案的早期毒殺是對哲學家蘇格拉底的死刑執行。蘇氏因得罪雅典的權貴而被毒死。而在古中國,則多用從動物、昆蟲、礦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19:吊刑:它有別絞刑,方法是將犯人雙手反剪,再用繩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頂端,然後,驟然鬆開繩子使其下落,停頓在高於地面僅數十公分處。在降落停止產生的衝力作用下,犯人的雙臂會被拉得脫臼。經過重量設計的吊刑則更為殘酷,有記錄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過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會連雙腿都會拉脫臼。如果超過100公斤,那麼在衝力作用下,全身的骨頭都會碎裂,就算是肚皮綻開,五臟六腑溢出的現象也並不罕見。

20:鞭刑與棒刑:鞭刑存在於歷史上的各個時期。現代社會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國家首推新加坡。鞭可以用各種綿纏材料製成,皮革、植物纖維……上面可以有附著物,例如尖釘、鉤刺、石塊、金屬球之類。總之,如果決定這根鞭是專門用來打人的話,那它一定是根充滿了惡毒意向的人類傑作。被打的犯人結果就是「變成一塊人形的爛布」。

21:車輪刑:這是一種將人綁在車輪上活活打死的刑罰。 劊子手執鐵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須先打斷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將四肢打斷成十六節,最後朝胸口上來兩下,結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後擊被稱為「慈悲的一擊」。說起來似乎難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捱過兩下後依然還氣息尚存。劊子手為了證明自己並非手下留情,便會將犯人的手和腿擰到背後,讓它們和犯人的頭碰在一起,在這樣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裡,觀眾或哭或笑或嘆息。

22:磔刑:該刑的特殊之處在於犯人的四肢要同時遭受「力的作用」……關於此刑的最早記載是在希臘人的書裡,他們執刑的方法是將人的四肢綁在被人為彎曲的樹上,利用樹的彈性拉裂人體。

23:扼殺:扼殺即勒死,它和絞刑一樣是一種使人窒息的刑罰。但它不主要依賴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過某種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來致死。扼殺曾被亞洲和歐洲的許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歐洲若干地方有規定,不允許處女遭受扼刑,於是劊子手在用繩索或其它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處女失身。

24:絞殺:絞殺並非絞刑。它與扼殺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說是一種手工死刑的機械化。最初的絞殺是讓犯人坐在一塊平臺上,手系在腹前背靠著一根豎著的木樁,劊子手從木樁上的窟窿中放進去一根麻繩,編成環將犯人脖子套住,再將麻繩的兩端在樁的另一面打結,從中插入一根棍。當轉動棍子時,環收緊使犯人被勒死。

25:以石擊斃:該刑幾乎在所有社會都存在過,它帶有一種集體復仇的特性。不約而同的是,以石擊斃在大多數的國家和地區都針對在兩性關係上違規的男女,時至今日,尚有十數個國家將之列為主要死刑法。

26:溺刑:水與火都是純凈的象徵。在基督徒眼裡,聖洗儀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認的純凈的表現。大部分原始文明社會廣泛用水來處決罪犯,無疑是受到了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響。

27:絞刑:絞刑伴隨了人類歷史的各個時期,它是幾乎所有古代文明民族最常用的極刑之一。由於該刑的簡單直接,操作方便且經濟實惠,現在世界上仍有80多個國家把它定為合法死刑。絞刑分三大類:第一種是讓犯人爬上椅、桌、火車、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與直角形支架或樹枝相連的繩子,然後抽掉支撐物使其懸空。這種方法最通俗,也是歷史上廣泛採用的,犯人死得緩慢,也很痛苦。第二種是將活套套住犯人,把繩子穿過滑輪或滑槽,然後使勁拉繩將犯人從地面吊起。

28:斬首刑:縱觀各種極刑的多樣性和殘酷性,斬首刑一直被認為是一種「簡單」的死刑,它是隨著人類使用冷兵器而產生的。

29:斷頭機:斷頭機的出現是人類行斬首刑遇到問題時的首次創造。中世紀的萊茵河沿岸國家經常使用一種裝置來處決犯人。這是一種由固定在一塊木磚上的半米高的兩根支柱組成的窗口。犯人的頭被置放在兩根柱子中間,柱子的內側挖了兩根槽、槽內放了一把厚厚的刀,鋒利的一邊朝下,鐵砧形的一邊朝上。刀架在犯人的頸背上。劊子手用一把沉重的大榔頭敲在刀上,將犯人的脖子割斷。

30:斷頭臺:斷頭臺分別源自法國的吉約坦和路易兩位博士的人道主義和科學的智慧。在斷頭臺行刑發明之前的諸種死刑都是專制、矇昧時代的產物。

  


志搏雲天


這些都是對肉體摧殘的刑罰,但有的刑罰能在精神上摧毀,比痛苦的死去更為恐怖。

說一個西方某些宗教的刑罰吧,攝魂。

是在高銘的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一書中提到的

宗教儀式有一種處刑方式叫“攝魂” 就是把人捆在椅子上, 然後用三面很大的鏡子圍住 ,每一天給犯人灌食 ,那期間用黑布遮住鏡子 ,時間很短 後來時間長了, 犯人要麼瘋了, 要麼死了, 要麼半生半死 ,所謂半生半死就是 人在魂魄不在 就算被放了也一樣 不會說 ,不會做,不會想,怕光,怕一切。
其實還有一個刑罰就是長生不老,知道的太多,瞭解的太多,想的太深入,生命再也沒有趣味,但還要活著,周圍人勸你告訴你不要放棄生命阻止你探尋下一個旅程……

那年的70D


大佬們列的很多 補充幾個我知道的

蠆盆:人投毒蛇坑 妲己發明

開口笑:木棍由肛入 口出 犯人一般痛苦幾個時辰不死

笑刑:蜂蜜塗腳 腋窩 用山羊來舔。歐美人發明。聽著搞笑實則十分殘酷。受刑人被折磨數十小時活活笑死。

人棍:看過鹿鼎記都知道。

水印灌頂:人埋土 露頭。頭皮割開 灌水銀,以水銀的質量流入全身 據說受刑人奇癢無比。最終全身皮膚被水印剝離 傳說人會脫離皮肉從頭頂鑽出

鐵刷子:朱元璋發明。殘忍超過凌遲。人身潑熱水用鐵刷慢慢刷去皮肉。

其實折磨身體的刑法都不是最殘酷的,最殘酷的是慢慢摧殘心理的刑法。

比如 不讓睡覺。噪音。黑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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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馬分屍……

十三太保李存孝

就是死於此懲罰😏😒


唐朝好男人李隆基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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